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工程系列注册类高级职称考核认定(以下简称考核认定)工作坚持重在业内认可、业绩突出的原则,不受外语、论文论著等限制,采取面试答辩与专家评议相结合的办法,对工程系列注册类专业技术人员的知识、能力、品德、从业实绩等进行综合考核认定。
取得注册一级建造师、注册一级造价工程师、注册土木工程师、注册监理工程师、一级注册建筑师和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等执业资格后满足要求,可考核认定高级职称。
考核认定的范围是:全省企业、事业单位工程技术人员中拥有一级注册建筑师、注册城市规划师、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注册土木工程师、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注册化工工程师、注册电气工程师、注册测绘工程师、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一级造价工程师、注册一级建造师(建筑工程、公路工程、铁路工程、民航机场工程、港口与航道工程、水利水电工程、市政公用工程、通信与广电工程、矿业工程、机电工程)等执业资格证书和注册执业证书,并从事相关业务工作的从业人员。
学历和执业年限,分别符合下列条件:
1、获得理工类博士学位,取得相关执业资格并注册满2年,且从事本专业或相近技术工作满2年以上;
2、理工类硕士研究生毕业,取得相关执业资格并注册满2年,且从事本专业或相近技术工作满7年以上;
3、理工类大学本科毕业,取得相关执业资格并注册满2年,且从事本专业或相近技术工作满10年以上;
4、理工类大学专科毕业,取得相关执业资格并注册满2年,且从事本专业或相近技术工作满12年以上;
5、理工类中专,取得相关执业资格并注册满2年,且从事本专业或相近技术工作满15年以上。
1、个人申报;
2、组织审核;
3、面试答辩:申报人员须参加面试答辩,面试答辩要重点考核申报人的专业理论、从业经历和工作实践情况;
4、专家评议:省考核认定委员会对申报人进行考核评价,评价在面试答辩的基础上,重点考核申报人的业绩成果等内容;
5、公示:对考核认定通过人员及时向社会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1个月;
6、下发批准文件、颁发资格证书。对符合要求的人员下发资格文件,颁发资格证书,其证书与通过评审取得的高级工程师证书具有同等效力。
1、身份证;
2、学历证(含第一学历和后学历证书)或学位证;
3、职业资格证书和注册执业资格证书;
4、注册后业绩或近五年个人的主要业绩;
5、考核人员所在单位对该人员工作能力综合评价,需加盖单位公章。
大家应该都知道,建筑行业的工程师们都需要评职称,以前证书和职称是分开存在的,意味着考了证书对职称没有作用。但是现在,职称可以“以考代评”,随着职称制度改革不断深化,多地相继明确了职业资格与职称的对应关系。
目前,全国已有北京、宁夏、江苏、浙江、湖北、安徽、四川、西藏、福建、黑龙江、海南、陕西、广西、河南、上海、重庆、山西、山东、天津、甘肃等20个省份发文明确职业资格与职称对应关系。
其中,陕西、宁夏、山西、山东、黑龙江、天津、青海等明确通知:职业资格证书可一证两用,与职称证书有同等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