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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业热闻建筑工程业领域最新资讯,政策解读,行业分析、行业热点,法律法规,各类工程资质管理,各类工程资质(新办、增项、升级、延期、维护等)政策公布,建筑类人才资讯等建筑业信息公布!关于明确勘察设计企业资质申报业绩指标库有关事项的通知各县级市(区)住建局,苏州工业园区规建委,各有关单位:为进一步做好我市勘察设计企业资质申报业绩核查相关工作,根据《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建立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申报业绩指标库有关工作的通知》(苏建函建管〔2022〕352号,附件1)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决定对勘察设计企业资质申报业绩指标库有关事项明确如下:一、基本要求资质申报业绩在细化成为业绩指标库前,申报资质企业应根据省住建厅《关于做好建设工程合同信息要素归集加强建筑市场事中事后监管的通知》(苏建规字〔2020〕1号)、《关于进一步做好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申报业绩管理工作的通知》(苏建函建管〔2021〕412号)要求,在省平台做好合同归集、业绩录入、数据等级升级等工作。二、审核流程(一)市内业绩1.建筑工程和市政公用工程类设计业绩,由申报资质企业在省平台业绩指标库中细化对应工程项目的具体指标并按照系统提示上传相关证明材料,由项目所在地县级市(区)住建部门负责网上审核并确认。2.工程勘察和非建筑工程、市政公用工程类设计业绩,由申报资质企业在省平台业绩指标库中细化对应工程项目的具体指标,按照系统提示上传相关证明材料并...
发布时间: 2022 - 09 - 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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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业热闻建筑工程业领域最新资讯,政策解读,行业分析、行业热点,法律法规,各类工程资质管理,各类工程资质(新办、增项、升级、延期、维护等)政策公布,建筑类人才资讯等建筑业信息公布!省建设厅关于加强和规范全省建筑工程施工许可审批事中事后监管的通知浙建质安发〔2022〕92号各市、县(市、区)建委(建设局):近期,我省部分地区发现存在未批先建、无证施工、未落实施工许可办理承诺,以及施工许可批后核查不到位等问题。为深入推进工程建设领域“放管服”改革,持续优化营商环境,现就加强和规范全省建筑工程施工许可审批事中事后监管有关工作通知如下:一、加强施工许可审批管理各地建设主管部门要严格执行有关法律法规,贯彻落实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要求,依法审查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办理条件。在建设单位申请办理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的同时,要在省建筑市场公共服务系统上发布项目经理、总监理工程师等关联信息;项目通过竣工验收后,系统上要及时公布解除关联信息。项目中止施工已超过一年及以上的,各地建设主管部门可依据建设单位、施工单位或监理单位申请,核实后办理施工许可中止手续,系统上公布项目经理、总监理工程师与项目解除的关联信息。二、加强施工许可批后核查各地建设主管部门要加强对通过“告知承诺制”方式取得施工许可的项目的核查工作,确保已取得施工许可的项目达到施工许可条件。在工程质量监督机构首次监督交底时,要重点核查保证质量和安...
发布时间: 2022 - 09 - 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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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业热闻建筑工程业领域最新资讯,政策解读,行业分析、行业热点,法律法规,各类工程资质管理,各类工程资质(新办、增项、升级、延期、维护等)政策公布,建筑类人才资讯等建筑业信息公布!省建设厅关于加强和规范全省建筑工程施工许可审批事中事后监管的通知浙建质安发〔2022〕92号各市、县(市、区)建委(建设局):近期,我省部分地区发现存在未批先建、无证施工、未落实施工许可办理承诺,以及施工许可批后核查不到位等问题。为深入推进工程建设领域“放管服”改革,持续优化营商环境,现就加强和规范全省建筑工程施工许可审批事中事后监管有关工作通知如下:一、加强施工许可审批管理各地建设主管部门要严格执行有关法律法规,贯彻落实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要求,依法审查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办理条件。在建设单位申请办理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的同时,要在省建筑市场公共服务系统上发布项目经理、总监理工程师等关联信息;项目通过竣工验收后,系统上要及时公布解除关联信息。项目中止施工已超过一年及以上的,各地建设主管部门可依据建设单位、施工单位或监理单位申请,核实后办理施工许可中止手续,系统上公布项目经理、总监理工程师与项目解除的关联信息。二、加强施工许可批后核查各地建设主管部门要加强对通过“告知承诺制”方式取得施工许可的项目的核查工作,确保已取得施工许可的项目达到施工许可条件。在工程质量监督机构首次监督交底时,要重点核查保证质量和安...
