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进入犇犇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服务热线: 136-8800-2803
政策解读 Teachers
联系方式
  • 全国热线电话
  • 028-84460629
  • 联系电话 136-8800-2803
  • QQ客服 619698008
  • 联系地址 四川省成都市锦江区东大街芷泉段6号时代一号2610号

企业使用注册状态异常人员申请资质的,资质审批部门应重点核查

日期: 2024-04-17
浏览次数: 147

建筑业热闻


建筑工程业领域最新资讯,政策解读,行业分析、行业热点,法律法规,各类工程资质管理,各类工程资质(新办、增项、升级、延期、维护等)政策公布,建筑类人才资讯等建筑业信息公布!

犇犇公司专业代办资质8年,案例3000+,全网低价
新办资质

施工资质新办、增项二级,自家现成技术负责人一手业绩

联系冷老师:13018223165(微信同号)

资质升级

总包升级,专包升级,业绩补录、回函

联系李老师:13688002803(微信同号)

资质收购

资质重组、分立、平移,收购资质

联系陈老师:18708115861(微信同号)


企业使用注册状态异常人员申请资质的,资质审批部门应重点核查


4月15日,西藏自治区住建厅发布关于加强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动态核查及其结果应用的通知。
(1)开展常态化企业资质动态核查,通过“西藏自治区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对企业注册人员等指标开展动态核查。经核查企业不满足资质标准要求的在“公共服务平台”标注资质异常,并限期整改
(2)会同社会保险管理等单位,结合社保缴纳相关数据对注册人员的参保缴纳单位与注册单位不一致等情况,在“公共服务平台”标注为注册状态异常,并向社会公示
(3)在“公共服务平台”标注资质异常期间,企业不得申请办理企业资质许可事项;责令限期改正
(4)使用被标注为注册状态异常人员申请企业资质的,资质审批部门应重点核查。
正文如下
关于加强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动态核查及其结果应用的通知

各市(地)住房城乡建设局、行政审批和便民服务局、各有关单位: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落实自治区第十次党代会和自治区党委十届历次全会精神,持续优化房屋市政工程招标投标市场营商环境,有序推动全区招投标制度重大改革,扎实推进建筑业高质量发展,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审批管理工作的通知》(建市规〔2023〕3号)和《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住房城乡建设部令第22号)等规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动态核查
(一)开展常态化企业资质动态核查,企业取得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后,应当保持资产、主要人员、技术装备等方面满足相应企业资质标准要求。我厅将通过信息化手段对在我区从事建筑活动的建设工程企业是否满足资质标准要求实施动态监管通过“西藏自治区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以下简称“公共服务平台”)对企业注册人员等指标开展动态核查。经核查企业不满足资质标准要求的在“公共服务平台”标注资质异常,并限期整改。企业整改后满足资质标准要求的,由企业在“公共服务平台”更新标注状态,取消标注。对企业法定代表人变更的列为资质动态核查重点对象进行重新核定。
(二)在我区从事建筑活动的区外建设工程企业应在“公共服务平台”报送企业基本信息,同步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的资质和人员信息,对不满足资质标准要求的建筑业企业不得在我区承揽工程。
(三)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工程建设领域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挂证”等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整治工作的补充通知》(建办市函〔2019〕92号)要求,我厅将会同社会保险管理等单位,结合社保缴纳相关数据对注册人员的参保缴纳单位与注册单位不一致等情况,在“公共服务平台”标注为注册状态异常,并向社会公示。因社保缴纳与执业注册信息不一致注册人员被标注为异常状态的,应当立即整改。整改完成的由企业在“公共服务平台”更新注册人员标注状态,取消标注。信息标注有误的由企业提供注册人员劳动合同、社保缴纳凭证、在单位工作的辅助证明材料和相关情况说明,向市(地)住房城乡建设局提出信息异常核查申请,市(地)住房城乡建设局核查无误后向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申请取消异常标注。
二、动态核查结果运用
(一)在“公共服务平台”标注资质异常期间,企业不得申请办理企业资质许可事项;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仍未达到相应企业资质标准要求条件的,资质许可机关依法撤回其资质许可;依据《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住房城乡建设部令第22号),建筑业企业不得在我区承揽新的工程。
(二)建设工程企业标注资质异常的,应当自本通知印发之日起3个月内完成整改,未完成整改的由企业注册地市(地)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根据相应资质标准规定依法依规处理,对由我厅许可的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应将处理建议告知我厅,建筑业企业不得在我区承揽新的工程。已在我区进行企业基本信息报送的区外建设工程企业,经核查该企业从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同步至“公共服务平台”的资质和注册人员信息,不满足资质标准要求的,应当在本通知印发之日起3个月内完成整改,未完成整改的建筑业企业不得在我区承揽新的工程。
(三)使用被标注为注册状态异常人员参与工程投标,依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工程建设领域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挂证”等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整治工作的补充通知》(建办市函〔2019〕92号)规定,有关单位应当要求其本人到场申请企业资质的,资质审批部门应重点核查对于正在担任工程建设项目相关负责人的,应由工程项目所在地县级以上有关主管部门进行现场核查。对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由属地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依法依规处理,同时列入西藏自治区建筑市场个人信用主体不良行为记录。对违规使用“挂证”人员的企业扣除建筑市场主体信用分数,对存在“挂证”行为的公职人员,通报其实际工作单位。
三、有关工作要求
(一)建设单位在选择建筑业企业作为施工单位时,按照“谁使用,谁负责”原则,主动查询“公共服务平台”公开的建筑业企业资质信息,选用资质达标的企业。在工程施工过程中建设单位、监理单位及相关单位,应关注承接该工程的建筑业企业资质达标情况,发现企业相应资质不达标的,提醒企业整改。
(二)各市(地)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高度重视,切实做好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动态核查结果运用工作,对属地建设工程企业、注册人员动态核查不合格标注异常状态的,依法依规处理。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将进行全面督导,对发现履职尽责不到位、工作责任不落实的进行通报,并移交相关部门追责。
西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4年4月15日

