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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厅业绩回函,确认2项工程项目不属实,为虚假工程业绩,企业被处罚

日期: 2024-0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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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业热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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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厅业绩回函,确认2项工程项目不属实,为虚假工程业绩,企业被处罚

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行政处罚决定书送达公告

京建法罚(市)字[2023]第010814号


  单位名称:北京建广基业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田永谋

  单位地址:北京市丰台区南四环西路188号十一区7号楼3层3155
  证照类型:营业执照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09074142191Y
  经本机关立案调查,查明你单位涉嫌存在以下违法事实:
  根据本机关内部移送的案件情况。2023年11月28日,本机关对你单位涉嫌以欺骗手段取得建筑业企业资质一案予以立案。经调查,你单位北京建广基业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在2021年10月15日向本机关申请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壹级资质时,提交了“广鸿大厦A5#楼装修装饰工程”和“缘江大厦B3#楼装修装饰工程”2项工程业绩材料。2022年3月28日,经上述两项工程项目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广西壮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回函,确认上述2项工程项目不属实,为虚假工程业绩。本机关于2021年11月19日对你单位北京建广基业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申请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壹级资质给予了许可,于2022年6月16日作出了《关于撤销北京建广基业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壹级资质的告知书》(京建撤告〔2022〕第0500010号),于2023年4月4日作出了《关于撤销北京建广基业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壹级资质的决定书》(京建撤销[2023]第050003号)。综上,你单位北京建广基业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存在以欺骗手段取得建筑业企业资质(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资质)的违法行为。
  以上事实有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北京建广基业建设工程有限公司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北京建广基业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协助查询北京建广基业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相关信息的函,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查询相关企业信息的反馈函,北京市住建委系统行政处罚案件移送表(京建法移字[2023]第020号)等证据为证。
  你单位的上述行为,已经违反了《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第十五条、第二十九条第二款的规定,依据《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第三十六条和《北京市住房城乡建设系统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第C1666800B000条的规定,本机关决定责令你单位15日内改正违法行为,3年内不得再次申请该项建筑业企业资质(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资质),给予警告并处3万元罚款的行政处罚。
  请你(单位)在接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到银行缴纳罚款。
  告知事项:
  1.处以罚款的,被处罚人接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到银行缴纳罚款。逾期不缴纳罚款的,本机关有权每日按罚款数额的3%加处罚款,加处罚款的数额不超出罚款的数额。被处罚人确有经济困难,可以在收到缴款书后15日内书面提出分期(延期)缴纳罚款的申请,经行政机关批准,可以分期或延期缴纳。
  2.如不服本处罚决定,可以在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北京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在6个月内向北京市通州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3.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本行政处罚决定不停止执行。逾期不申请行政复议也不向人民法院起诉又不履行处罚决定的,本机关有权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本行政机关现依法公告送达《行政处罚决定书》(京建法罚(市)字[2023]第010814号)。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联系部门: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执法处
  地址:北京市通州区达济街9号院3号楼3114室
  联系电话:010-55598661   邮政编码:1011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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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业热闻建筑工程业领域最新资讯,政策解读,行业分析、行业热点,法律法规,各类工程资质管理,各类工程资质(新办、增项、升级、延期、维护等)政策公布,建筑类人才资讯等建筑业信息公布!撤销行政许可决定书浙建许撤决字〔2021〕162号浙江鼎益古建园林工程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1001MA29W5GY72):我厅在2021年2月对你单位以告知承诺方式申请取得的古建筑工程专业承包二级资质进行核查,存在代表工程业绩不符合资质标准要求的情况。2021年2月1日,我厅向你单位发出《整改通知书》,并于2021年2月1日送达给你单位。你单位在整改期间未提供相关整改材料。2021年2月23日,我厅向你单位发出《撤销行政许可告知书》(浙建许撤告字〔2021〕160号),2020年2月24日送达你单位。你单位在规定期限内未向我厅提出书面陈述、申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六十九条第一款第四项、《浙江省保障“最多跑一次”改革规定》第十四条第二款、《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第二十九条第一款第四项的规定,本机关决定撤销你单位古建筑工程专业承包二级资质(资质证书号:D233208206)的行政许可。且被撤销许可的信息将作为不良信息记入你单位的信用档案,在该不良信息的保存和披露期限届满或者信用修复前,对你单位不再适用行政许可告知承诺制。如对本决定不服,你单位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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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业热闻建筑工程业领域最新资讯,政策解读,行业分析、行业热点,法律法规,各类工程资质管理,各类工程资质(新办、增项、升级、延期、维护等)政策公布,建筑类人才资讯等建筑业信息公布!导读近日,湖北省住建厅发布《关于撤销湖北国桢曦建筑有限公司等56家建筑业企业资质行政许可的决定》。武汉市城乡建设局对以告知承诺审批方式取得我厅委托审查建筑业企业资质的单位进行了核查,发现湖北国桢曦建筑有限公司等56家建筑业企业不满足标准要求,同时在资质申报过程中存在弄虚作假行为。我厅决定依法撤销湖北国桢曦建筑有限公司等56企业的相应建筑业企业资质,且自撤销之日起规定时限内不得再次申请建筑业企业资质。据名单显示,共56家企业,涉及110项资质。撤销核查不合格建筑业企业资质单位名单扩展阅读不管是企业还是个人,业绩都是资质申报、证书申请时需要提供的材料,那么哪些业绩是不被认可的呢?哪些业绩不能认定为有效?根据《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和资质标准实施意见》规定:1、单位工程未竣工验收或验收不合格,不能作为申请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的业绩考核。2、配套工程不得单独作为企业申报施工总承包资质工程业绩考核。(注:《建筑法》第二条写明,配套工程是指与各类房屋建筑及其附属设施的建造相配套的线路、管道、设备的安装活动。)3、超过时限的工程业绩不予认可。《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中要求的“近5年”或“近10年”,是指自申请资质年度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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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业热闻建筑工程业领域最新资讯,政策解读,行业分析、行业热点,法律法规,各类工程资质管理,各类工程资质(新办、增项、升级、延期、维护等)政策公布,建筑类人才资讯等建筑业信息公布!苏州市住建局发布《关于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完善苏州市建筑业企业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自2021年7月1日起实施。调整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的缴纳标准缴纳年度定额保证金的建筑业企业,按企业最高资质等级缴纳。一级及以上建筑业企业为40万元;二级建筑业企业为30万元;三级建筑业企业为20万元。2倍缴纳上年度在苏州市建筑施工企业综合考评中被评为D类或有拖欠农民工工资、以拖欠农民工工资为名讨要工程款、动用保证金支付农民工工资等不良记录的建筑业企业按年度定额标准或单个项目标准的2倍金额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免缴纳连续两年在苏州市建筑施工企业综合考评中被评为A类且连续三年无拖欠农民工工资不良记录的建筑业企业可免缴下年度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年度免缴企业名单由苏州市住建局统一对外公布。关于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完善苏州市建筑业企业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苏住建建〔2021〕29号各市、区住建局(委)、人社局、总工会,苏州工业园区规建委,张家港保税区规建局,各有关单位:为进一步优化工程建设领域营商环境,全面保障农民工工资按时足额支付,推动全市建筑产业高质量发展,根据《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江苏省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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