犇犇公司专业代办资质8年,案例3000+,全网低价 |
新办资质 | 施工资质新办、增项二级,自家现成技术负责人一手业绩 联系冷老师:13018223165(微信同号) |
资质升级 | 总包升级,专包升级,业绩补录、回函 联系李老师:13688002803(微信同号) |
资质收购 | 资质重组、分立、平移,收购资质 联系陈老师:18708115861(微信同号) |
关于建设类行政许可事项初审意见的公示
(公示期:2023年8月16日至2023年8月29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和建设类资质管理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对行政许可申请人提交的相关材料进行了审核,为保证审核的公正性,增加审核的透明度,现将初步审核意见公示,以广泛接受社会监督。
对初步审核意见有异议的,行政许可申请人可按川建审发〔2014〕460号文件要求在网上提交申诉申请材料,于2023年8月29日17时前完成网上申诉工作;逾期未申诉的,视为放弃申诉权利,系统不再受理。咨询初审意见应带上受理通知单原件、企业法人授权书或者单位介绍信、办理人身份证原件。
社会各单位及个人对行政许可申请人所申请许可的真实性及其他情况有举报的,请提供详细的书面材料,单位举报应加盖公章及真实的联系方式,个人举报应署实名并附身份证复印件及真实的联系方式,否则,将视为无效举报。
本公示仅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向社会广泛征求意见,请各行政许可申请人警惕不法人员假借许可审查的名义进行非法活动。不详之处可按申请事项拨打相应电话咨询(见附件)。
备注:通告前,系统将对申报人员进行比对查验,在申报期间请勿变动相关上报人员,以免影响审查决定。
联系地址:四川省成都市草市街2号,省政府政务中心
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行政审批处(省政府政务服务中心6楼)
邮编:610017
附件:建设类行政许可初审意见公示一览表
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3年8月16日
↓ ↓ ↓
犇犇企业管理有限公司专业办理:
建筑资质转让、跨省剥离分立、吸收合并
全国具有资质的建筑公司转让;
建筑资质全国分立剥离、吸收合并;
全国建筑资质维护;
总包升级,专包升级;
施工资质新办、增项二级资质;
提供全国建筑人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