发布时间: 2022 - 09 - 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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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业热闻建筑工程业领域最新资讯,政策解读,行业分析、行业热点,法律法规,各类工程资质管理,各类工程资质(新办、增项、升级、延期、维护等)政策公布,建筑类人才资讯等建筑业信息公布!近日,湖北省住建厅发布一则撤回行政许可的决定。湖北暄驰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申请撤回“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壹级、古建筑工程专业承包贰级、环保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分立至江苏欧铭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的行政许可。原因是江苏省住建厅“暂停《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建设工程企业发生重组、合并、分立等情况资质核定有关问题的通知》(建市〔2014〕79号)第一款第四项关于企业全资子公司间重组、分立相关业绩的办理”,至使分立资质不能实现。经湖北省住建厅核查,情况属实,决定撤回北暄驰建设工程有限公司“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壹级、古建筑工程专业承包贰级、环保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贰级”资质的分立行政许可。《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建设工程企业发生重组、合并、分立等情况资质核定有关问题的通知》(建市〔2014〕79号)第一款第四项:一、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企业资质管理规定,下列类型的建设工程企业发生重组、合并、分立等情况申请资质证书的,可按照有关规定简化审批手续,经审核注册资本金和注册人员等指标满足资质标准要求的,直接进行证书变更。有关具体申报材料和程序按照《关于建设部批准的建设工程企业办理资质证书变更和增补...
发布时间: 2022 - 09 - 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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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业热闻建筑工程业领域最新资讯,政策解读,行业分析、行业热点,法律法规,各类工程资质管理,各类工程资质(新办、增项、升级、延期、维护等)政策公布,建筑类人才资讯等建筑业信息公布!近日,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发布关于印发《北京市“十四五”时期建筑业发展规划》的通知,重点如下:大力精简行政审批,清查工程建设项目审批“体外循环”,缩减审批周期,持续放宽市场准入门槛。积极稳妥推进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落实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有关部署,实行新资质标准,将现行资质类别和等级减少一半以上,完成全市建设工程企业证书换证工作,确保新旧资质平稳过渡。进一步下放项目施工许可、企业安全生产许可等审批权限,推进施工许可办理告知承诺制。加强工程质量安全监管,全面提高监管水平。进一步厘清监管职责,完善日常检查和抽查抽测相结合的质量安全监管制度,推行“双随机、一公开”检查方式。加强数字信息技术运用,大力推行非现场、非接触式等远程监管模式,开展工程质量安全非现场巡查检查。建立岗位质量安全责任制度,明确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执业注册人员、技术人员、一线作业人员等岗位质量安全责任,强化关键岗位人员在项目实施期间、“8小时”外全覆盖在岗履职。原文如下: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印发《北京市“十四五”时期建筑业 发展规划》的通知各区住房城乡建设委,东城、西城、石景山区住房城市建设委,经济技术开发区...
发布时间: 2022 - 08 - 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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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业热闻建筑工程业领域最新资讯,政策解读,行业分析、行业热点,法律法规,各类工程资质管理,各类工程资质(新办、增项、升级、延期、维护等)政策公布,建筑类人才资讯等建筑业信息公布!关于2022年第3批建筑业企业资质(试点下放事项)审查结果的公告苏建审施工(试点)公告〔2022〕第3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部令第22号)、《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建市〔2014〕159号)和《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审批权限下放试点的通知》(建办市函〔2020〕654号)等法规与标准以及有关文件规定,现将我厅核准的2022年第3批建筑业企业资质(试点下放事项)审查结果予以公告。附:2022首次、增项、升级等(江苏省下放)第3批施工企业资质公告名单.xls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2022年8月29日2022首次、增项、升级等(江苏省下放)第3批施工企业资质公告名单序号企业名称内容1江苏鼎邦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常州市溧阳市)不同意: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2宿迁瑞源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宿迁市)不同意: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3艾斯爱建设(南京)有限公司(南京市栖霞区)不同意: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4江苏圣科建设有限公司(常州市溧阳市)不同意: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5南通市中钢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南通市如皋市)不同意:钢结构...
