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进入犇犇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服务热线: 136-8800-2803
政策解读 Teachers
联系方式
  • 全国热线电话
  • 028-84460629
  • 联系电话 136-8800-2803
  • QQ客服 619698008
  • 联系地址 四川省成都市锦江区东大街芷泉段6号时代一号2610号

考核全员社保!挂证要凉了?

日期: 2024-03-19
浏览次数: 2717

建筑业热闻


建筑工程业领域最新资讯,政策解读,行业分析、行业热点,法律法规,各类工程资质管理,各类工程资质(新办、增项、升级、延期、维护等)政策公布,建筑类人才资讯等建筑业信息公布!

犇犇公司专业代办资质8年,案例3000+,全网低价
新办资质

施工资质新办、增项二级,自家现成技术负责人一手业绩

联系冷老师:13018223165(微信同号)

资质升级

总包升级,专包升级,业绩补录、回函

联系李老师:13688002803(微信同号)

资质收购

资质重组、分立、平移,收购资质

联系陈老师:18708115861(微信同号)

近日,湖北省住建厅更新《建筑业企业资质政策问答(第五版)》,其中提到:企业在申请资质时,需考核全员社保

其余关于人员的问题也在问答中做出了详细解答,一起来看原文内容~

考核全员社保!挂证要凉了?


第三部分 人员问题

1、企业主要人员包括哪些人员?同时受聘或注册在两家或以上企业的人员是否认可?

答:主要人员包括注册人员、职称人员(包括技术负责人)、技术工人等3类人员。现场管理人员考核要求已取消。同时受聘或注册于两家或以上单位的人员不予认定。

2、主要人员是否有年龄限制?

答:是的。资质申报相关主要人员须在60周岁及以下,且由申报单位为其缴纳社保。

3、对主要人员社保的考核范围、缴纳时间有何要求?

答:(一)考核全员社保,即技术负责人、注册建造师、职称人员、技术工人均需在申报单位参保。

(二)除首次申请考核申报前近1个月社保外,其他均考核申报前近3个月社保。如:企业4月提交首次申请,考核的人员至少需从3月开始缴纳;企业4月提交增项、升级、重新核定等申请,考核的人员至少需从1月开始缴纳。

用于申请资质的人员社会保险必须以申报企业或申报企业分支机构名义缴纳,上级公司、子公司、事业单位、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等其他单位缴纳或个人缴纳社会保险均不予认定。

4、对于本单位主要人员同期在其他企业重复申报的情况,企业应提供哪些证明材料?

答:企业申报的主要人员,系统将自动识别一年内分别在哪些企业用于资质申报,对一年内三次及以上出现在不同企业资质申报材料中的人员,系统将标识为“异常人员”。审批机关将严格审查“异常人员”的工作经历、社保缴纳情况、与企业的真实劳动关系。

确为本公司在职人员的,提供在本公司3个月及以上的参保证明。

5、职称人员、技术工人是否需要提供证件资料?

答:首次申请、增项、重新核定总承包或专业承包二级资质时需要提供职称人员和技术工人的证件资料。职称人员需提供身份证和职称证,也可额外提供学历证书以甄别专业类别;技术工人需提供身份证和技能等级证书;企业资质升级不考核职称人员、技术工人。

6、技术负责人个人业绩是否要求上网备案?

答:省内个人业绩(不含交通、水利、通信工程业绩),由工程所在地县(市、区)或市州住建部门审核后录入“湖北省建筑市场监管一体化平台”,省内各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审批部门予以认可。

省外涉及由有关专业部门配合实施审查的企业资质,相关业绩由有关专业部门确认。其它业绩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备案A、B、C等级予以认定。

7、哪些是非有效个人业绩?

答:①在无施工资质的企业完成的个人业绩;②其它存在违法违规行为或发生质量安全事故的个人业绩;③保密业绩;④超注册执业范围的个人业绩;⑤在两个项目上同期担任项目经理的个人业绩。

8、标准中要求的“技术负责人(或注册建造师)主持完成的本类别资质一级标准要求的工程业绩不少于2项” 中的"项"如何理解?

