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进入犇犇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服务热线: 136-8800-2803
政策解读 Teachers
联系方式
  • 全国热线电话
  • 028-84460629
  • 联系电话 136-8800-2803
  • QQ客服 619698008
  • 联系地址 四川省成都市锦江区东大街芷泉段6号时代一号2610号

新旧资质过渡期延长至2024年10月31日!本通知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日期: 2024-07-30
浏览次数: 203

建筑业热闻


建筑工程业领域最新资讯,政策解读,行业分析、行业热点,法律法规,各类工程资质管理,各类工程资质(新办、增项、升级、延期、维护等)政策公布,建筑类人才资讯等建筑业信息公布!

犇犇公司专业代办资质8年,案例3000+,全网低价
新办资质

施工资质新办、增项二级,自家现成技术负责人一手业绩

联系冷老师:13018223165(微信同号)

资质升级

总包升级,专包升级,业绩补录、回函

联系李老师:13688002803(微信同号)

资质收购

资质重组、分立、平移,收购资质

联系陈老师:18708115861(微信同号)

新旧资质过渡期延长至2024年10月31日!本通知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刚刚,住建部发布《关于实施<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办法><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标准>有关问题的通知》(建办质〔2024〕36号)。

本通知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为保障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新旧资质平稳过渡,新旧资质过渡期延长至2024年10月31日

各省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结合地方实际,制定本地区实施细则。

目前五省已发文:
陕西:有效期至2024年7月31日到期的,统一延续至2024年10月31日。
河北:有效期统一延期至2025年4月30日,无需办理证书延续审批手续。
云南:资质证书有效期统一延期至2025年6月30日。平台自动延期。
四川:资质证书有效期统一延期至2025年6月30日。平台自动延期。
重庆: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重新核定的开始时间为2024年7月1日,截止时间为2025年6月30日。原资质证书有效期于2025年6月29日前到期的,资质证书有效期统一延期至2025年6月30日。


正文如下

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实施《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办法》《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标准》有关问题的通知


建办质〔2024〕36号


各省、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直辖市住房城乡建设(管)委及有关部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住房城乡建设局:


