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进入犇犇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服务热线: 136-8800-2803
政策解读 Teachers
联系方式
  • 全国热线电话
  • 028-84460629
  • 联系电话 136-8800-2803
  • QQ客服 619698008
  • 联系地址 四川省成都市锦江区东大街芷泉段6号时代一号2610号

换证后延续考核技术负责人业绩!

日期: 2024-03-12
浏览次数: 535

建筑业热闻


建筑工程业领域最新资讯,政策解读,行业分析、行业热点,法律法规,各类工程资质管理,各类工程资质(新办、增项、升级、延期、维护等)政策公布,建筑类人才资讯等建筑业信息公布!

犇犇公司专业代办资质8年,案例3000+,全网低价
新办资质

施工资质新办、增项二级,自家现成技术负责人一手业绩

联系冷老师:13018223165(微信同号)

资质升级

总包升级,专包升级,业绩补录、回函

联系李老师:13688002803(微信同号)

资质收购

资质重组、分立、平移,收购资质

联系陈老师:18708115861(微信同号)

换证后延续考核技术负责人业绩!

关于进一步做好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换领、延续及审查工作的通知

陕建发〔2024〕1058号

各设区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杨凌示范区、韩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各行业主管部门及相关企业:


为贯彻落实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建办市函〔2022〕361号)、《关于进一步加强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审批管理工作的通知》(建市规〔2023〕3号)、《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司局函市〔2023〕116号)及《关于做好有关建设工程企业资质证书换领和延续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23〕47号)等文件精神,进一步做好我省建筑业企业资质换领、延续和审查工作,保障企业正常生产经营活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已取消资质的证书换领要求
(一)《国务院关于深化“证照分离”改革进一步激发市场主体发展活力的通知》(国发〔2021〕7号)决定取消的建设工程企业资质,企业可在资质证书有效期届满前换领有效期1年的相应专业资质证书。工程勘察设计丙级、丁级资质换领相同专业乙级资质证书;施工总承包、专业承包三级资质换领相同专业二级资质证书;有关工程监理企业资质按照《已取消的工程监理企业资质证书换领对照表》(见附件)换领相应专业等级资质证书。
(二)施工总承包、专业承包三级资质(铁路、民航等方面资质除外),由原资质核发单位实施换领资质证书工程勘察丙级资质,工程设计丙级、丁级资质(公路、水利等方面资质除外),工程监理企业丙级、事务所资质,由省住建厅实施换领资质证书。资质证书有效期届满前未申请换领的,相应资质证书逾期自动作废。
(三)资质证书需换领公路、水利等方面工程设计乙级资质,铁路、民航等方面施工总承包、专业承包二级资质的企业,按照相关规定上报住房城乡建设部办理。
(四)企业登录“陕西政务服务网”→“法人办事”→“按照部门分类”→“省住房城乡建设厅”→“搜索延续或换证业务”,填报相应信息,提交相关材料,办理资质证书换领、延续业务。