发布时间: 2022 - 08 - 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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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业热闻建筑工程业领域最新资讯,政策解读,行业分析、行业热点,法律法规,各类工程资质管理,各类工程资质(新办、增项、升级、延期、维护等)政策公布,建筑类人才资讯等建筑业信息公布!2020年,住建部、交通运输部、水利部联合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印发了《监理工程师职业资格制度规定》、《监理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1、监理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参加原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并在有效期内的合格成绩有效期顺延,按照4年为一个周期管理。考试全国统一大纲、统一命题、统一组织。专业科目分为土木建筑工程、交通运输工程、水利工程3个专业类别。考试成绩实行4年为一个周期的滚动管理办法,在连续的4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考试科目,方可取得监理工程师职业资格证书。增项:已取得一种专业的人员,报名参加其它专业科目考试的,可免考基础科目。考试分4个半天进行。2、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以申请参加考试:(取消职称要求)(一)具有各工程大类专业大学专科学历(或高等职业教育),从事工程施工、监理、设计等业务工作满6年;(二)具有工学、管理科学与工程类专业大学本科学历或学位,从事工程施工、监理、设计等业务工作满4年;(三)具有工学、管理科学与工程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或专业学位,从事工程施工、监理、设计等业务工作满2年;(四)具有工学、管理科学与工程一级学科博士学位。经批准同意开展试点的地区,申请参加监理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的,应当...
发布时间: 2022 - 08 - 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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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业热闻建筑工程业领域最新资讯,政策解读,行业分析、行业热点,法律法规,各类工程资质管理,各类工程资质(新办、增项、升级、延期、维护等)政策公布,建筑类人才资讯等建筑业信息公布!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修改《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建市〔2022〕59号各省、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直辖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委、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为了进一步促进就业,保障建筑工人合法权益,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决定修改《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办法(试行)》(建市〔2019〕18号)部分条款,现通知如下:一、将第八条修改为:“全面实行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制度。建筑企业应与招用的建筑工人依法签订劳动合同,对不符合建立劳动关系情形的,应依法订立用工书面协议。建筑企业应对建筑工人进行基本安全培训,并在相关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平台上登记,方可允许其进入施工现场从事与建筑作业相关的活动。”二、将第十条、第十一条、第十二条和第十四条中的“劳动合同”统一修改为“劳动合同或用工书面协议”。本通知自公布之日起施行。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2022年8月2日(此件公开发布)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秘书处  2022年8月3日印发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办法(试行)第一条 为规范建筑市场秩序,加强建...
发布时间: 2022 - 08 - 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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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业热闻建筑工程业领域最新资讯,政策解读,行业分析、行业热点,法律法规,各类工程资质管理,各类工程资质(新办、增项、升级、延期、维护等)政策公布,建筑类人才资讯等建筑业信息公布!各区(开发区,风景区)建设局,各有关建筑业企业:根据省住建厅《关于开展建筑业企业资质告知承诺审批试点工作的通知》和市城建局《关于开展建筑业企业资质“告知承诺”审批试点工作的通知》要求,为进一步规范建筑市场秩序,加强建筑业企业资质审批事中事后监管,决定对告知承诺取得受省住建厅委托审查的专业承包序列二级及特种专业不分等级资质的企业进行核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核查范围省住建厅《关于公布核准的建筑业企业名单的公告》中的895家建筑业企业(具体名单见附件1)。二、核查内容建筑业企业资质申请表(限告知承诺方式)中所承诺的全部内容及相关证明材料,具体为:1.企业技术负责人身份证明、执业资格证书、职称证书或者技能证;2.技术负责人(或注册建造师)基本情况及业绩表(首次、增项申请企业提供);3、有职称人员的身份证明、职称证书(首次、增项申请企业提供)4.技术工人的身份证明、职业培训合格证书或职业技能证书(首次、增项申请企业提供);5.企业主要人员申报前1个月的社会保险证明;6.标准要求的厂房证明,属于自有产权的出具产权证复印件;属于租用或借用的,出具出租(借)方产权证和双方租赁合同或借用协议的复印件(首次、增项申请...
发布时间: 2022 - 08 - 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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