答:2项业绩可以是满足标准要求的同类或不同类的业绩。

9、一家企业如果申请多项资质,如何明确技术负责人?是否满足最高等级的资质标准要求就可以了?

答:一家企业如果申请多项资质,企业应按所申请资质类别明确对应的1名专业技术负责人,而不是仅仅提交最高等级资质的技术负责人的相关资料。如果满足资质标准的要求,一人可以兼任多个专业的技术负责人。

10、注册执业人员是否必须注册在申报企业,是否可以注册在无建设工程资质的关联企业?资质申报时,是否需要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答:①注册执业人员必须注册在申报企业,注册在其他企业,包括申报企业的上级公司、下级公司、控股公司或参股公司,其注册执业资格均不予认可。

②资质申报时,无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但系统申报时,需填报注册人员身份证、注册专业、等级信息。

11、企业申报材料中所列的个别注册执业人员存在重复注册问题,但剔除该注册执业人员后,企业注册执业人员数量仍然达标,其资质申请是否可以认可?

答:不可以。当申报企业存在注册执业人员重复注册违规问题没有纠正之前,不批准该企业的资质申请。

12、如果某一名注册建造师同时拥有建筑工程和机电工程两个专业,是否可以在建筑工程资质中作为两人申报?

答:不可以,在建筑工程资质中只能作为一人申报资质。但是如果企业同时申请建筑工程和机电工程资质时,该人员可以在两个资质中分别作为建筑工程建造师和机电工程建造师进行申报。

13、 企业申请多项资质,企业中的一个人具有两个及以上技术职称(注册资格)或专业工种的,能否可分别考核?

答:可以。如一个人同时具有建筑工程职称证书和道路工程毕业证书,可分别作为企业申请建筑工程和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要求的职称人员考核。

14、 企业主要人员中一个人如果同时拥有注册证书、职称证书、技术工人培训合格证书,如何认定?

答:一个人同时拥有注册证书和技术职称的,可同时作为注册人员和技术职称人员考核。但申报同一项资质时,注册人员或职称人员与技术工人不得重复申报。

15、如何认定资质标准中有明确要求的人员专业?

答:按照职称证或学历证书上载明的专业认定。如职称证书的专业与申报专业不一致,但是学历专业与申报专业一致时,需同时提供学历证书。

16、具有教学、研究等系列职称的人员可作为有职称人员申报么?

答:不可以。职称人员中如具有教学、研究等系列职称的人员从事建筑施工时,如讲师、副教授、教授、副研究员、研究员等的均不予认可。

17、乡镇企业评委会评审的职称证书可以使用么?

答:根据省人社厅《关于人员职称和社会保险有关问题的复函》(鄂人社函〔2012〕238号),原乡镇企业评委会评审的职称只在乡镇企业内有效。根据湖北省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对原乡镇企业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遗留问题的处理意见》(鄂职改办函[2015]95号),1995-2004年间,在省乡镇企业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评审通过取得的高级职称,现在我省民营企业中继续有效。

18、特种工程专业承包资质中的相应专业技术人员包括哪些?

答:建筑物纠偏和平移应为岩土和结构专业职称人员;结构补强应为结构专业职称人员;特殊设备起重吊装应为机械专业职称人员;特种防雷应为防雷专业职称人员。

19、标准中所列专业职称为简称的,企业提交职称证书或毕业证书显示的为全称或细化的,是否可以认可?

答:可以认可。如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可按电气专业职称认可;热能与暖通空调可按暖通专业职称认可;环境保护可按环保专业职称认可;冶金热能动力、冶金设计可按冶金专业职称认可;工业自动化可按自动化专业职称认可。

20、提供的技术职称人员的专业与标准要求的专业相近,能否申报认定?