二、资质延续有关要求
(一)各级资质许可机关应按照有关资质管理规定和资质标准对企业资质证书延续申请进行核查,核查合格的准予延续,不合格的不予延续。未批准延续的资质证书有效期届满前可再次提出延续申请,再次申请时同一资质证书上现有存续资质需同时满足标准要求。
(二)同一资质证书上所载有省、市(区、县)核发的全部资质需同时申请延续或证书换领,并对换领有效期1年的资质在证书上予以单独标识。同一企业同时具备工程勘察、工程设计、建筑业企业、工程监理资质的,需分别提交申请。企业因经营范围调整等原因而放弃某项或多项资质的,可选择就某项或多项资质不提交延续、换证申请。
(三)同一资质证书上同时载有住建部、省住建厅审批权限资质需申请延续的,企业应先向住建部提出资质延续申请后,再向省住建厅提出省级审批资质延续申请。
(四)企业换领有效期暂定1年的资质证书后,应在1年有效期届满前按照有关资质管理规定和资质标准要求向省住建厅提出延续申请,经审查合格后换领有效期5年的资质证书。其中,注册所在地为安康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渭南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及榆林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的企业,应按照省政府委托行政管理事项,向所在高新区管委会提出资质证书延续申请。
(五)施工劳务资质有效期届满的,应按照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做好建筑业“证照分离”改革衔接有关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21〕30号)有关要求重新申请备案。
三、相关资质审查要求
(一)企业申请专业承包一级(不含公路、水运、水利、铁路、民航方面及涉及多个专业的专业承包一级)资质升级的业资产、技术装备及技术负责人、注册建造师、企业业绩等指标需满足《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建市〔2014〕159号,以下简称《标准》)规定的相应类别专业一级资质标准要求;申请专业承包一级资质延续的重点核查企业技术负责人、注册建造师等指标是否满足《标准》要求。
(二)企业申请省、市(区、县)审批权限施工总承包、专业承包二级资质,或申请有效期暂定1年施工总承包、专业承包二级资质延续有效期5年的,企业资产、技术装备、厂房及技术负责人任职资格、经历等指标需满足《标准》规定的相应类别二级资质标准要求注册建造师数量、专业及技术负责人(或注册建造师)个人业绩等指标需满足相应类别最低等级资质标准要求。申请施工总承包、专业承包二级资质延续的,重点核查企业技术负责人、注册建造师等指标是否满足最低等级资质标准要求。
(三)申请特种工程、预拌混凝土、模板脚手架专业承包资质(不分等级)新办(增项)、延续的,企业资产、技术负责人、技术装备等指标需满足《标准》要求。
(四)直接申请省级审批权限工程监理、工程勘察、工程设计乙级资质,或申请有效期暂定1年延续有效期5年乙级资质的,需满足现行资质管理规定和资质标准要求。申请乙级资质延续的,重点核查技术负责人(或总工程师)、注册人员是否满足资质标准要求。
(五)企业提交申请材料时,需对材料真实性、合法性作出承诺,并对承诺内容负责,承担全部法律责任。经核实发现提供虚假材料的失信企业,记入不良行为记录并予以通报,1年内不再受理企业资质申请事项。
本通知自印发之日起施行,原与本通知规定不一致的,以本通知为准。执行中的情况和问题,请及时反馈省住房城乡建设厅。住房城乡建设部有新规定的,从其规定。
附件:已取消的工程监理企业资质证书换领对照表
陕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4年3月4日

