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进入犇犇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服务热线: 136-8800-2803
政策解读 Teachers
联系方式
  • 全国热线电话
  • 028-84460629
  • 联系电话 136-8800-2803
  • QQ客服 619698008
  • 联系地址 四川省成都市锦江区东大街芷泉段6号时代一号2610号

此地发文:资质成功升级、外市迁入企业最高给予资金奖励500万元、诚信加分50分!

日期: 2022-05-25
浏览次数: 350

建筑业热闻


建筑工程业领域最新资讯,政策解读,行业分析、行业热点,法律法规,各类工程资质管理,各类工程资质(新办、增项、升级、延期、维护等)政策公布,建筑类人才资讯等建筑业信息公布!

此地发文:资质成功升级、外市迁入企业最高给予资金奖励500万元、诚信加分50分!


《中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促进建筑业发展若干措施》政策解读


我局制定了规范性文件《中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促进建筑业发展若干措施》,于2022年5月20日起实施。根据《中山市行政机关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中府[2015]14号)的相关规定,现就文件解读如下:
一、文件的制订背景说明
截至2021年末,我市共有建筑业企业2556家,其中特级资质企业1家,总承包一级企业15家,总承包二级企业72家。
当前,我市建筑业存在的主要问题有:一是我市高资质企业数量少。我市施工总承包特级、一级、二级资质企业数量均落后于周边地市。且由于我市高资质企业数量较少,大部分企业不具备参与大型工程项目招投标资格,竞争力不足。中山本地企业在中山建筑市场所占份额少。2021年中山本地企业的报建宗数和合同总造价的整体占比分别为63.94%和20.30%,数据显示本地企业以承揽小规模项目为主,以致本地建筑市场以外市建筑企业承揽为多。三是我市针对建筑业企业的招商引资政策支持力度不够,未能有效吸引市外高资质企业落户中山。
二、文件主要内容
为贯彻落实《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东省促进建筑业高质量发展若干办法的通知》(粤府办〔2021〕11号)精神,推动我市建筑行业持续健康发展,全面提升我市建筑业企业整体水平和综合竞争力,我局对标佛山、顺德、东莞等地区的经验做法并结合我市实际情况,草拟了《中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促进建筑业发展若干措施》,主要包含以下内容:
(一)支持建筑业企业做大做强
1在2022年7月1日后,建筑业企业资质首次晋升为施工总承包特级或设计综合甲级资质的,给予500万元的奖励首次晋升为施工总承包一级或设计行业甲级或工程监理综合资质的,给予300万元奖励。
在2022年7月1日后,建筑业企业资质首次晋升为专业承包一级的,给予诚信加分50分;工程监理企业首次晋升为工程监理专业甲级的,给予诚信加分50分;工程设计企业首次晋升为工程设计专业资质甲级的,给予诚信加分50分。
2、鼓励建筑业企业申报产值。对上一会计年度入统的建筑业产值每1000万元给予诚信加分10分,但最高不超过100分。
3、鼓励建筑业企业积极依法缴纳税款。以上一会计年度在中山市内依法纳税总额(包括企业所得税、增值税及其附加税费)为基数,年度增长量每100万元给予诚信加分10分,但最高不超过100分
(二)支持高资质建筑业企业落户中山
1、2022年7月1日后工商注册登记地由外市迁入我市的建筑业企业具有施工总承包特级或一级资质,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工程设计行业甲级资质或工程监理综合资质的,可以享受企业落户奖励政策。具有施工总承包特级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的企业,奖励500万元具有施工总承包一级资质,或工程设计行业甲级资质或工程监理综合资质的企业,奖励300万元
2、市外建筑业企业在中山分立并经核准取得施工总承包一级资质的,招标人可以允许新公司自分立起两年内使用原公司业绩作为承揽我市工程投标人资信
(三)支持工程质量创优
对在中山市辖区内获得鲁班奖、詹天佑奖、国家优质工程奖、大禹奖、全国建筑工程装饰奖、广东省优秀建筑装饰工程奖、广东省建设工程优质奖、广东省市政优良样板工程、全国优秀工程勘察设计奖、广东省优秀工程勘察设计奖等奖项的工程项目,对获奖单位(含外地建筑业企业)予以资金奖励。
(四)建立联席会议制度
由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务局、市财政局、国家税务总局中山市税务局、市市场监管局组成联席工作会议,审议市建筑业企业发展措施受惠资格认定及奖励工作的重要事项并报送市政府。


此地发文:资质成功升级、外市迁入企业最高给予资金奖励500万元、诚信加分50分!

