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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业热闻建筑工程业领域最新资讯,政策解读,行业分析、行业热点,法律法规,各类工程资质管理,各类工程资质(新办、增项、升级、延期、维护等)政策公布,建筑类人才资讯等建筑业信息公布!近日,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发布关于印发《北京市“十四五”时期建筑业发展规划》的通知,重点如下:大力精简行政审批,清查工程建设项目审批“体外循环”,缩减审批周期,持续放宽市场准入门槛。积极稳妥推进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落实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有关部署,实行新资质标准,将现行资质类别和等级减少一半以上,完成全市建设工程企业证书换证工作,确保新旧资质平稳过渡。进一步下放项目施工许可、企业安全生产许可等审批权限,推进施工许可办理告知承诺制。加强工程质量安全监管,全面提高监管水平。进一步厘清监管职责,完善日常检查和抽查抽测相结合的质量安全监管制度,推行“双随机、一公开”检查方式。加强数字信息技术运用,大力推行非现场、非接触式等远程监管模式,开展工程质量安全非现场巡查检查。建立岗位质量安全责任制度,明确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执业注册人员、技术人员、一线作业人员等岗位质量安全责任,强化关键岗位人员在项目实施期间、“8小时”外全覆盖在岗履职。原文如下: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印发《北京市“十四五”时期建筑业 发展规划》的通知各区住房城乡建设委,东城、西城、石景山区住房城市建设委,经济技术开发区...
发布时间: 2022 - 08 - 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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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业热闻建筑工程业领域最新资讯,政策解读,行业分析、行业热点,法律法规,各类工程资质管理,各类工程资质(新办、增项、升级、延期、维护等)政策公布,建筑类人才资讯等建筑业信息公布!关于2022年第3批建筑业企业资质(试点下放事项)审查结果的公告苏建审施工(试点)公告〔2022〕第3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部令第22号)、《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建市〔2014〕159号)和《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审批权限下放试点的通知》(建办市函〔2020〕654号)等法规与标准以及有关文件规定,现将我厅核准的2022年第3批建筑业企业资质(试点下放事项)审查结果予以公告。附:2022首次、增项、升级等(江苏省下放)第3批施工企业资质公告名单.xls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2022年8月29日2022首次、增项、升级等(江苏省下放)第3批施工企业资质公告名单序号企业名称内容1江苏鼎邦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常州市溧阳市)不同意: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2宿迁瑞源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宿迁市)不同意: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3艾斯爱建设(南京)有限公司(南京市栖霞区)不同意: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4江苏圣科建设有限公司(常州市溧阳市)不同意: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5南通市中钢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南通市如皋市)不同意:钢结构...
发布时间: 2022 - 08 - 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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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业热闻建筑工程业领域最新资讯,政策解读,行业分析、行业热点,法律法规,各类工程资质管理,各类工程资质(新办、增项、升级、延期、维护等)政策公布,建筑类人才资讯等建筑业信息公布!2020年,住建部、交通运输部、水利部联合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印发了《监理工程师职业资格制度规定》、《监理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1、监理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参加原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并在有效期内的合格成绩有效期顺延,按照4年为一个周期管理。考试全国统一大纲、统一命题、统一组织。专业科目分为土木建筑工程、交通运输工程、水利工程3个专业类别。考试成绩实行4年为一个周期的滚动管理办法,在连续的4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考试科目,方可取得监理工程师职业资格证书。增项:已取得一种专业的人员,报名参加其它专业科目考试的,可免考基础科目。考试分4个半天进行。2、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以申请参加考试:(取消职称要求)(一)具有各工程大类专业大学专科学历(或高等职业教育),从事工程施工、监理、设计等业务工作满6年;(二)具有工学、管理科学与工程类专业大学本科学历或学位,从事工程施工、监理、设计等业务工作满4年;(三)具有工学、管理科学与工程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或专业学位,从事工程施工、监理、设计等业务工作满2年;(四)具有工学、管理科学与工程一级学科博士学位。经批准同意开展试点的地区,申请参加监理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的,应当...