答:提供的技术职称人员的专业与标准要求的专业相近,且资质许可部门认可的是可以申报的。如:《标准》中结构专业包括:土木工程、工民建、结构、建筑施工、建筑工程等专业;岩土专业包括:岩土工程、地下工程、水文地质工程、隧道工程、矿山工程、地质勘探与矿山等专业;机械专业包括:机械工程、自动化、机电工程、设备工程、自动控制、机械设计、机械制造、机械设备、机械电气等专业;焊接专业包括:焊接技术与工程、压力容器、金属材料、热工(热处理)、机械制造(制造工程)、锅炉、材料力学、材料科学与工程等专业;光源与照明专业包括:电光源、光电子技术科学、光电信息工程、光学、光学工程等专业。

21、技术工人的证书是哪里颁发的?

答: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国务院有关部门、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或有关部门认可的机构或建筑业企业颁发的职业培训合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均予以认可。

22、技术工人证书上的工作单位要与申报单位一致么?

答:不需要。

23、《标准》中未对技术工人的专业做出规定,应申报什么专业的技术工人?

答:不对技术工人的工种进行考核。如: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资质要求“经考核或培训合格的中级工以上技术工人不少于75人”是指持证的中级工至少75人,工种不限。

24、企业申请总承包资质时,是否可以用全资或控股的劳务企业中的技术工人进行申报?需要提供哪些证明材料?

答:可以。在资质申报材料的基础上还需提供全资或控股的劳务企业的企业章程,且技术工人的社保应由全资或绝对控股的劳务企业缴纳。

25、通信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要求的技术工人有专业要求么?

答:有。技术工人包括线务员、机务员、电工、焊接工等特种作业人员,以及具有计算机等级证书的工人。


↓ ↓ ↓

犇犇企业管理有限公司专业办理:

建筑资质转让、跨省剥离分立、吸收合并

装饰装修一级资质转让浙江

公司主营业务

  1. 全国具有资质的建筑公司转让;

  2. 建筑资质全国分立剥离、吸收合并;

  3. 全国建筑资质维护;

  4. 总包升级,专包升级;

  5. 施工资质新办、增项二级资质;

  6. 提供全国建筑人才。




有业务需求的客户,

我们可以到您公司上门面谈!