关于印发《中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促进建筑业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

中建规字〔2022〕5号 中建通〔2022〕68号

各镇、街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各有关单位:
  为推动我市建筑行业持续健康发展,全面提升我市建筑业企业整体水平和综合竞争力,根据《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东省促进建筑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粤府办〔2021〕11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进一步促进建筑业持续健康发展的通知》(粤建市〔2018〕142号)以及省市深化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放管服”改革等文件精神,我局制定了《中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促进建筑业发展若干措施》,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实施过程中遇到问题请及时向我局反馈。
中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2年5月20日
中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促进建筑业发展若干措施


第一章 扶持发展目标

第一条为贯彻落实《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东省促进建筑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粤府办〔2021〕11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进一步促进建筑业持续健康发展的通知》(粤建市〔2018〕142号)以及省市深化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放管服”改革等文件精神,推动我市建筑行业持续健康发展,全面提升我市建筑业企业整体水平和综合竞争力,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措施。

第二条本措施所指的建筑业企业,是指工商注册地、资质注册地、税务登记地及统计关系在中山市辖区范围内,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健全的财务制度,实行独立核算的设计、施工、监理企业。

本措施所指的诚信加分,是指中山市建设工程企业管理和诚信平台、中山市公路水运工程企业诚信管理平台的信用加分。

第二章支持建筑业企业做大做强
第三条鼓励建筑业企业整合资源,晋升资质等级,拓宽业务范围,延伸产业链。具有上市条件的建筑业企业,列入市重点上市后备企业加以培育。
在2022年7月1日后,建筑业企业资质首次晋升为施工总承包特级或设计综合甲级资质的,给予500万元的奖励;首次晋升为施工总承包一级或设计行业甲级或工程监理综合资质的,给予300万元奖励。
在2022年7月1日后,建筑业企业资质首次晋升为专业承包一级的,给予诚信加分50分;工程监理企业首次晋升为工程监理专业甲级的,给予诚信加分50分;工程设计企业首次晋升为工程设计专业资质甲级的,给予诚信加分50分。
第四条同时拥有多项资质的建筑业企业只能选取其中一个资质申请奖励。建筑业企业在本措施有效期内多次提升资质的,以补差原则进行奖励,按照更高级别资质的奖励金额补足差额。
第五条已具有以上资质的建筑业企业与其他企业通过收购、并购、重大资产重组等形式成立资质等级相同的新企业不能享受资质晋升奖励
第六条鼓励建筑业企业申报产值。对上一会计年度入统的建筑业产值每1000万元给予诚信加分10分,但最高不超过100分。
第七条鼓励建筑业企业积极依法缴纳税款。以上一会计年度在中山市内依法纳税总额(包括企业所得税、增值税及其附加税费)为基数,年度增长量每100万元给予诚信加分10分,但最高不超过100分。
年度纳税总额超过100万元(含100万元)的企业,中层以上(含中层)的管理、技术人员可享受本市户籍居民同等购房待遇。

第三章 支持优质建筑业企业落户中山

第八条2022年7月1日后工商注册登记地由外市迁入我市的建筑业企业具有施工总承包特级或一级资质,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工程设计行业甲级资质或工程监理综合资质的,可以享受企业落户奖励政策。具有施工总承包特级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的企业,奖励500万元;具有施工总承包一级资质,或工程设计行业甲级资质或工程监理综合资质的企业,奖励300万元。

