您好!欢迎进入犇犇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服务热线: 136-8800-2803
政策解读 Teachers
联系方式
  • 全国热线电话
  • 028-84460629
  • 联系电话 136-8800-2803
  • QQ客服 619698008
  • 联系地址 四川省成都市锦江区东大街芷泉段6号时代一号2610号

不得通过要求本地业绩/缴纳社保/设立分支机构等限制投标人!

日期: 2021-09-06
浏览次数: 382

建筑业热闻


建筑工程业领域最新资讯,政策解读,行业分析、行业热点,法律法规,各类工程资质管理,各类工程资质(新办、增项、升级、延期、维护等)政策公布,建筑类人才资讯等建筑业信息公布!


在前几日发布的《住建部明确,招标文件里的这句话不能留!10余省发文推进》一文中,我们提到,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下发通知,开展建筑企业跨地区承揽业务要求设立分(子)公司问题治理。按照通知的要求,住建部将会重拳出击,采取梳理招标文件、加大举报处理力度等手段,对企业跨地区承揽业务要求设立分(子)公司的问题进行重点整治

近日,又一地发文,明确对规范性文件、办法以及其他文件中限制外地企业参与工程项目招投标的行为进行清理。

9月3日,金华市住建局发布《关于进一步规范全市建设工程招投标活动的通知》。明确:

各县(市、区)建设局对本地区建筑市场存在设置不合理条件,通过部门规范性文件、信用评价办法及其他政策文件限制外地企业参与工程项目招投标的行为进行清理

重点突出以下内容

1、要求投标人在本地注册设立子公司、分公司、分支机构,在本地拥有一定办公面积,在本地缴纳社会保险等;    

2、要求外地企业进入本地备案、登记,或以建立“预选承包商库”等各种名录库、签订战略合作协议等方式设置市场准入条件;

3、拒绝将外地企业纳入本地建筑市场信用管理体系将企业在特定区域的纳税、业绩、奖项、信用评价情况等作为企业参与投标条件或评分因素;

4、存在其他滥用行政排除、限制竞争,设置不合理限制和壁垒的行为

延伸阅读

7月8日,市场监管总局、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商务部、司法部联合发布了《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实施细则》(国市监反垄规〔2021〕2号,以下简称《实施细则》),自2021年6月29日起正式实施,同时废止《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实施细则(暂行)》(发改价监〔2017〕1849号)。

根据实施细则,行政机关以及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在制定市场准入和退出、招标投标政府采购经营行为规范、资质标准等文件时,应当进行公平竞争审查,评估对市场竞争的影响,防止排除、限制市场竞争

相关政策出台要有“准生证”《实施细则》明确涉及市场主体经济活动行政法规、国务院制定的政策措施,以及政府部门负责起草的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未经公平竞争审查的,不得提交审议政策制定机关在制定政策措施时未经公平竞争审查的不得出台。

禁止性规定

继发改委(发改办法规〔2019〕862号)规定了18种在工程招标领域的禁止情形,财政部(财库[2019]38号)规定了政府采购的10种禁止性行为后,《实施细则》再次从以下几个角度对招标采购作出了禁止性规定。

需要注意的是,此《实施细则》系发改委和财政部联合下发的,因此对招法体系和政府采购法体系均适用

《实施细则》第十四条:

(三)不得排斥或者限制外地经营者参加本地招标投标活动,包括但不限于:

1.不依法及时、有效、完整地发布招标信息;

2.直接规定外地经营者不能参与本地特定的招标投标活动;

3.对外地经营者设定歧视性的资质资格要求或者评标评审标准

4.将经营者在本地区的业绩、所获得的奖项荣誉作为投标条件、加分条件、中标条件或者用于评价企业信用等级,限制或者变相限制外地经营者参加本地招标投标活动;

5.没有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规定依据,要求经营者在本地注册设立分支机构,在本地拥有一定办公面积,在本地缴纳社会保险等,限制或者变相限制外地经营者参加本地招标投标活动;

6.通过设定与招标项目的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不相适应或者与合同履行无关的资格、技术和商务条件,限制或者变相限制外地经营者参加本地招标投标活动。

(四)不得排斥、限制或者强制外地经营者在本地投资或者设立分支机构,包括但不限于:

