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针对首次申请、升级、增项取得资质,且在一年内申请将该项资质转出企业展开动态核查

日期: 2023-05-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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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业热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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针对首次申请、升级、增项取得资质,且在一年内申请将该项资质转出企业展开动态核查


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开展2023年度湖南省建筑业企业、建设工程监理企业、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双随机一公开”资质动态核查工作的通知

各市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湘江新区开发建设局:
根据《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办法》《工程监理企业资质管理规定》《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实施方案》(湘建执函〔2020147号)《关于进一步加强全省建筑市场监管有关工作的通知》(湘建建〔2020123号)等文件要求,经研究,决定在全省范围内开展2023年度湖南省建筑业企业、建设工程监理企业、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以下简称为企业)双随机、一公开资质动态核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核查范围
(一)各市州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组织对在注册地在本地的2022年取得资质的企业开展双随机、一公开资质动态核查,核查比例不低于5%不足2家的,按2家抽取
(二)重点核查范围:
1. 存在发生质量安全事故、恶意拖欠或克扣劳动者工资、不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承揽业务、资质申请时存在弄虚作假行为、有围标串标等严重失信行为以及存在其他违法违规行为的企业,纳入重点核查范围
2. 对在我厅权限内首次申请、升级、增项取得资质,且在一年内至申请通过重组、合并、分立等情况资质核定将该项资质转出的,将资质转出企业纳入核查范围对申请重组、合并、分立等资质核定的,核查资质转出企业近期相应资质类别范围内业绩或相应资质申请时填写业绩的真实性
二、核查安排
核查工作采取企业自查、网上核查和实地核查相结合的方式
(一)自查阶段(69日前)
企业按照住建部企业资质相关标准要求进行自查
(二)核查阶段(610-731日)
市州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按照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要求开展核查,通过全国建筑市场公共服务监管平台湖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等官网对核查对象的基本信息和主要人员是否满足相关标准进行比对,实地核查证书原件和在岗履职情况、查看经营场所、查阅资料等
三、核查内容
按照住建部企业资质相关标准要求和《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简化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部分指标的通知》(建市〔2016226号)等文件规定进行核查具体核查内容如下:
1. 企业资产情况:上一年度或当期合法的财务报表中的净资产指标
2. 经营情况:企业经营场所、厂房、设备及设施等情况
3. 技术负责人:从业年限、相关证书、在岗履职等情况相关证书应在相应官网上可查询,在本企业购买社保等情况。
4. 注册执业资格人员:应在全国建筑市场公共服务监管平台湖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等官网上可查询,在本企业购买社保等情况
5. 技术职称人员:考试类专业职称证书均应在相应官网上可查询,在本企业购买社保等情况
四、有关要求
1各市州要按照本通知要求,结合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切实做好核查工作核查发现不符合相应资质标准要求的,责令其限期改正并向社会公告,建筑业企业整改期限最长不超过3个月建筑业企业整改期间不得申请建筑业企业资质的升级、增项,不能承揽新的工程。逾期仍未达到企业资质标准要求条件的,可撤回其资质证书
2市州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应认真总结本地区核查工作,形成总结报告、核查情况汇总表和核查抽查情况表(详附件),于1110日前报我厅建筑管理处
3我厅将视情况对核查工作进行通报,对核查工作开展不力的地区,给予通报批评,并进行约谈
各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开展核查工作应当严格遵守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和有关工作纪律,依法行政、廉洁执法
联系人:刘斯昭,联系电话:0731-8895006288950065
件:针对首次申请、升级、增项取得资质,且在一年内申请将该项资质转出企业展开动态核查1.湖南省建筑业企业、建设工程监理企业、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双随机一公开”资质动态核查情况汇总表
        针对首次申请、升级、增项取得资质,且在一年内申请将该项资质转出企业展开动态核查2.省厅颁发资质的建筑业企业、建设工程监理企业、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双随机、一公开”资质动态核查抽查情况
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3521

针对首次申请、升级、增项取得资质,且在一年内申请将该项资质转出企业展开动态核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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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 - 04 - 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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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 - 05 - 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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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业热闻建筑工程业领域最新资讯,政策解读,行业分析、行业热点,法律法规,各类工程资质管理,各类工程资质(新办、增项、升级、延期、维护等)政策公布,建筑类人才资讯等建筑业信息公布!近日上海市公布《建设工程承发包管理办法(修订草案)》,决定对已实施20多年《上海市建设工程承发包管理办法》进行全面修改。1、提出“最小发包单元”。以下情形为建设工程施工发包最小单元,不得再拆分发包:(一)桩基工程;(二)建筑单体工程;(三)拥有独立地下室外墙的多个基坑的群体建筑工程,其对应的地下及地上主体结构;(四)地下空间统一开发的、同一基坑内的群体地下工程。2、工程发包:合理划分发包单元,不得利用发包单元划分降低承包单位资格条件,或者将应当由一个承包单位完成的发包单元支解发包给几个承包单位。鼓励发包单位委托全过程项目管理的服务。鼓励勘察、设计采用整体发包。鼓励将发包的专业工程纳入施工总承包管理。3、存在转包、违法分包、转让出借资质证书或者以其他方式允许他人以本单位的名义承揽工程等违法行为的施工单位,依法限制参加工程投标活动、承揽新的建设工程项目;对其企业资质是否满足资质标准条件进行核查;不达标的予以限期整改,并有权依法撤回其资质证书。在一定期限内发生2次及以上的,或者导致发生质量安全事故的,对相关单位依法按照情节严重情形给予处罚,并连带追究建设单位的相应责任。▎文件原文:第一条 (目的和依据)为了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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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业热闻建筑工程业领域最新资讯,政策解读,行业分析、行业热点,法律法规,各类工程资质管理,各类工程资质(新办、增项、升级、延期、维护等)政策公布,建筑类人才资讯等建筑业信息公布!2021年10月14日,万达文化旅游城交通配套项目—都江堰M-TR旅游客运专线工程 施工轨道、景观绿化工程(第二次)标段流标公示。根据公示显示,11家单位废标,废标原因为: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未响应工程量清单说明2.1.6,2.1.7及2.1.3第二款的规定。投标人名称投标报价(元)或否决投标依据条款(投标文件被认定为不合格所依据的招标文件评标办法中的评审因素和评审标准的条款)经评审的投标价(元)或否决投标理由(投标文件被认定为不合格的具体事实,不得简单地表述为未响应招标文件实质性内容、某处有问题等)中铁八局集团有限公司409320284.00/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未响应工程量清单说明2.1.6,2.1.7及2.1.3第二款的规定。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未响应工程量清单说明2.1.6,2.1.7及2.1.3第二款的规定。中铁三局集团有限公司397777777.00/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未响应工程量清单说明2.1.6,2.1.7及2.1.3第二款的规定。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未响应工程量清单说明2.1.6,2.1.7及2.1.3第二款的规定。中铁二局集团有限公司398759277.30/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未响应工程量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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