迁入企业的中层以上(含中层)管理、技术人员可享受本市户籍居民同等购房待遇。

第九条建筑业企业获得落户奖励后提升企业资质的,以补差原则进行奖励,按照更高级别资质的奖励金额补足差额。

第十条市外建筑业企业在中山分立并经核准取得施工总承包一级资质的,招标人可以允许新公司自分立起两年内使用原公司业绩作为承揽我市工程投标人资信。

第四章 支持工程质量创优

第十一条鼓励打造精品工程,在中山市辖区内的工程项目获得如下奖项的,对获奖单位(含外地建筑业企业)予以奖励:
(一)获得鲁班奖、詹天佑奖、国家优质工程奖、大禹奖的,奖励承建单位300万元,获奖参建单位50万元。
(二)获得全国建筑工程装饰奖的,奖励承建单位50万元。 获得广东省优秀建筑装饰工程奖的,奖励承建单位20万元。
(三)获得广东省建设工程优质奖、广东省市政优良样板工程的,奖励承建单位50万元,获奖参建单位10万元。
(四)获得全国优秀工程勘察设计奖一等奖、二等奖的,分别奖励获奖设计单位20万元、10万元。 获得广东省优秀工程勘察设计奖一等奖、二等奖的,分别奖励获奖设计单位10万元、5万元。
同一工程项目在本措施有效期内同时获得上述多个奖项的,按照获取奖项的最高奖励金额予以奖励,已领取奖励的按补差原则补足差额。

第五章 支持打造建筑总部平台

第十二条鼓励发展建筑产业集聚区,以“引进外部优质建筑企业,培养本地建筑企业发展”为目标,依托建筑业现代化园区,利用建筑业企业的集聚优势,打造一个“勘察、设计、施工、监理、造价咨询、家居、建材、机械设备、产业培训、建筑业研发、智慧工地管理”等企业聚集的建筑业园区,实现项目工程“全流程”服务、“全链条”集聚。积极促进建筑业总部企业发展,对符合总部经济政策条件并通过认定的,可按我市现行总部经济政策进行奖励。

第六章 组织实施

第十三条由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务局、市财政局、国家税务总局中山市税务局、市市场监管局组成联席工作会议,负责统筹推进全市促进建筑业企业发展工作,审议市建筑业企业发展措施受惠资格认定及奖励工作的重要事项并报送市政府。联席工作会议办公室设在市住房城乡建设局,负责落实联席会议日常工作。
第十四条市直有关部门共同参与促进建筑业企业发展工作,职责分工为:
(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负责编制年度预算并申请纳入年度财政预算安排;负责组织相关扶持奖励的具体审核工作,负责对外公示奖励企业名单、奖励资金;统筹房建市政项目申报。
(二)市交通运输局负责统筹公路交通项目申报及审核工作。
(三)市水务局负责统筹水利项目申报及审核工作。
(四)市财政局负责审批专项资金年度预算,按规定办理专项资金拨付手续。
(五)国家税务总局中山市税务局负责提供建筑业企业在中山市内依法缴纳的相关税费数据。
(六)市市场监管局负责审核建筑业企业的注册登记情况,做好建筑业企业商事登记相关工作。
第十五条镇街政府负责受理申报单位申请,做好申报单位的指导服务,配合做好项目扶持奖励的核实工作。
第十六条设立中山市建筑业企业发展专项资金,专项资金用于中山市建筑企业发展扶持奖励,原则上实行事后奖补方式,当年度审核奖补资格,资金列入下年度部门预算安排,具体资金管理办法(包括申报时间、申报流程及所需资料等)由市住房城乡建设局牵头另行制定。

第七章 附则

第十七条申请奖励所涉及的建筑业企业,在申请前两年内在中山市辖区内不得有以下情况:发生较大以上(含)质量安全生产事故并负有责任;存在恶意欠薪、统计领域严重失信、偷税漏税等违法违规行为被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建筑业企业存在以上情况的,企业不得享受本措施奖励。

第十八条根据本措施享受资金奖励的建筑业企业,须承诺5年内不得抽走注册资金或将注册地址迁出中山市,否则须退还奖励(含银行同期存款利息)。

第十九条对同一资金奖励事项既符合本措施,又符合中山市其他奖励促进政策的(包括上级政策要求市级配套促进政策),只能选择其一申请。

第二十条本措施涉及奖励的建筑业企业其涉税支出由企业承担。

第二十一条本措施自发布之日起实施,有效期3年。有效期内申请并获批准的企业,延续至奖励完毕。

文章结束 不要走开

↓ ↓ ↓

犇犇企业管理有限公司专业办理:

建筑资质转让、跨省剥离分立、吸收合并

装饰装修一级资质转让浙江

公司主营业务

  1. 全国具有资质的建筑公司转让;

  2. 建筑资质全国分立剥离、吸收合并;

  3. 全国建筑施工、设计、监理、造价资质维护;

  4. 总包资质三升二,专包资质二升一;

  5. 资质新办;

  6. A级业绩补录;

  7. 全国建筑人才招聘。




有业务需求的客户,

我们可以到您公司上门面谈!

