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进入犇犇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服务热线: 136-8800-2803
政策解读 Teachers
联系方式
  • 全国热线电话
  • 028-84460629
  • 联系电话 136-8800-2803
  • QQ客服 619698008
  • 联系地址 四川省成都市锦江区东大街芷泉段6号时代一号2610号

关于建设部批准的建设工程企业办理资质证书变更和增补有关事项的通知

日期: 2018-11-22
浏览次数: 352

建市函[2005]375号


各省、自治区建设厅,直辖市建委,北京市规划委员会,江苏省、山东省建管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建设局,国务院有关部门建设司(局),总后基建营房部工程管理局,国资委管理的有关企业: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行政许可法》,简化资质证书变更、增补的程序、提高效率、方便企业,现将建设部批准的工程勘察、设计、建筑业、监理企业及招标代理机构(以下简称建设工程企业)资质证书办理变更和增补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办理范围

  (一)资质证书的变更,除企业名称、资质证书编号两项变更,需经企业工商注册所在地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审核后报建设部外,其他变更事项均由企业工商注册所在地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办理,建设部不再办理。

  (二)资质证书的增补,包括证书副本增加、更换、遗失补办,均由建设部办理。工程勘察、设计、监理企业和招标代理机构资质证书一正四副,施工企业资质证书一正六副。

  二、办理程序和时限

  (一)企业按照《建设工程企业资质证书变更审核表》(见附件1,以下简称变更审核表)、《建设工程企业资质证书增补审核表》(附件2,以下简称增补审核表)格式填写变更和增补申请,加盖单位公章后,向企业工商注册所在地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申报,并提供相关材料(附件3)。

  (二)建设工程企业申请变更企业名称和资质证书编号的,由企业工商注册所在地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建设工程企业资质证书变更和增补审核表及相关材料进行审核,审核合格并签署审核意见后,将变更和增补审核表及相关材料报送建设部。

  (三)由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直接办理的变更,随时受理,2个工作日内办结,并在办结完毕15日内要向建设部备案。备案内容包括:1.建设工程企业资质证书变更备案表(附件4);2.按现行电子申报渠道填报变更事项。

  (四)建设部直接实施的建设工程企业资质证书变更和增补工作,由我部建筑市场管理司资质受理审查处承担,随时受理,2个工作日内办结,办理结果在建设部网站(http://www.cin.gov.cn)上公布。