  《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办法》(住房城乡建设部令第57号)(以下简称《办法》)和《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标准》(建质规〔2023〕1号)(以下简称《资质标准》)印发以来,部分地方反映需就执行中存在的具体问题作进一步明确。经研究,现通知如下:
  一、加强检测资质管理
  (一)关于鼓励合伙企业申请检测资质。依法设立的合伙企业申请检测资质的,省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可通过告知承诺等方式,适当优化申请材料和审批流程。在专项资质认定中,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事业单位,同一注册人员和技术人员可认定的专项资质数量不得超过2项;依法设立的合伙企业,同一注册人员和技术人员可认定的专项资质数量不得超过3项。
  (二)关于检测资质增项。检测资质增项是指已取得专项资质的检测机构申请其他专项资质。省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可适当优化检测资质增项申请材料,并及时组织专家评审。批准后的增项资质有效期与已取得的资质证书有效期一致。
  (三)关于检测项目和检测参数。省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可结合地方实际,在《资质标准》基础上,增加可选检测项目及可选检测参数,并明确办理程序。检测参数对应多种检测方法的,检测机构在申请检测资质时,可申请审查一种或多种检测方法,并按照审查通过的检测方法开展检测业务。
  (四)关于检测机构合并和分立。检测机构合并、改制的,可承继原检测资质,但应申请重新核定资质。检测机构分立、重组的,承继原检测资质的检测机构,应申请重新核定资质;其他检测机构按首次申请资质办理。
  (五)关于检测经历认定。检测经历自首次取得检测资质之日起计算。已按原资质标准取得专项资质的检测机构,申请重新核定该专项资质时,不考虑检测经历。
  (六)关于检测资质证书电子证照。检测资质证书实行电子证照。省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应通过全国工程质量安全监管信息平台申请电子证照赋码,形成全国统一的电子证照版式。县级以上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发挥电子证照在惠企便民、检测行业监管等方面作用,加快推进电子证照互通互认。
  (七)关于检测机构人员变更。检测机构人员变更影响其符合资质标准的,应当在变更后30个工作日内向检测资质许可地省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提出资质重新核定申请。县级以上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通过电子证照等方式,动态核查检测机构人员劳动合同、社会保险、注册关系等情况。
  二、加强检测活动管理
  (一)关于隶属关系或其他利害关系。隶属关系或其他利害关系是指检测机构与所检测建设工程相关的建设、施工、监理单位,以及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供应单位存在直接上下级关系,或存在可能直接影响检测机构公正性的经济或其他利益关系等。如,参股、联营、直接或间接同为第三方控制等关系。
  (二)关于检测转包和违法分包。检测转包是指检测机构将资质证书范围内承接的全部检测业务转让给个人或其他检测机构的行为。检测违法分包是指检测机构违反法律法规规定,将资质证书范围内承接的部分检测项目或检测参数相关检测业务分包给个人或其他检测机构的行为。但属于检测设备昂贵或使用率低的个别可选参数相关检测业务,经委托方同意,可分包给其他具备资质条件的检测机构。
  (三)关于跨省、自治区、直辖市承担检测业务。检测机构跨省、自治区、直辖市承担检测业务的,应向检测业务所在地省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并确保检测能力满足检测活动要求。检测机构可通过合法租赁的方式,满足跨省、自治区、直辖市开展检测活动所需检测场所要求。省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应制定具体管理办法,及时向社会公开,并将备案信息上传至全国工程质量安全监管信息平台。
  地方各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应加强联动,强化对检测机构跨省、自治区、直辖市承担检测业务的监管,并对违法违规行为依法实施行政处罚。自行政处罚决定书送达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通过全国工程质量安全监管信息平台,告知检测资质许可地和违法行为发生地省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
  三、加强检测人员管理
  (一)关于技术负责人和质量负责人。技术负责人是指全面负责检测机构技术工作的人员,承担检测方案等技术文件管理和审核等职责。质量负责人是指负责检测机构质量管理体系的人员,承担全面监督质量管理体系运行情况等职责。技术负责人和质量负责人不得为同一人。
  (二)关于检测报告批准人。检测机构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或其授权的签字人为检测报告批准人。授权的签字人应取得工程类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且应向检测资质许可地省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未经检测报告批准人签署的检测报告无效。
  四、加强检测监督管理
  (一)关于动态核查。县级以上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应加强检测资质监管,通过核查电子证照、“双随机、一公开”等方式定期对人员、仪器设备、检测场所、质量保证体系等资质条件进行动态核查。发现不符合资质条件的,检测资质许可地省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应督促其限期整改。对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依法实施行政处罚。
  (二)关于虚假检测处罚。县级以上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在实施监督检查时,应对检测机构检测数据、检测报告等进行抽查,发现存在出具虚假检测数据或检测报告等违反《办法》第三十条规定的,应责令改正,依法实施行政处罚,资质证书有效期届满后不得延续,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检测人员存在出具虚假检测数据或虚假判定结论的,应责令改正,依法实施行政处罚。县级以上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加强信用建设,严格信用管理,对存在虚假检测行为的检测机构及人员依法实施信用惩戒。对屡犯不改、造成重大损失的检测机构及人员,坚决依法依规在一定期限内实施市场禁入措施,直至永久逐出市场。
  (三)关于评审专家管理。省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建立检测资质评审专家库,制定管理细则,组织实施专家评审,并加强专家评审过程监督。评审专家应客观、公正,遵循回避原则,并对评审意见承担责任。
  为保障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新旧资质平稳过渡,新旧资质过渡期延长至2024年10月31日。各省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结合地方实际,制定本地区实施细则。
  本通知自印发之日起施行,《关于实施<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办法>有关问题的通知》(建质〔2006〕25号)同时废止。
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
2024年7月26日
  (此件主动公开)

↓ ↓ ↓

犇犇企业管理有限公司专业办理:

建筑资质转让、跨省剥离分立、吸收合并

装饰装修一级资质转让浙江


公司主营业务


  1. 全国具有资质的建筑公司转让;

  2. 建筑资质全国分立剥离、吸收合并;

  3. 全国建筑资质维护;

  4. 总包升级,专包升级;

  5. 施工资质新办、增项二级资质;

  6. 提供全国建筑人才。





有业务需求的客户,

我们可以到您公司上门面谈!