装饰装修一级资质转让浙江




最新新闻 / News More>
1
2022 - 12 - 28
建筑业热闻建筑工程业领域最新资讯,政策解读,行业分析、行业热点,法律法规,各类工程资质管理,各类工程资质(新办、增项、升级、延期、维护等)政策公布,建筑类人才资讯等建筑业信息公布!TIPS:1. 放假期间,我司工作人员手机时刻畅通,欢迎电联!2. 放假期间停办的工作事项,节后第一时间办理,由此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文章结束 不要走开↓ ↓ ↓犇犇企业管理有限公司专业办理:建筑资质转让、跨省剥离分立、吸收合并公司主营业务全国具有资质的建筑公司转让;建筑资质全国分立剥离、吸收合并;全国建筑施工、设计、监理、造价资质维护;总包资质三升二,专包资质二升一;资质新办;A级业绩补录;全国建筑人才招聘。有业务需求的客户,我们可以到您公司上门面谈!
2
2021 - 04 - 02
建筑业热闻建筑工程业领域最新资讯,政策解读,行业分析、行业热点,法律法规,各类工程资质管理,各类工程资质(新办、增项、升级、延期、维护等)政策公布,建筑类人才资讯等建筑业信息公布!撤销行政许可决定书浙建许撤决字〔2021〕162号浙江鼎益古建园林工程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1001MA29W5GY72):我厅在2021年2月对你单位以告知承诺方式申请取得的古建筑工程专业承包二级资质进行核查,存在代表工程业绩不符合资质标准要求的情况。2021年2月1日,我厅向你单位发出《整改通知书》,并于2021年2月1日送达给你单位。你单位在整改期间未提供相关整改材料。2021年2月23日,我厅向你单位发出《撤销行政许可告知书》(浙建许撤告字〔2021〕160号),2020年2月24日送达你单位。你单位在规定期限内未向我厅提出书面陈述、申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六十九条第一款第四项、《浙江省保障“最多跑一次”改革规定》第十四条第二款、《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第二十九条第一款第四项的规定,本机关决定撤销你单位古建筑工程专业承包二级资质(资质证书号:D233208206)的行政许可。且被撤销许可的信息将作为不良信息记入你单位的信用档案,在该不良信息的保存和披露期限届满或者信用修复前,对你单位不再适用行政许可告知承诺制。如对本决定不服,你单位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
3
2021 - 04 - 26
建筑业热闻建筑工程业领域最新资讯,政策解读,行业分析、行业热点,法律法规,各类工程资质管理,各类工程资质(新办、增项、升级、延期、维护等)政策公布,建筑类人才资讯等建筑业信息公布!导读近日,湖北省住建厅发布《关于撤销湖北国桢曦建筑有限公司等56家建筑业企业资质行政许可的决定》。武汉市城乡建设局对以告知承诺审批方式取得我厅委托审查建筑业企业资质的单位进行了核查,发现湖北国桢曦建筑有限公司等56家建筑业企业不满足标准要求,同时在资质申报过程中存在弄虚作假行为。我厅决定依法撤销湖北国桢曦建筑有限公司等56企业的相应建筑业企业资质,且自撤销之日起规定时限内不得再次申请建筑业企业资质。据名单显示,共56家企业,涉及110项资质。撤销核查不合格建筑业企业资质单位名单扩展阅读不管是企业还是个人,业绩都是资质申报、证书申请时需要提供的材料,那么哪些业绩是不被认可的呢?哪些业绩不能认定为有效?根据《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和资质标准实施意见》规定:1、单位工程未竣工验收或验收不合格,不能作为申请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的业绩考核。2、配套工程不得单独作为企业申报施工总承包资质工程业绩考核。(注:《建筑法》第二条写明,配套工程是指与各类房屋建筑及其附属设施的建造相配套的线路、管道、设备的安装活动。)3、超过时限的工程业绩不予认可。《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中要求的“近5年”或“近10年”,是指自申请资质年度起...
4
2021 - 06 - 16
建筑业热闻建筑工程业领域最新资讯,政策解读,行业分析、行业热点,法律法规,各类工程资质管理,各类工程资质(新办、增项、升级、延期、维护等)政策公布,建筑类人才资讯等建筑业信息公布!苏州市住建局发布《关于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完善苏州市建筑业企业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自2021年7月1日起实施。调整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的缴纳标准缴纳年度定额保证金的建筑业企业,按企业最高资质等级缴纳。一级及以上建筑业企业为40万元;二级建筑业企业为30万元;三级建筑业企业为20万元。