  本通知自2006年1月1日起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

○○五年十二月十六日


最新新闻 / News More>
1
2021 - 04 - 14
建筑业热闻建筑工程业领域最新资讯,政策解读,行业分析、行业热点,法律法规,各类工程资质管理,各类工程资质(新办、增项、升级、延期、维护等)政策公布,建筑类人才资讯等建筑业信息公布!近日,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刊发了成都市纪委监委编辑的一组漫画,揭露和讽刺了工程招标投标领域容易出现的四类腐败和作风问题:1)设置门槛、围标串标;2)规避招标、虚假招标;3)违规发包、违法分包;4)评标不公、故意泄密。工程招投标领域一直是腐败高发的地带。中央纪委刊发漫画,再次警醒大家警惕这四类易发的腐败和作风问题。犇犇专业办理建筑资质分立、吸收合并犇犇专业办理建筑资质分立、吸收合并犇犇专业办理建筑资质分立、吸收合并犇犇专业办理建筑资质分立、吸收合并犇犇专业办理建筑资质分立、吸收合并                                                          犇犇企业管理有限公司专业办理建筑资质转让、跨省剥离分立、吸收合并公司主营业务全国具有资质的建筑公司转让;建筑资质全国分...
2
2021 - 05 - 19
建筑业热闻建筑工程业领域最新资讯,政策解读,行业分析、行业热点,法律法规,各类工程资质管理,各类工程资质(新办、增项、升级、延期、维护等)政策公布,建筑类人才资讯等建筑业信息公布!导读近日,郑州市住建局发布《关于对企业申请建筑业企业资质主要人员社会养老保险考核认定标准进一步明确的通知》。本通知自2021年6月1日起施行。具体如下:1.企业首次、不符合简化审批手续情况的重新核定申请建筑业企业资质时,标准要求的企业主要人员已在该企业缴纳社会养老保险;2.企业增项、升级申请建筑业企业资质时,标准要求的企业主要人员至少已在该企业缴纳社会养老保险至第3个月;3.郑州市城乡建设局对社会养老保险考核截至作出准予许可决定前。∨此前,安徽省池州市住建局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工作的通知》,规定用于资质申报的技术负责人1年内只能办理1次资格认定!核准后,1年内不得转出该企业。自2021年5月1日起施行。1、技术负责人资格要求企业用于资质申报的技术负责人资格应满足相关专业资质标准要求,还应满足被企业聘用3个月以上,且近1年内未在其他企业担任技术负责人申报资质的条件。企业通过智慧审批系统办理资质所使用的技术负责人1年内只能办理1次资格认定。企业申报资质经核准后,原则上1年内技术负责人不得转出该企业。2、技术负责人业绩要求企业申请市级权限内建筑工程、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时,其技术负责人业...
3
2021 - 07 - 28
建筑业热闻建筑工程业领域最新资讯,政策解读,行业分析、行业热点,法律法规,各类工程资质管理,各类工程资质(新办、增项、升级、延期、维护等)政策公布,建筑类人才资讯等建筑业信息公布!《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条例》已经国务院第120次常务会议通过。《条例》明确提出:各部门及其所属单位采用建设方式配置资产的,应当在建设项目竣工验收合格后及时办理资产交付手续,并在规定期限内办理竣工财务决算,期限最长不得超过1年。各部门及其所属单位对已交付但未办理竣工财务决算的建设项目,应当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确认资产价值。文件原文: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条例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了加强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与监督,健全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根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加强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监督的决定,制定本条例。第二条 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是指行政单位、事业单位通过以下方式取得或者形成的资产:(一)使用财政资金形成的资产;(二)接受调拨或者划转、置换形成的资产;(三)接受捐赠并确认为国有的资产;(四)其他国有资产。第三条 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属于国家所有,实行政府分级监管、各部门及其所属单位直接支配的管理体制。第四条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建立健全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机制,加强对本级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的管理,审查、批准重大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事项。第五条 国务院财政部门...
4
2021 - 09 - 22
建筑业热闻建筑工程业领域最新资讯,政策解读,行业分析、行业热点,法律法规,各类工程资质管理,各类工程资质(新办、增项、升级、延期、维护等)政策公布,建筑类人才资讯等建筑业信息公布!近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发布相关通知,已有14.3万人次申领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为什么推行电子证书?电子版证书与纸质版证书使用上有区别吗?速速和小编一起来看~ 划重点 1.已有14.3万人次申领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2.建筑市场监管司会同部执业资格注册中心专门编制发布电子注册证书使用手册。3.19个省(市、区)51.6万名一级建造师可随时随地申请并使用电子注册证书。以下为具体通知今年8月1日起,一级注册建筑师电子注册证书在全国范围内正式启用,北京、上海、浙江等19个省市启用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截至目前,全国3.4万名一级注册建筑师的电子注册证书已全部在注册系统内生成;已有14.3万人次申领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占19个省市一级建造师总人数的27.67%……这组扎实的数据,是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实施电子注册证书,提升注册服务的标准化、电子化水平的有力证明。一直以来,注册证书使用不便成为注册执业人员的困扰。在今年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推行的10个群众反映强烈、关注度高的“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重点项目中,实施电子注册证书项目是其中之一。为此,建筑市场监管司制订了一级注册建筑...
5
2021 - 11 - 03
建筑业热闻建筑工程业领域最新资讯,政策解读,行业分析、行业热点,法律法规,各类工程资质管理,各类工程资质(新办、增项、升级、延期、维护等)政策公布,建筑类人才资讯等建筑业信息公布!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迎来大改,刚刚住建部发布《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修改〈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管理规定〉的决定(征求意见稿)》,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一、二、三、四四个资质等级修改为一、二两个资质等级,具体修改如下: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修改〈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管理规定〉的决定(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化“证照分离”改革 进一步激发市场主体发展活力的通知》(国发〔2021〕7号)有关要求,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拟修改《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管理规定》,起草了《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修改〈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管理规定〉的决定(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公众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反馈意见:1.登录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 中国政府法制信息网(http://www.moj.gov.cn、http://www.chinalaw.gov.cn),进入首页主菜单的“立法意见征集”栏目提出意见。2.电子邮箱:zqyjcin@126.com。3.通信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三里河路九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法规司(邮政编码:100835),并请在信封上注明“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字样。意见...
6
2021 - 12 - 13
建筑业热闻建筑工程业领域最新资讯,政策解读,行业分析、行业热点,法律法规,各类工程资质管理,各类工程资质(新办、增项、升级、延期、维护等)政策公布,建筑类人才资讯等建筑业信息公布!一、工作内容(一)实行电子证书。1.自2021年10月15日起,在全国范围内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证书(具体示例及说明见附件1),电子证书式样按照《全国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电子证照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标准执行(具体式样见附件2)。自2022年1月1日起,一级建造师统一使用电子证书,纸质注册证书作废。2.自2021年10月15日起,全国范围内准予一级建造师初始注册、增项注册、重新注册、延续注册的,不再发放纸质注册证书或加贴防伪贴;聘用单位基本信息修改的,不再加贴防伪贴;因纸质注册证书遗失、污损或个人信息修改等需重新发放注册证书的,不再补发或更换纸质注册证书。3.电子证书与纸质注册证书并行使用期间,其注册编号同时有效。2022年1月1日起,一级建造师应重新刻制执业印章,并使用电子证书上的注册编号。4.各省(区、市)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会同有关行业主管部门创新监管模式,充分运用信息化手段,加快实现电子证书在招标投标、审批许可、项目管理、行业监管等环节的应用。(二)开展延续注册。1.一级建造师注册专业有效期已过期的,应于2021年12月15日前提出延续注册申请;注册专业仍在有效期内的,应在有效期届满30日前提出...
联系我们 contact us
Copyright ©2018 - 2023 犇犇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电话: 136-8800-2803
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锦江区牛沙北路129号三层
  微 信 公 众 号
X
3

SKYPE 设置

4

阿里旺旺设置

等待加载动态数据...

等待加载动态数据...

5

电话号码管理

  • 136-8800-2803
6

二维码管理

等待加载动态数据...

等待加载动态数据...

展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