1.直接拒绝外地经营者在本地投资或者设立分支机构

2.没有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规定依据,对外地经营者在本地投资的规模、方式以及设立分支机构的地址、模式等进行限制

3.没有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规定依据,直接强制外地经营者在本地投资或者设立分支机构

4.没有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规定依据,将在本地投资或者设立分支机构作为参与本地招标投标、享受补贴和优惠政策等的必要条件,变相强制外地经营者在本地投资或者设立分支机构。

(五)不得对外地经营者在本地的投资或者设立的分支机构实行歧视性待遇,侵害其合法权益,包括但不限于:

1.对外地经营者在本地的投资不给予与本地经营者同等的政策待遇

2.对外地经营者在本地设立的分支机构在经营规模、经营方式、税费缴纳等方面规定与本地经营者不同的要求;

3.在节能环保、安全生产、健康卫生、工程质量、市场监管等方面,对外地经营者在本地设立的分支机构规定歧视性监管标准和要求。

《实施细则》第十三条:

(三)不得限定经营、购买、使用特定经营者提供的商品和服务,包括但不限于:

1.以明确要求、暗示、拒绝或者拖延行政审批、重复检查、不予接入平台或者网络、违法违规给予奖励补贴等方式,限定或者变相限定经营、购买、使用特定经营者提供的商品和服务;

2.在招标投标、政府采购中限定投标人所在地、所有制形式、组织形式,或者设定其他不合理的条件排斥或者限制经营者参与招标投标、政府采购活动

3.没有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规定依据,通过设置不合理的项目库、名录库、备选库、资格库等条件,排斥或限制潜在经营者提供商品和服务。


文件原文:

不得通过要求本地业绩/缴纳社保/设立分支机构等限制投标人!

各县(市、区)建设主管部门、金华经济开发区、金义都市新区、金华山旅游经济区建设局、金磐开发区建设局,各有关单位:

根据近期省审计组经济责任审计意见,结合《关于开展全省建筑市场设置不合理条件限制企业参加竞争问题专项整治的通知》(浙建建函〔2021〕75号)相关要求,现就进一步规范我市建设工程招投标活动通知如下:

一、全市建设工程招投标必须统一按照《金华市国有投资建设工程项目招标评标办法(2018版)》(金市建综〔2018〕484号)和《关于金华市国有投资建设工程项目招标评标办法(2018版)修正通知》(金市建〔2019〕303号)的规定执行

二、各县(市、区)建设局对本地区建筑市场存在设置不合理条件,通过部门规范性文件、信用评价办法及其他政策文件限制外地企业参与工程项目招投标的行为进行清理重点突出以下内容

1.要求投标人在本地注册设立子公司、分公司、分支机构,在本地拥有一定办公面积,在本地缴纳社会保险等;    

2.要求外地企业进入本地备案、登记,或以建立“预选承包商库”等各种名录库、签订战略合作协议等方式设置市场准入条件;

3.拒绝将外地企业纳入本地建筑市场信用管理体系,将企业在特定区域的纳税、业绩、奖项、信用评价情况等作为企业参与投标条件或评分因素;

4.存在其他滥用行政排除、限制竞争,设置不合理限制和壁垒的行为。

近期,我局将对全市建设工程招投标评标办法统一执行情况和建筑市场设置不合理条件等问题进行检查,并将检查情况予以通报。

金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1年9月3日

文章结束 不要走开

↓ ↓ ↓

犇犇企业管理有限公司专业办理:

建筑资质转让、跨省剥离分立、吸收合并

装饰装修一级资质转让浙江

公司主营业务

  1. 全国具有资质的建筑公司转让;

  2. 建筑资质全国分立剥离、吸收合并;

  3. 全国建筑施工、设计、监理、造价资质维护;

  4. 总包资质三升二,专包资质二升一;

  5. 资质新办;

  6. A级业绩补录;

  7. 全国建筑人才招聘。





有业务需求的客户,

我们可以到您公司上门面谈!