2倍缴纳上年度在苏州市建筑施工企业综合考评中被评为D类或有拖欠农民工工资、以拖欠农民工工资为名讨要工程款、动用保证金支付农民工工资等不良记录的建筑业企业按年度定额标准或单个项目标准的2倍金额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免缴纳连续两年在苏州市建筑施工企业综合考评中被评为A类且连续三年无拖欠农民工工资不良记录的建筑业企业可免缴下年度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年度免缴企业名单由苏州市住建局统一对外公布。关于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完善苏州市建筑业企业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苏住建建〔2021〕29号各市、区住建局(委)、人社局、总工会,苏州工业园区规建委,张家港保税区规建局,各有关单位:为进一步优化工程建设领域营商环境,全面保障农民工工资按时足额支付,推动全市建筑产业高质量发展,根据《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江苏省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和...
5
2021 - 08 - 24
建筑业热闻建筑工程业领域最新资讯,政策解读,行业分析、行业热点,法律法规,各类工程资质管理,各类工程资质(新办、增项、升级、延期、维护等)政策公布,建筑类人才资讯等建筑业信息公布!关于2021年度河南考区注册设备监理师和一级建造师考试停考的公告  按照我省当前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要求,为保障广大考生的身体健康和安全,经研究决定,现将河南考区2021年度注册设备监理师和一级建造师考试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原定于2021年9月4-5日举办的注册设备监理师考试停考。原定于2021年9月11-12日举办的一级建造师考试停考。  二、已报名缴费成功考生的报考费将退还至原支付账户,考生无需办理退费申请。  三、2021年度在河南考区两项考试报名成功的考生,已取得的合格成绩有效期相应延长1年。  感谢各位考生的理解支持!附件:咨询电话  河南省人事考试中心  2021年8月24日郑州市人事考试中心0371——67188348开封市人事考试培训中心0371——22725693洛阳市人事考试中心0379——69933802平顶山市干部考试中心0375——4970568安阳市人才开发服务中心 0372——2209363鹤壁市人事考试中心0392——3362500新乡市人事考试中心0373——2054494焦作市人事考务中心 0391——3928944濮阳市人事考试中心039...
6
2021 - 10 - 09
建筑业热闻建筑工程业领域最新资讯,政策解读,行业分析、行业热点,法律法规,各类工程资质管理,各类工程资质(新办、增项、升级、延期、维护等)政策公布,建筑类人才资讯等建筑业信息公布!▎文件原文:各市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为加强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建设(以下简称平台),进一步提高信息数据采集录入质量,现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限期完成数据治理。自本通知发布之日起至10月20日,限期开通“工程项目数据专项治理”功能,在此期间企业可对工程项目数据进行补录、更正。此后不再集中进行批量数据治理,按照“一事一议”原则办理。各地应及时组织本地区所有项目的参建单位按时间节点完成数据治理工作。    二、扎实落实治理程序。各地要按账号权限对企业补录、更正的数据及时进行审核、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数据补录、更正操作流程和审核流程按照《关于对湖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工程项目数据实行分级管理和开展数据专项治理等工作的通知》(湘建建函〔2019〕232号)执行。    三、加快清理审核历史数据。各地要加快组织清理本地区历史项目数据,于10月31日前完成本地区D级项目数据的审核工作。11月底前,我厅将对D级项目数据进行统一清理。    四、严格把关数据...
联系我们 contact us
Copyright ©2018 - 2023 犇犇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电话: 136-8800-2803
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锦江区牛沙北路129号三层
  微 信 公 众 号
X
3

SKYPE 设置

4

阿里旺旺设置

等待加载动态数据...

等待加载动态数据...

5

电话号码管理

  • 136-8800-2803
6

二维码管理

等待加载动态数据...

等待加载动态数据...

展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