装饰装修一级资质转让浙江





最新新闻 / News More>
1
2023 - 06 - 20
建筑业热闻建筑工程业领域最新资讯,政策解读,行业分析、行业热点,法律法规,各类工程资质管理,各类工程资质(新办、增项、升级、延期、维护等)政策公布,建筑类人才资讯等建筑业信息公布!犇犇公司专业代办资质8年,案例3000+,全网低价新办资质施工资质新办、增项二级,自家现成技术负责人一手业绩联系冷老师:13018223165(微信同号)资质升级总包升级,专包升级,业绩补录、回函联系李老师:13688002803(微信同号)资质收购资质重组、分立、平移,收购资质联系陈老师:18708115861(微信同号)↓ ↓ ↓犇犇企业管理有限公司专业办理:建筑资质转让、跨省剥离分立、吸收合并公司主营业务全国具有资质的建筑公司转让;建筑资质全国分立剥离、吸收合并;全国建筑资质维护;总包升级,专包升级;施工资质新办、增项二级资质;提供全国建筑人才。有业务需求的客户,我们可以到您公司上门面谈!
2
2021 - 04 - 14
建筑业热闻建筑工程业领域最新资讯,政策解读,行业分析、行业热点,法律法规,各类工程资质管理,各类工程资质(新办、增项、升级、延期、维护等)政策公布,建筑类人才资讯等建筑业信息公布!日前,福建三明一项目引发关注。招标公告显示,该项目名称为三明市档案馆(档案数据中心)建设项目,造价近1.2亿元,参与投标的建筑企业多达3578家,再创福建建筑企业参与投标数量新高。犇犇专业办理建筑资质分立、吸收合并此前,福建多次出现因投标企业过多导致系统崩溃的现象。上次晋江3023家单位投标,导致系统崩溃3小时。犇犇专业办理建筑资质分立、吸收合并犇犇专业办理建筑资质分立、吸收合并犇犇专业办理建筑资质分立、吸收合并犇犇专业办理建筑资质分立、吸收合并近几年,招投标行业竞争异常激烈!2019年5月9日开标的广元市朝天区2019年新农村建设项目,1209家单位报名,35个标段,现场摇号!2018年6月,造价约为1725万的上杭县三环路二期(下坝路-上杭大道)市政道路一标段工程开标,再次创造新纪录,参与投标单位共940家。其中有52家为无效投标,因为这16家企业有交电子标书上传平台费但未提交投标文件而无效投标,或者一些企业有上传标书,但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解密工作而无效。2018年4月,龙岩市红田路四期工业西路与人民路交叉口改造工程开标(造价为540万元),有694家单位参与投标。还有些项目因企业较多,“球不够”,导...
3
2021 - 05 - 21
建筑业热闻建筑工程业领域最新资讯,政策解读,行业分析、行业热点,法律法规,各类工程资质管理,各类工程资质(新办、增项、升级、延期、维护等)政策公布,建筑类人才资讯等建筑业信息公布!宁波市应急管理局发布《关于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本办法适用实名举报。举报事项经核查属实的,应当按下列规定对举报人给予奖励:举报安全生产重大事故隐患或违法行为的,奖励金额按照行政处罚金额的15%计算,最低奖励3000元,最高不超过30万元。对举报瞒报、谎报事故的,按照最终确认的事故等级和查实举报的瞒报谎报死亡人数给予奖励。其中:一般事故按每查实瞒报谎报1人奖励3万元计算;较大事故按每查实瞒报谎报1人奖励4万元计算。最高奖励不超过30万元。生产经营单位在岗从业人员举报本单位安全生产重大事故隐患和违法行为,经核查属实的,可以按照上述标准上浮一定比例奖励,最高奖励金额原则上不超过50万元。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属于本办法奖励范围:履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工作人员或其授意他人的举报。举报的安全生产重大事故隐患和违法行为已被立案查处的。其他不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等规定的奖励情形。注:举报人接到领奖通知后,应当在60个工作日内领取奖金。逾期未领取奖金者,视为放弃领奖权利。能够说明合理理由的,可以延长30个工作日领取奖金。举报人主动要求放弃奖励的,终止奖励程序。征得举报人同意后,可给予褒扬激励。举报人所得奖金无需缴...
4
2021 - 08 - 03