装饰装修一级资质转让浙江





最新新闻 / News More>
1
2021 - 03 - 30
建筑业热闻建筑工程业领域最新资讯,政策解读,行业分析、行业热点,法律法规,各类工程资质管理,各类工程资质(新办、增项、升级、延期、维护等)政策公布,建筑类人才资讯等建筑业信息公布!依据:➤《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住建部〔2018〕37号令)➤《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有关问题的通知(建办质〔2018〕31号文)表1“危大工程”有哪些?犇犇专业办理建筑资质分立、吸收合并危大工程,即: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是指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在施工过程中,容易导致人员群死群伤或者造成重大经济损失的分部分项工程。危大工程及超过一定规模的危大工程范围,由国务院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制定的。【危大工程要求】施工单位应当在施工前组织工程技术人员编制专项施工方案。【超过一定规模的危大工程要求】施工单位应当在施工前组织工程技术人员编制专项施工方案,还应当组织召开专家论证会对专项施工方案进行论证。表2专项方案怎么编?犇犇专业办理建筑资质分立、吸收合并【专项方案编制、审核、审批】施工单位应当在危大工程施工前组织工程技术人员编制专项施工方案。实行施工总承包的,专项施工方案应当由施工总承包单位组织编制。危大工程实行分包的,专项施工方案可以由相关专业分包单位组织编制。专项施工方案应当由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审核签字、加盖单位公章,并由总监理工程师审查签字、加盖执业印章后方可实施。危大...
2
2021 - 04 - 19
建筑业热闻建筑工程业领域最新资讯,政策解读,行业分析、行业热点,法律法规,各类工程资质管理,各类工程资质(新办、增项、升级、延期、维护等)政策公布,建筑类人才资讯等建筑业信息公布!关于开展2021年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核查工作的通知各有关单位:为进一步加强对我市建筑业企业的监管,规范建筑市场秩序,根据《行政许可法》《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加强建筑市场资质资格动态监管完善企业和人员准入清出制度的指导意见〉的通知》(建市〔2010〕128号)等相关规定,结合我局“双随机、一公开”工作计划安排,经研究,决定开展2021年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核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核查依据(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2011年4月22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修正);(二)《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住建部第22号令);(三)《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建市〔2014〕159号);(四)《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和资质标准实施意见》(建市〔2015〕20号);(五)《住建部关于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建市〔2015〕154号);(六)《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简化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部分指标的通知》(建市〔2016〕226号);(七)《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取消建筑业企业最低等级资质标准现场管理人员指标考核的通知》(建办市〔2018〕53号)。二、核查对象注册地在我市...
3
2021 - 06 - 04
建筑业热闻建筑工程业领域最新资讯,政策解读,行业分析、行业热点,法律法规,各类工程资质管理,各类工程资质(新办、增项、升级、延期、维护等)政策公布,建筑类人才资讯等建筑业信息公布!刚刚,中国政府网发布《国务院关于深化“证照分离”改革进一步激发市场主体发展活力的通知》。自2021年7月1日起,在全国范围内实施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全覆盖清单管理,按照直接取消审批、审批改为备案、实行告知承诺、优化审批服务等四种方式分类推进审批制度改革,同时在自由贸易试验区进一步加大改革试点力度。在全国范围内直接取消部分工程资质审批,其中包括工程造价、施工三级等资质:取消“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甲级资质认定”;取消“工程造价咨询企业乙级资质认定”;将施工企业资质由三级调整为两级,取消三级资质,相应调整二级资质的许可条件。附原文:国务院关于深化“证照分离”改革进一步激发市场主体发展活力的通知国发〔2021〕7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开展“证照分离”改革,是落实党中央、国务院重大决策部署,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举措,对于正确处理政府和市场关系、加快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具有重大意义。为深化“证照分离”改革,进一步激发市场主体发展活力,国务院决定在全国范围内推行“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并在自由贸易试验区加大改革试点力度。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