装饰装修一级资质转让浙江




最新新闻 / News More>
1
2022 - 04 - 07
建筑业热闻建筑工程业领域最新资讯,政策解读,行业分析、行业热点,法律法规,各类工程资质管理,各类工程资质(新办、增项、升级、延期、维护等)政策公布,建筑类人才资讯等建筑业信息公布!近日,湖南省水利厅发布一则不良行为记录通告。湘水函〔2022〕78号经我厅查实,三明市**工程有限公司长期出借资质证书给黄某某个人,允许黄某某在湖南省毛俊水库工程灌区渠道及建筑物工程(蓝山县)C6标工程施工、湖南省毛俊水库工程灌区渠道及建筑物工程(蓝山县)C5标工程施工(第二次)等工程项目上,以该公司名义承揽工程。我厅于2022年3月24日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书》(湘水罚〔2022〕1号),对该公司处以罚款人民币4881430.45元。现依据水利部《水利建设市场主体信用信息管理办法》(水建设〔2019〕306号)规定,对该公司记较重不良行为记录一次,期限为一年(自本通告发文之日算起)。现予以通告。附件:湖南省水利建设市场主体不良行为记录认定书湖南省水利厅2022年3月28日文章结束 不要走开↓ ↓ ↓犇犇企业管理有限公司专业办理:建筑资质转让、跨省剥离分立、吸收合并公司主营业务全国具有资质的建筑公司转让;建筑资质全国分立剥离、吸收合并;全国建筑施工、设计、监理、造价资质维护;总包资质三升二,专包资质二升一;资质新办;A级业绩补录;全国建筑人才招聘。有业务需求的客户,我们可以到您公司上门面...
2
2022 - 05 - 19
建筑业热闻建筑工程业领域最新资讯,政策解读,行业分析、行业热点,法律法规,各类工程资质管理,各类工程资质(新办、增项、升级、延期、维护等)政策公布,建筑类人才资讯等建筑业信息公布!近日,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了一则关于某工程重新招标的情况说明。中标公示期间,收到投标单位提交的《异议书》,反映第一候选人的项目负责人在其它项目中担任项目负责人。经核查,情况属实,决定对本项目进行重新招标。一、项目经理有无在建项目如何判定?项目经理无在建工程,是指拟参与投标的项目经理,在参与投标的同时没有在其他项目中担任项目经理职务。项目经理无在建工程,在操作上,具体界定的规定各有不同,有些地方要求以工程的竣工验收报告为准(指有人投诉时,投标人能够提交相应的报告,证明项目经理已经完成了前一个工程的建设)。相应的法律《注册建造师执业管理办法》第二十一条规定:1、注册建造师的具体执业范围按照《注册建造师执业工程规模标准》执行。2、注册建造师不得同时在两个及两个以上的建设工程项目上担任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招标公告部分截图)二、为什么要及时掌握项目经理在建?掌握项目经理在建的情况,不仅能够防止自家的项目经理在外挂靠,而公司在不知情的情况下,结果在投标的时候废标。另外也能够保证项目经理的情况是符合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要求的,防止无效投标。三、典型案例解析关于项目经理的在建项目,现在很多招标人在招标过程中经常接到投诉...
3
2022 - 07 - 20
建筑业热闻建筑工程业领域最新资讯,政策解读,行业分析、行业热点,法律法规,各类工程资质管理,各类工程资质(新办、增项、升级、延期、维护等)政策公布,建筑类人才资讯等建筑业信息公布!近日,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发布《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支持建筑业做优做强的若干意见》,指出:支持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资质(限钢结构主体工程)的企业申请换发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资质证书。意味着改革后,钢结构专包一级资质基本上大概率换发建筑甲级资质。至于2020年8月7日浙江省发布的《钢结构企业申请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有关事项的通知》明确申报条件原文如下 :▎浙江省住建厅:关于我省钢结构企业申请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有关事项的通知各市建委(建设局):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同意浙江省开展钢结构装配式住宅建设试点的批复》(建办市函〔2019〕430号)和《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资质(限钢结构主体工程)办理有关事项的复函》(建办市函〔2019〕680 号)要求,现就我省钢结构企业申请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资质(限钢结构主体工程)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申报条件(一)已取得钢结构专业承包一级资质且资质证书在有效期内。(二)近3年承建过达到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资质标准的钢结构项目。(三)近期承建或积极参与钢结构装配式住宅建设试点项目。二、申报程序坚持企业自愿和主管部...
4
2022 - 09 - 22
