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进入犇犇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服务热线: 136-8800-2803
政策解读 Teachers
联系方式
  • 全国热线电话
  • 028-84460629
  • 联系电话 136-8800-2803
  • QQ客服 619698008
  • 联系地址 四川省成都市锦江区东大街芷泉段6号时代一号2610号

通报:投标人无故撤销投标文件,竟做此处罚...

日期: 2021-07-16
浏览次数: 666

建筑业热闻


建筑工程业领域最新资讯,政策解读,行业分析、行业热点,法律法规,各类工程资质管理,各类工程资质(新办、增项、升级、延期、维护等)政策公布,建筑类人才资讯等建筑业信息公布!


近日,江苏发布一则处罚公告,投标人在某EPC项目存在投标截止后无故撤销投标文件的行为。经招标人谅解,公示一个月。

通报:投标人无故撤销投标文件,竟做此处罚...

撤回投标文件与撤销投标文件的要求和法律后果有一定区别,只有理解其中的真实含义,才能保障投标人的合法权益,维护招标人的选择权利。

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一)《招标投标法》和《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的规定

1、投标文件的撤回

《招标投标法》第二十九条规定:“投标人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前,可以补充、修改或者撤回已提交的投标文件,并书面通知招标人。补充、修改的内容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2、投标文件撤回的程序及撤销的后果

《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三十五条规定:“投标人撤回已提交的投标文件,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书面通知招标人。招标人已收取投标保证金的,应当自收到投标人书面撤回通知之日起5日内退还。投标截止后投标人撤销投标文件的,招标人可以不退还投标保证金。”

(二)《合同法》的规定

1、要约的撤回

《合同法》第十七条规定:“要约可以撤回。撤回要约的通知应当在要约到达受要约人之前或者与要约同时到达受要约人。”

2、要约的撤销

《合同法》第十八条规定:“要约可以撤销。撤销要约的通知应当在受要约人发出承诺通知之前到达受要约人。”

3、要约不得撤销的情形

《合同法》第十九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要约不得撤销:(1)要约人确定了承诺期限或者以其他形式明示要约不可撤销;(2)受要约人有理由认为要约是不可撤销的,并已经为履行合同作了准备工作。”

(三)《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办法》、《工程建设项目勘察设计招标投标办法》和《工程建设项目货物招标投标办法》等部门规章的规定

1、投标文件的撤回

《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办法》第三十九条规定:“投标人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前,可以补充、修改、替代或者撤回已提交的投标文件,并书面通知招标人。补充、修改的内容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2、撤销投标文件的后果

《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办法》第四十条规定:“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到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有效期终止之前,投标人不得撤销其投标文件,否则招标人可以不退还其投标保证金。”

《工程建设项目勘察设计招标投标办法》和《工程建设项目货物招标投标办法》中亦有类似规定。

投标文件“撤回”与“撤销”的区别和联系


通报:投标人无故撤销投标文件,竟做此处罚...

                                                           住建部:转包违法分包575家企业被责令停业整顿,115家限制投标!

                                   文章结束 不要走开

                                                          住建部:转包违法分包575家企业被责令停业整顿,115家限制投标!

犇犇企业管理有限公司专业办理建筑资质转让、跨省剥离分立、吸收合并

装饰装修一级资质转让浙江

公司主营业务

  1. 全国具有资质的建筑公司转让;

  2. 建筑资质全国分立剥离、吸收合并;

  3. 全国建筑施工、设计、监理、造价资质维护;

  4. 总包资质三升二,专包资质二升一;

  5. 资质新办;

  6. A级业绩补录;

  7. 全国建筑人才招聘。





有业务需求的客户,

我们可以到您公司上门面谈!