4
2021 - 08 - 20
建筑业热闻建筑工程业领域最新资讯,政策解读,行业分析、行业热点,法律法规,各类工程资质管理,各类工程资质(新办、增项、升级、延期、维护等)政策公布,建筑类人才资讯等建筑业信息公布!据湖北黄石开发区·铁山区网站8月16日消息,对一项目违法行为进行了通报。根据媒体提供的“多方‘过手’后,黄石--330万元的工程被包工头155万元接手”报道线索对项目进行了立案调查处理,通报如下:单位和个人违法行为施工总包单位委托无注册建造师证且不是本单位职工魏某平全权负责该工程项目施工。魏某平又将除水电、内装修、外墙面真石漆及门窗工程之外的土建全部工程分包给方某雪个人施工总承包。总包单位法人张某民为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授权委托人魏某平为单位其他直接责任人员。总包单位施工项目经理张某辉不履行注册建造师义务。关于利润总包单位合同总价3318158.58元的总利润为67363.62元,其中水电、内装修、外墙面真石漆及门窗工程等分项所得利润值为14769.53元;工程分包所得利润值为52594.09元。方某雪合同总价1551393元的利润值为20118.73元。处理情况施工总包单位,按工程合同价(施工协议书)1551393元的1%上限进行处罚,(即15513.93元)罚款,没收违法所得(审计工程分包所得利润值)52594.09元。施工总包单位法人张某明,按15513.93元的10%上限进行处罚,(...
5
2021 - 09 - 29
建筑业热闻建筑工程业领域最新资讯,政策解读,行业分析、行业热点,法律法规,各类工程资质管理,各类工程资质(新办、增项、升级、延期、维护等)政策公布,建筑类人才资讯等建筑业信息公布!前百强房企光耀集团宣布破产9月26日,光耀集团发布公告,正式宣布集团破产,这也标志着曾在惠州布局多个楼盘的昔日百强房企将退出历史舞台。根据“光耀集团管理人”微信公众号发布的公告,因《光耀集团有限公司重整计划(草案)》未获得通过,光耀集团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二条、第八十八条规定的应终止重整程序并宣告破产的情形,相关管理人已于2021年3月15日依法向惠州中院提请裁定终止光耀集团重整程序,并宣告光耀集团破产。9月8日,惠州中院出具(2017)粤13破19-67号《民事裁定书》,裁定终止光耀集团重整程序并宣告光耀集团破产。据了解,早在2014年,光耀集团曝出资金链危机,多个项目逾期未能交房,且处于停工状态。2018年1月4日,广东省惠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对外发布公告,称光耀集团正在申请破产重整。截至2016年6月30日,光耀集团资产清查总额约为64亿元,负债清查总额约为79.7亿元,加上为关联公司提供担保产生的负债约26.2亿元,光耀集团总计负债105.94亿元。自2017年申请破产重整后,时隔近4年,惠州曾经的龙头房企宣布终止重整程序,正式宣告破产。四次借壳失败,负债曾超200亿公开资料显示,光耀集...
6
2021 - 11 - 11
建筑业热闻建筑工程业领域最新资讯,政策解读,行业分析、行业热点,法律法规,各类工程资质管理,各类工程资质(新办、增项、升级、延期、维护等)政策公布,建筑类人才资讯等建筑业信息公布!▎文件原文:关于2021年第15批建筑业企业资质(试点下放事项)审查意见的公示苏建审施工(试点)公示〔2021〕第15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部令第22号)和《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建市〔2014〕159号)等法规与标准以及有关文件规定,现将我省2021年第15批建筑业企业资质(试点下放事项)审查意见予以公示。公示期内,申报企业若对审查意见有异议或需补充说明的,请将陈述材料通过省建筑业监管信息平台上传至省厅行政审批处,逾期不予受理。其他任何单位及个人如对审查意见有异议的,可以通过电话反映情况,并请留下真实姓名以及联系方式,也可通过信件反映,以单位名义反映的请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的,请签真实姓名并留下联系电话、地址和邮政编码。第15批建筑业企业资质审查公示时间:2021年11月5日至2021年11月19日。来信来访地址:南京市建邺区汉中门大街145号,邮编:210036。联系电话:025-83666758,83666756。附件:2021年第15批建筑业企业资质(试点下放事项)审查意见汇总表....
联系我们 contact us
Copyright ©2018 - 2023 犇犇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电话: 136-8800-2803
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锦江区牛沙北路129号三层
  微 信 公 众 号
X
3

SKYPE 设置

4

阿里旺旺设置

等待加载动态数据...

等待加载动态数据...

5

电话号码管理

  • 136-8800-2803
6

二维码管理

等待加载动态数据...

等待加载动态数据...

展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