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奖励500万!晋升特级资质奖励300万元!“鲁班奖”奖励40万元!
日期:
2020-1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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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南京市建委发布《关于明确促进南京市建筑业高质量发展有关奖励措施的通知》,重点部分如下:
一级及以上资质施工企业将总部迁入我市或在我市设立一级及以上独立法人子公司的。在办理工商注册和税务登记后的三年内,按年度排名进入我市建筑业“龙头企业(房建综合类)”:
前10强(1~10名),奖励500万元;
前20强(11~20名),奖励200万元。
按年度排名进入我市建筑业“龙头企业(市政综合类)”:
前5强(1~5名),奖励100万元;
前10强(6~10名),奖励50万元。
2019~2020年期间,本地企业做到以下内容的给予一次性政府资金奖励:
施工总承包企业晋升为特级的,当年给予奖励300万元;
勘察设计企业晋升为综合甲级的,当年给予奖励100万元;
主营业务为建筑施工且首次入选中国500强的,当年给予奖励30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