装饰装修一级资质转让浙江





最新新闻 / News More>
1
2024 - 01 - 31
建筑业热闻建筑工程业领域最新资讯,政策解读,行业分析、行业热点,法律法规,各类工程资质管理,各类工程资质(新办、增项、升级、延期、维护等)政策公布,建筑类人才资讯等建筑业信息公布!犇犇公司专业代办资质8年,案例3000+,全网低价新办资质施工资质新办、增项二级,自家现成技术负责人一手业绩联系冷老师:13018223165(微信同号)资质升级总包升级,专包升级,业绩补录、回函联系李老师:13688002803(微信同号)资质收购资质重组、分立、平移,收购资质联系陈老师:18708115861(微信同号)↓ ↓ ↓犇犇企业管理有限公司专业办理:建筑资质转让、跨省剥离分立、吸收合并公司主营业务全国具有资质的建筑公司转让;建筑资质全国分立剥离、吸收合并;全国建筑资质维护;总包升级,专包升级;施工资质新办、增项二级资质;提供全国建筑人才。有业务需求的客户,我们可以到您公司上门面谈!
2
2021 - 04 - 02
建筑业热闻建筑工程业领域最新资讯,政策解读,行业分析、行业热点,法律法规,各类工程资质管理,各类工程资质(新办、增项、升级、延期、维护等)政策公布,建筑类人才资讯等建筑业信息公布!撤销行政许可决定书浙建许撤决字〔2021〕162号浙江鼎益古建园林工程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1001MA29W5GY72):我厅在2021年2月对你单位以告知承诺方式申请取得的古建筑工程专业承包二级资质进行核查,存在代表工程业绩不符合资质标准要求的情况。2021年2月1日,我厅向你单位发出《整改通知书》,并于2021年2月1日送达给你单位。你单位在整改期间未提供相关整改材料。2021年2月23日,我厅向你单位发出《撤销行政许可告知书》(浙建许撤告字〔2021〕160号),2020年2月24日送达你单位。你单位在规定期限内未向我厅提出书面陈述、申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六十九条第一款第四项、《浙江省保障“最多跑一次”改革规定》第十四条第二款、《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第二十九条第一款第四项的规定,本机关决定撤销你单位古建筑工程专业承包二级资质(资质证书号:D233208206)的行政许可。且被撤销许可的信息将作为不良信息记入你单位的信用档案,在该不良信息的保存和披露期限届满或者信用修复前,对你单位不再适用行政许可告知承诺制。如对本决定不服,你单位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
3
2021 - 04 - 26
建筑业热闻建筑工程业领域最新资讯,政策解读,行业分析、行业热点,法律法规,各类工程资质管理,各类工程资质(新办、增项、升级、延期、维护等)政策公布,建筑类人才资讯等建筑业信息公布!导读近日,湖北省住建厅发布《关于撤销湖北国桢曦建筑有限公司等56家建筑业企业资质行政许可的决定》。武汉市城乡建设局对以告知承诺审批方式取得我厅委托审查建筑业企业资质的单位进行了核查,发现湖北国桢曦建筑有限公司等56家建筑业企业不满足标准要求,同时在资质申报过程中存在弄虚作假行为。我厅决定依法撤销湖北国桢曦建筑有限公司等56企业的相应建筑业企业资质,且自撤销之日起规定时限内不得再次申请建筑业企业资质。据名单显示,共56家企业,涉及110项资质。撤销核查不合格建筑业企业资质单位名单扩展阅读不管是企业还是个人,业绩都是资质申报、证书申请时需要提供的材料,那么哪些业绩是不被认可的呢?哪些业绩不能认定为有效?根据《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和资质标准实施意见》规定:1、单位工程未竣工验收或验收不合格,不能作为申请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的业绩考核。2、配套工程不得单独作为企业申报施工总承包资质工程业绩考核。(注:《建筑法》第二条写明,配套工程是指与各类房屋建筑及其附属设施的建造相配套的线路、管道、设备的安装活动。)3、超过时限的工程业绩不予认可。《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中要求的“近5年”或“近10年”,是指自申请资质年度起...
4
2021 - 06 - 16
建筑业热闻建筑工程业领域最新资讯,政策解读,行业分析、行业热点,法律法规,各类工程资质管理,各类工程资质(新办、增项、升级、延期、维护等)政策公布,建筑类人才资讯等建筑业信息公布!苏州市住建局发布《关于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完善苏州市建筑业企业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自2021年7月1日起实施。调整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的缴纳标准缴纳年度定额保证金的建筑业企业,按企业最高资质等级缴纳。一级及以上建筑业企业为40万元;二级建筑业企业为30万元;三级建筑业企业为20万元。