换证后延续考核技术负责人业绩!

↓ ↓ ↓

犇犇企业管理有限公司专业办理:

建筑资质转让、跨省剥离分立、吸收合并

装饰装修一级资质转让浙江

公司主营业务

  1. 全国具有资质的建筑公司转让;

  2. 建筑资质全国分立剥离、吸收合并;

  3. 全国建筑资质维护;

  4. 总包升级,专包升级;

  5. 施工资质新办、增项二级资质;

  6. 提供全国建筑人才。




有业务需求的客户,

我们可以到您公司上门面谈!

装饰装修一级资质转让浙江




最新新闻 / News More>
1
2022 - 09 - 21
建筑业热闻建筑工程业领域最新资讯,政策解读,行业分析、行业热点,法律法规,各类工程资质管理,各类工程资质(新办、增项、升级、延期、维护等)政策公布,建筑类人才资讯等建筑业信息公布!近日,湖北省住建厅发布一则撤回行政许可的决定。湖北暄驰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申请撤回“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壹级、古建筑工程专业承包贰级、环保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分立至江苏欧铭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的行政许可。原因是江苏省住建厅“暂停《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建设工程企业发生重组、合并、分立等情况资质核定有关问题的通知》(建市〔2014〕79号)第一款第四项关于企业全资子公司间重组、分立相关业绩的办理”,至使分立资质不能实现。经湖北省住建厅核查,情况属实,决定撤回北暄驰建设工程有限公司“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壹级、古建筑工程专业承包贰级、环保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贰级”资质的分立行政许可。《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建设工程企业发生重组、合并、分立等情况资质核定有关问题的通知》(建市〔2014〕79号)第一款第四项:一、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企业资质管理规定,下列类型的建设工程企业发生重组、合并、分立等情况申请资质证书的,可按照有关规定简化审批手续,经审核注册资本金和注册人员等指标满足资质标准要求的,直接进行证书变更。有关具体申报材料和程序按照《关于建设部批准的建设工程企业办理资质证书变更和增补...
2
2022 - 10 - 28
建筑业热闻建筑工程业领域最新资讯,政策解读,行业分析、行业热点,法律法规,各类工程资质管理,各类工程资质(新办、增项、升级、延期、维护等)政策公布,建筑类人才资讯等建筑业信息公布!去年年底,住建部官网发布《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统一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明确:建设工程企业资质证书有效期统一延期至2022年12月31日,无需换领证书。刚刚,四川省住建厅发布《关于延长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效期的通告》,明确:建筑业、勘察、设计、监理资质证书有效期延期至2022年12月31日的,以及企业资质证书有效期于2023年1月1日至6月30日期间届满的,资质证书有效期延期至2023年6月30日。自本通告发布之日起,我厅暂不受理建筑业、勘察、设计、监理资质证书有效期于2023年6月30日前届满的上述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申请事项。为深化建筑业“放管服”改革,减轻企业负担,做好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改革有关衔接工作,经研究,决定继续延长我省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效期,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一、按照我厅《关于继续延长有关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效期的通告》(川建通告〔2022〕60号)规定的建筑业、勘察、设计、监理资质证书有效期延期至2022年12月31日的,以及企业资质证书有效期于2023年1月1日至6月30日期间届满的,资质证书有效期延期至2023年6月30日。二、按照我厅《关于继续延长有关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效期的通告》(...
3
2022 - 11 - 28
建筑业热闻建筑工程业领域最新资讯,政策解读,行业分析、行业热点,法律法规,各类工程资质管理,各类工程资质(新办、增项、升级、延期、维护等)政策公布,建筑类人才资讯等建筑业信息公布!各有关单位:为贯彻落实《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等部门关于加快推进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实行工程担保制度的指导意见》(建市〔2019〕68号)、《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东省贯彻落实国务院扎实稳住经济一揽子政策措施实施方案的通知》(粤府〔2022〕51号)及《关于规范招投标领域工程建设保证金收取有关工作的通知》(粤发改法规函〔2022〕1178号)等文件精神,进一步优化我市营商环境,充分发挥保证保险等市场机制作用,有效降低企业交易成本,现就我市建设工程招投标领域推行银行电子保函及保证保险电子保单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全面推行银行电子保函及保险电子保单对进入珠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的依法必须招标工程建设项目,全面推行电子保函(保险、保单)替代现金缴纳投标保证金,招标人不得拒绝投标人以银行电子保函及保险电子保单等电子保函方式提交的投标保证金。保函(保险、保单)出具机构应对保函的真实性负责,不得提供虚假信息。同时保持出具保函的系统稳定性,以确保投标过程中电子保函开具信息与交易平台之间电子指令正常的发送与接收。二、鼓励招标人免收信用良好企业或中小企业的投标保证金为降低投标人的交易成本,扩大信用承诺制的应用范围,鼓励招标...
4
2022 - 12 - 27