发布时间: 2022 - 08 - 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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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业热闻建筑工程业领域最新资讯,政策解读,行业分析、行业热点,法律法规,各类工程资质管理,各类工程资质(新办、增项、升级、延期、维护等)政策公布,建筑类人才资讯等建筑业信息公布!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修改《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建市〔2022〕59号各省、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直辖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委、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为了进一步促进就业,保障建筑工人合法权益,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决定修改《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办法(试行)》(建市〔2019〕18号)部分条款,现通知如下:一、将第八条修改为:“全面实行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制度。建筑企业应与招用的建筑工人依法签订劳动合同,对不符合建立劳动关系情形的,应依法订立用工书面协议。建筑企业应对建筑工人进行基本安全培训,并在相关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平台上登记,方可允许其进入施工现场从事与建筑作业相关的活动。”二、将第十条、第十一条、第十二条和第十四条中的“劳动合同”统一修改为“劳动合同或用工书面协议”。本通知自公布之日起施行。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2022年8月2日(此件公开发布)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秘书处  2022年8月3日印发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办法(试行)第一条 为规范建筑市场秩序,加强建...
发布时间: 2022 - 08 - 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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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业热闻建筑工程业领域最新资讯,政策解读,行业分析、行业热点,法律法规,各类工程资质管理,各类工程资质(新办、增项、升级、延期、维护等)政策公布,建筑类人才资讯等建筑业信息公布!各区(开发区,风景区)建设局,各有关建筑业企业:根据省住建厅《关于开展建筑业企业资质告知承诺审批试点工作的通知》和市城建局《关于开展建筑业企业资质“告知承诺”审批试点工作的通知》要求,为进一步规范建筑市场秩序,加强建筑业企业资质审批事中事后监管,决定对告知承诺取得受省住建厅委托审查的专业承包序列二级及特种专业不分等级资质的企业进行核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核查范围省住建厅《关于公布核准的建筑业企业名单的公告》中的895家建筑业企业(具体名单见附件1)。二、核查内容建筑业企业资质申请表(限告知承诺方式)中所承诺的全部内容及相关证明材料,具体为:1.企业技术负责人身份证明、执业资格证书、职称证书或者技能证;2.技术负责人(或注册建造师)基本情况及业绩表(首次、增项申请企业提供);3、有职称人员的身份证明、职称证书(首次、增项申请企业提供)4.技术工人的身份证明、职业培训合格证书或职业技能证书(首次、增项申请企业提供);5.企业主要人员申报前1个月的社会保险证明;6.标准要求的厂房证明,属于自有产权的出具产权证复印件;属于租用或借用的,出具出租(借)方产权证和双方租赁合同或借用协议的复印件(首次、增项申请...
发布时间: 2022 - 08 - 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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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业热闻建筑工程业领域最新资讯,政策解读,行业分析、行业热点,法律法规,各类工程资质管理,各类工程资质(新办、增项、升级、延期、维护等)政策公布,建筑类人才资讯等建筑业信息公布!青海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简化工程监理企业资质申报材料有关事项的通知青建工〔2022〕175号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简化工程监理企业资质申报材料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办市〔2016〕58号,为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经研究,决定简化工程监理企业资质申报材料,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企业在申请工程监理专业乙级资质(含新申请、升级、延续、变更)时,以下申报材料不需提供,由企业法定代表人对其真实性、有效性签字承诺,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一)企业法人、合伙企业营业执照;(二)企业章程或合伙人协议;(三)企业法定代表人、企业负责人和技术负责人的身份证明、任命(聘用)文件及企业法定代表人、企业负责人的工作简历;(四)有关企业质量管理体系、技术和档案等管理制度的证明材料;(五)有关工程试验检测设备的证明材料。二、企业在申请工程监理专业乙级资质(含升级、延续、变更)时,以下申报材料不需提供,资质审批部门根据从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同步的相关数据进行比对。(一)工程监理企业资质申请表中所列注册监理工程师及其他注册执业人员的注册执业证书;(二)企业原工程监理企业资质证书正、副本复印件。三、各级住房城...