建筑业热闻建筑工程业领域最新资讯,政策解读,行业分析、行业热点,法律法规,各类工程资质管理,各类工程资质(新办、增项、升级、延期、维护等)政策公布,建筑类人才资讯等建筑业信息公布!近日,河北省住建厅发布《行政处罚决定书》,对涉嫌转包的中国*建电气化局集团有限公司及其项目责任人员进行处罚:中国*建电气化局集团有限公司:将承包的石家庄市城市轨道交通3号线一期两边段项目系统及动力照明设备安装工程,转包给中国建电气化局集团第二工程有限公司实际施工。依据相关规定,给予罚款169.15万元的行政处罚。李某光:作为上述单位直接负责此项目的责任人员,依法承担相应法律责任,给予罚款84575元的行政处罚。相关法律条文《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六十七条承包单位将承包的工程转包的,或者违反本法规定进行分包的,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罚款,可以责令停业整顿,降低资质等级;情节严重的,吊销资质证书。承包单位有前款规定的违法行为的,对因转包工程或者违法分包的工程不符合规定的质量标准造成的损失,与接受转包或者分包的单位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六十二条违反本条例规定,承包单位将承包的工程转包或者违法分包的,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对勘察、设计单位处合同约定的勘察费、设计费25%以上50%以下的罚款;对施工单位处工程合同价款0.5%以上1%以下的罚款;可以责令停业整顿,降低资质等级;情节严重...
5
2021 - 09 - 23
建筑业热闻建筑工程业领域最新资讯,政策解读,行业分析、行业热点,法律法规,各类工程资质管理,各类工程资质(新办、增项、升级、延期、维护等)政策公布,建筑类人才资讯等建筑业信息公布!在招标投标活动中,由于投标文件盖章或签字不符合要求而被废标的情况经常发生,甚至有时还会因此造成招标失败。有些招标人要求投标人在投标文件的多个指定位置盖章或签字,或者同时盖章和签字,有些甚至要求投标人在投标文件的每一页上都要小签。关于盖章,招投标法规没有具体的标准,招标文件也不会对投标书盖章做详细的要求,所以盖章环节都是投标人在实践工作中的经验,其具体方法已成为投标行业中的常识。盖公章的七个要点1. 正本盖红章,副本是否可以用正本复印件?具体看招标文件的规定,招标文件里写明以正本为主,就可以采用正本红章,副本复印。2. 是否需要逐页盖章?逐页盖章的目的是招标方规避投标方不承认的风险。是否需要逐页盖章主要看招标文件要求,通常都具体规定了哪部分需要签字和盖章,不要求的可以不盖。但是建议每一页都盖上,除了目录和封底不需要盖章,标书中的相关复印件和文字部分全部盖章。复印件盖章时,最好盖在复印件的空白处,不得和资质文件上原有的公章重叠,以方便评委查阅。3.是否需要盖骑缝章?尽管招标文件没有特别要求,必须要盖骑缝章,经验告诉我们这么做不会错。4.打包之后如何盖章?打包之后,外包装正面通常都会按要求贴上封面,封面上要盖投...
6
2021 - 11 - 05
建筑业热闻建筑工程业领域最新资讯,政策解读,行业分析、行业热点,法律法规,各类工程资质管理,各类工程资质(新办、增项、升级、延期、维护等)政策公布,建筑类人才资讯等建筑业信息公布!江苏省人社厅发布通知,2021年11月2日至2022年春节前,在全省组织开展根治欠薪冬季专项行动。重点如下:全面排查工程建设领域工资专用账户、实名制管理、总包代发工资、工资保证金、维权信息公示等制度落实情况,督促企业落实主体责任。全面清查在建工程项目审批管理、工程款(人工费)拨付、资金监管情况,源头化解欠薪风险。全面强化欠薪违法惩戒,用好用足行政、刑事、信用等惩戒手段,加强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衔接,加大对恶意欠薪等重大劳动保障违法行为公布力度,依法严惩欠薪等违法行为。措施:对欠薪金额500万元以上或涉及人数100人以上,以及存在重大群体性事件隐患的企业,要列入省重点监控企业名单。对政府项目、国企项目欠薪的,严查制度落实、责任落实情况,适时进行通报,实现查处一案、警示一片的效果。加强对工程建设领域各项工资支付制度落实情况的检查,责令限期整改违法行为,督促企业履行法定义务,逾期不改的,依法严肃惩处。对监管责任不落实、组织工作不到位引发群体性事件或极端事件,以及政府投资工程项目、国企项目拖欠工程款导致欠薪的,依法依规严肃问责。▎文件原文:省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关于开展根治欠薪冬季专项行动的通知各...
联系我们 contact us
Copyright ©2018 - 2023 犇犇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电话: 136-8800-2803
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锦江区牛沙北路129号三层
  微 信 公 众 号
X
3

SKYPE 设置

4

阿里旺旺设置

等待加载动态数据...

等待加载动态数据...

5

电话号码管理

  • 136-8800-2803
6

二维码管理

等待加载动态数据...

等待加载动态数据...

展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