建筑业热闻建筑工程业领域最新资讯,政策解读,行业分析、行业热点,法律法规,各类工程资质管理,各类工程资质(新办、增项、升级、延期、维护等)政策公布,建筑类人才资讯等建筑业信息公布!省建设厅关于加强和规范全省建筑工程施工许可审批事中事后监管的通知浙建质安发〔2022〕92号各市、县(市、区)建委(建设局):近期,我省部分地区发现存在未批先建、无证施工、未落实施工许可办理承诺,以及施工许可批后核查不到位等问题。为深入推进工程建设领域“放管服”改革,持续优化营商环境,现就加强和规范全省建筑工程施工许可审批事中事后监管有关工作通知如下:一、加强施工许可审批管理各地建设主管部门要严格执行有关法律法规,贯彻落实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要求,依法审查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办理条件。在建设单位申请办理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的同时,要在省建筑市场公共服务系统上发布项目经理、总监理工程师等关联信息;项目通过竣工验收后,系统上要及时公布解除关联信息。项目中止施工已超过一年及以上的,各地建设主管部门可依据建设单位、施工单位或监理单位申请,核实后办理施工许可中止手续,系统上公布项目经理、总监理工程师与项目解除的关联信息。二、加强施工许可批后核查各地建设主管部门要加强对通过“告知承诺制”方式取得施工许可的项目的核查工作,确保已取得施工许可的项目达到施工许可条件。在工程质量监督机构首次监督交底时,要重点核查保证质量和安...
5
2022 - 10 - 31
建筑业热闻建筑工程业领域最新资讯,政策解读,行业分析、行业热点,法律法规,各类工程资质管理,各类工程资质(新办、增项、升级、延期、维护等)政策公布,建筑类人才资讯等建筑业信息公布!年过半百的公司董事闫先生结识男子杨某,杨某声称可以为其“牵线搭桥”承揽工程项目。然而,这位“朋友”竟通过编造事实,一人分饰多角等方式,在长达13年间让闫先生对其深信不疑,最后诈骗3900余万元,这究竟是咋回事呢?当一份份证据摆在面前时,今年60多岁的闫先生终于相信,自己结识了16年的朋友杨某是个骗子。从2009年起,杨某从闫先生处共骗走3900余万元,过上了纸醉金迷的奢侈生活。到案发时,他仅能退赔20万元。近日,经上海市徐汇区人民检察院公诉,杨某因犯诈骗罪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14年,剥夺政治权利4年,并处罚金。十多年前,闫先生就已是一家建筑公司董事。2006年,他经朋友介绍认识了杨某,两人逐渐成为朋友。2009年,杨某告诉闫先生,自己的姐姐在某集团公司担任要职,可以通过这层关系帮忙承揽一些建筑工程。不久,杨某果然带闫先生去了两处动迁安置房工地实地考察,他信誓旦旦地表示,这个工程是姐姐公司的项目,可以承包给闫先生。亲眼见到大项目,闫先生很高兴,对杨某提出的招待费、好处费、送礼等要钱名目一一答应,每次给的金额从2万元到20万元不等,另外还给了杨某数额不菲的消费卡。然而,杨某介绍给闫先生的几个项目一直没能承接下来...
6
2022 - 11 - 29
建筑业热闻建筑工程业领域最新资讯,政策解读,行业分析、行业热点,法律法规,各类工程资质管理,各类工程资质(新办、增项、升级、延期、维护等)政策公布,建筑类人才资讯等建筑业信息公布!住建部刚刚通报:一家企业申报一级资质的12项业绩均不存在,我部决定撤销其单位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资质的行政许可,且自撤销之日起3年内不得再次申请该项行政许可。江西鸿业生态环境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原江西枫叶园林规划工程有限公司):经调查核实,你单位申报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资质的业绩材料中,“井冈山市红星广场工程”、“万年县锦湖休闲广场工程”、“永新县市民休闲中心广场建设工程”、“井冈山市新城镇文化广场工程”、“永新县工业园区污水管网二期工程”、“铅山县鹅湖镇污水管网建设工程”、“井冈山市工业园区2号排水泵站工程”、“铅山县永平镇排水泵站工程”、“永新县工业园区2#排水泵站工程”、“井冈山市罗浮污水提升泵站工程”、“万年县锦绣路延伸工程”、“永新县工业园区发展大道二期建设工程”等业绩均不存在,存在利用虚假材料、以欺骗手段取得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资质的行为。我部于2022年9月9日作出《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撤销行政许可意见告知书》(建督撤告字〔2022〕56号),并依法送达。你签收后,未在规定时间内提出书面陈述、申辩。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六十九条、第七十九条和《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
联系我们 contact us
Copyright ©2018 - 2023 犇犇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电话: 136-8800-2803
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锦江区牛沙北路129号三层
  微 信 公 众 号
X
3

SKYPE 设置

4

阿里旺旺设置

等待加载动态数据...

等待加载动态数据...

5

电话号码管理

  • 136-8800-2803
6

二维码管理

等待加载动态数据...

等待加载动态数据...

展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