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一地明确:资质申报需提供技术负责人业绩期间的社保等证明材料!
日期:
2023-03-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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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 2022年11月16日省住建厅发布《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冀建建市函﹝2022﹞232号规定,为提升我市营商环境,提高办事效率,现针对企业所关切的、咨询量大的相关资质办理问题,现公告如下:一、具有法人资格的企业可直接新申请施工总承包、专业承包二级资质。企业按照新申请或增项提交相关材料,企业资产、技术负责人需满足《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建市﹝2014﹞159号)规定的相应类别二级资质标准要求,其他指标需满足相应类别三级资质标准要求。二、持有施工总承包、专业承包三级资质的企业,可按照现行二级资质标准要求申请升级,也可按照上述要求直接申请二级资质。三、在对企业申报的技术负责人业绩资料审核时,需由申报企业提供技术负责人业绩期间的社保情况、业绩表、中标资料、施工合同、竣工材料等相关证明材料。四、对企业所申报的技术负责人业绩,将在我局官网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的监督。同时定期将审批台账(包含企业申报业绩情况)发送市住建局,便于监管部门对业绩进行进一步核查。五、申报企业依据资质相关规定,提供相应人员的技术资料和相关证明材料,同时所有人员缴纳社保保险证明并在冀时办完成聘用认证。六、对于建筑业企业资质的审批,我局严格按照承诺时限办理。七、企业申请报送端口:1、省住建厅赋权业务:河北政务服务网-石家庄市行政审批局-建筑施工企业资质认定-建筑施工企业资质新申请/增项报送。2、我局负责的建筑业资质审批业务:河北政务服务网-石家庄市行政审批局-预拌混凝土及模板脚手架进行变更、增项、新办、注销报送。下一步,我局将继续严格办事程序及流程,合法合规优质审批,为省会的建筑领域发展做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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