发布时间: 2022 - 08 - 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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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业热闻建筑工程业领域最新资讯,政策解读,行业分析、行业热点,法律法规,各类工程资质管理,各类工程资质(新办、增项、升级、延期、维护等)政策公布,建筑类人才资讯等建筑业信息公布!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撤回行政许可意见决定鄂建审告〔2022〕259号湖北世衡嘉瑞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经查,湖北世衡嘉瑞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存在失信行为。依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网站公开发布的“建设工程企业资质行政审批专栏—资质申报常见问题—通用问题”第30条“按照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意见》,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企业,除企业外资退出、国有企业改制两种情形外,不予办理重组、合并、分立事项”的要求,我厅于2022年7月19日向你公司发出了《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撤回行政许可意见告知书》(厅头〔2022〕1295号),在规定时限内收到你公司的相关申辩资料,经研究,决定不予采纳。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六十九条规定,我厅决定撤回你公司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资质的分立至湖北亮光建设工程有限公司行政许可(鄂建审告〔2022〕195号,2022年6月15日)。因行政许可撤回产生的一切风险及法律后果由你单位自行承担。如对本决定不服,你单位可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依法向湖北省人民政府或住房城乡建设部申请行政复议或6个月内向...
发布时间: 2022 - 08 - 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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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业热闻建筑工程业领域最新资讯,政策解读,行业分析、行业热点,法律法规,各类工程资质管理,各类工程资质(新办、增项、升级、延期、维护等)政策公布,建筑类人才资讯等建筑业信息公布!8月4日,辽宁省住建厅发布《关于开展全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招标投标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整治行动的通知》。针对招标人、投标人、招标代理机构、评标专家和行政监督部门等5类群体,主要查招投标人以下内容:(一)招标人方面1.设置与业务需求无关的企业规模门槛,设定明显超出招标项目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的业绩条件。2.设置其他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投标人。3.设置“萝卜招标”条件,招标明显缺乏竞争性。4.通过集体决策、会议纪要等形式将依法必须招标的项目转变为谈判或者直接发包等非招标方式的,将依法必须招标的项目化整为零、肢解发包或虚构涉密项目、应急项目等规避招标,或者依法应招标未招标。5.以战略合作、招商引资等理由“明招暗定”“先建后招”搞虚假招标。6.未履行保密、公平原则,与投标人串通影响招标结果。7.未认真履行或不履行告知承诺制度。8.限定投标保证金、履约保证金缴纳形式和方式,针对投标保证金缴纳设置明显不合理或非必要条件。(二)投标人方面9.出让或者出租资格、资质证书供他人投标。10.借用、挂靠其他单位的方式进行投标。11.投标人之间相互串通投标,投标人与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评标专家串通投标。12.以向招标人、招标...
发布时间: 2022 - 08 - 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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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业热闻建筑工程业领域最新资讯,政策解读,行业分析、行业热点,法律法规,各类工程资质管理,各类工程资质(新办、增项、升级、延期、维护等)政策公布,建筑类人才资讯等建筑业信息公布!8月2日,湖北省住建厅发布一则通报。经查,湖北联诺建设有限公司在建筑业企业资质申报过程中存在弄虚作假行为,决定对湖北联诺建设有限公司予以通报批评,不批准其资质申请。自通报印发之日起一年内不受理该企业申请该项行政许可。全国四库一平台显示,湖北联诺建设有限公司企业注册属地为湖北省宜昌市,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等9项建筑业企业资质,注册人员30名,历史业绩22个,项目属地全部在湖北省内。|文件原文:关于湖北联诺建设有限公司企业资质申报弄虚作假行为的通报各市(州) 、直管市、神农架林区住(城)建局,相关企业:经查,湖北联诺建设有限公司在建筑业企业资质申报过程中存在弄虚作假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以及《建筑业资质管理规定》(住建部令第22号)第二十九条、《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申报弄虚作假行为处理办法》(建市〔2011〕200号)第十二条等规定,决定对湖北联诺建设有限公司予以通报批评,不批准其资质申请。自本通报印发之日起一年内不受理该企业申请该项行政许可。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2022年8月2日文章结束 不要走开↓ ↓ ↓犇犇企业管理有限公司专业办理:建筑资...
发布时间: 2022 - 08 - 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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