2倍缴纳上年度在苏州市建筑施工企业综合考评中被评为D类或有拖欠农民工工资、以拖欠农民工工资为名讨要工程款、动用保证金支付农民工工资等不良记录的建筑业企业按年度定额标准或单个项目标准的2倍金额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免缴纳连续两年在苏州市建筑施工企业综合考评中被评为A类且连续三年无拖欠农民工工资不良记录的建筑业企业可免缴下年度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年度免缴企业名单由苏州市住建局统一对外公布。关于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完善苏州市建筑业企业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苏住建建〔2021〕29号各市、区住建局(委)、人社局、总工会,苏州工业园区规建委,张家港保税区规建局,各有关单位:为进一步优化工程建设领域营商环境,全面保障农民工工资按时足额支付,推动全市建筑产业高质量发展,根据《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江苏省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和...
5
2021 - 08 - 24
建筑业热闻建筑工程业领域最新资讯,政策解读,行业分析、行业热点,法律法规,各类工程资质管理,各类工程资质(新办、增项、升级、延期、维护等)政策公布,建筑类人才资讯等建筑业信息公布!关于2021年度河南考区注册设备监理师和一级建造师考试停考的公告  按照我省当前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要求,为保障广大考生的身体健康和安全,经研究决定,现将河南考区2021年度注册设备监理师和一级建造师考试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原定于2021年9月4-5日举办的注册设备监理师考试停考。原定于2021年9月11-12日举办的一级建造师考试停考。  二、已报名缴费成功考生的报考费将退还至原支付账户,考生无需办理退费申请。  三、2021年度在河南考区两项考试报名成功的考生,已取得的合格成绩有效期相应延长1年。  感谢各位考生的理解支持!附件:咨询电话  河南省人事考试中心  2021年8月24日郑州市人事考试中心0371——67188348开封市人事考试培训中心0371——22725693洛阳市人事考试中心0379——69933802平顶山市干部考试中心0375——4970568安阳市人才开发服务中心 0372——2209363鹤壁市人事考试中心0392——3362500新乡市人事考试中心0373——2054494焦作市人事考务中心 0391——3928944濮阳市人事考试中心039...
6
2021 - 10 - 09
建筑业热闻建筑工程业领域最新资讯,政策解读,行业分析、行业热点,法律法规,各类工程资质管理,各类工程资质(新办、增项、升级、延期、维护等)政策公布,建筑类人才资讯等建筑业信息公布!▎文件原文:各市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为加强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建设(以下简称平台),进一步提高信息数据采集录入质量,现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限期完成数据治理。自本通知发布之日起至10月20日,限期开通“工程项目数据专项治理”功能,在此期间企业可对工程项目数据进行补录、更正。此后不再集中进行批量数据治理,按照“一事一议”原则办理。各地应及时组织本地区所有项目的参建单位按时间节点完成数据治理工作。    二、扎实落实治理程序。各地要按账号权限对企业补录、更正的数据及时进行审核、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数据补录、更正操作流程和审核流程按照《关于对湖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工程项目数据实行分级管理和开展数据专项治理等工作的通知》(湘建建函〔2019〕232号)执行。    三、加快清理审核历史数据。各地要加快组织清理本地区历史项目数据,于10月31日前完成本地区D级项目数据的审核工作。11月底前,我厅将对D级项目数据进行统一清理。    四、严格把关数据...
联系我们 contact us
Copyright ©2018 - 2023 犇犇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电话: 136-8800-2803
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锦江区牛沙北路129号三层
  微 信 公 众 号
X
3

SKYPE 设置

4

阿里旺旺设置

等待加载动态数据...

等待加载动态数据...

5

电话号码管理

  • 136-8800-2803
6

二维码管理

等待加载动态数据...

等待加载动态数据...

展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