建筑业热闻建筑工程业领域最新资讯,政策解读,行业分析、行业热点,法律法规,各类工程资质管理,各类工程资质(新办、增项、升级、延期、维护等)政策公布,建筑类人才资讯等建筑业信息公布!近日,福建省住建厅发布《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证书有效期延续和施工总承包及专业承包二级资质审批有关事宜的通知》,提出:1、新设立或申请增项的建筑业企业可直接申请施工总承包、专业承包二级资质。企业按照新申请或增项提交申请材料,企业资产、技术负责人需满足《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规定的相应类别二级资质标准要求。其它指标需满足相应类别三级资质标准要求,其中:申请施工总承包二级资质的企业需有注册建造师作为项目经理主持完成过本类别资质二级以上标准要求的工程业绩不少于2项。2、对于频繁变动(一年内变动2次或2次以上)执业单位的注册建造师,对涉及企业及项目实行重点监管。对于注册建造师未实际到岗、“人证分离”的,按“挂证”予以处理。3、工程勘察、工程设计、建筑业企业、工程监理企业资质,资质证书有效期于2023年12月30日前期满的,统一延期至2023年12月31日。企业无需换领资质证书,原资质证书仍可用于工程招标投标等活动。文件原文:各设区市建设局,平潭综合实验区交建局、行政审批局,福建自贸区福州、厦门、平潭片区管委会,福州新区管委会:为进一步优化建筑市场营商环境,减轻企业负担,激发市场主体活力,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
5
2023 - 02 - 24
建筑业热闻建筑工程业领域最新资讯,政策解读,行业分析、行业热点,法律法规,各类工程资质管理,各类工程资质(新办、增项、升级、延期、维护等)政策公布,建筑类人才资讯等建筑业信息公布!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调整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审批权限下放试点资质办理流程的通知各市住房城乡建设局、行政审批局:为进一步贯彻落实“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要求,方便企业办事,经研究,决定自2023年3月1日起,企业申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审批权限下放试点范围内的资质,继续按照《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做好住房城乡建设部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审批权限下放试点工作的通知》(鲁建许字〔2021〕4号)要求执行,《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调整部分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办理流程的通知》(2022年4月22日印发)同时废止。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2023年2月21日废止: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调整部分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办理流程的通知(企业可自主选择承诺制或一般方式申报!!)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调整部分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办理流程的通知各市住房城乡建设局、行政审批局:为进一步优化疫情防控期间住建领域行政许可审批事项,着力保障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申报和正常生产经营活动开展,方便企业办事,经研究,决定调整部分住房城乡建设部下放的建设工程企业资质试点事项办理流程,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一、调整事项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审...
6
2023 - 04 - 10
建筑业热闻建筑工程业领域最新资讯,政策解读,行业分析、行业热点,法律法规,各类工程资质管理,各类工程资质(新办、增项、升级、延期、维护等)政策公布,建筑类人才资讯等建筑业信息公布!4月6日,山东省住建厅发布《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全省房屋市政工程安全生产治理行动巩固提升实施方案的通知》,提出:市、县(市、区)主管部门每月至少对直接监管项目开展一次全覆盖、拉网式巡查监督;设区市主管部门每2个月至少对各县(市、区)开展一次抽查;省级主管部门每季度至少对各设区市开展一次暗访抽查。1、对发生事故或重大事故隐患未及时整改的,倒查项目关键岗位人员3个月考勤信息。对事故发生单位负有事故责任的有关人员,依法暂停或者撤销其与安全生产有关的执业资格、岗位证书。2、压紧压实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责任。每季度至少带队开展1次企业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检查,2023年底前,至少带队组织1次工程项目分包情况排查和1次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演练,并完成企业分管负责人(安全总监)安全生产职责清单更新。3、建设单位应每日对施工单位、监理单位施工现场从业人员配备和到岗履职情况进行检查,并形成检查记录。4、施工单位应加强从业人员实名制管理,落实企业、项目负责人现场带班检查制度,按规定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执行“安全日志”制度。5、现场检查应使用平台小程序开展证照扫码验真、人脸识别等工作,...
联系我们 contact us
Copyright ©2018 - 2023 犇犇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电话: 136-8800-2803
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锦江区牛沙北路129号三层
  微 信 公 众 号
X
3

SKYPE 设置

4

阿里旺旺设置

等待加载动态数据...

等待加载动态数据...

5

电话号码管理

  • 136-8800-2803
6

二维码管理

等待加载动态数据...

等待加载动态数据...

展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