↓ ↓ ↓

犇犇企业管理有限公司专业办理:

建筑资质转让、跨省剥离分立、吸收合并

装饰装修一级资质转让浙江

公司主营业务

  1. 全国具有资质的建筑公司转让;

  2. 建筑资质全国分立剥离、吸收合并;

  3. 全国建筑资质维护;

  4. 总包升级,专包升级;

  5. 施工资质新办、增项二级资质;

  6. 提供全国建筑人才。




有业务需求的客户,

我们可以到您公司上门面谈!

装饰装修一级资质转让浙江




最新新闻 / News More>
1
2025 - 04 - 25
建筑业热闻建筑工程业领域最新资讯,政策解读,行业分析、行业热点,法律法规,各类工程资质管理,各类工程资质(新办、增项、升级、延期、维护等)政策公布,建筑类人才资讯等建筑业信息公布!犇犇公司专业代办资质10年,案例3000+,全网低价新办资质施工资质新办、增项二级,自家现成技术负责人一手业绩联系冷老师:13018223165(微信同号)资质升级总包升级,专包升级,业绩补录、回函联系李老师:13688002803(微信同号)资质收购资质重组、分立、平移,收购资质联系陈老师:18708115861(微信同号)↓ ↓ ↓犇犇企业管理有限公司专业办理:建筑资质转让、跨省剥离分立、吸收合并公司主营业务全国具有资质的建筑公司转让;建筑资质全国分立剥离、吸收合并;全国建筑资质维护;总包升级,专包升级;施工资质新办、增项二级资质;提供全国建筑人才。有业务需求的客户,我们可以到您公司上门面谈!
2
2021 - 04 - 28
建筑业热闻建筑工程业领域最新资讯,政策解读,行业分析、行业热点,法律法规,各类工程资质管理,各类工程资质(新办、增项、升级、延期、维护等)政策公布,建筑类人才资讯等建筑业信息公布!今年监理调整非常大,不论是考试办法的调整还是说证书合并,统一考试的同时,各地建筑单位还不再强调监理。以后的监管将由建设单位自管、其他注册人员或中级职称也可担任,总监须本科或以上学历即可。注册监理师可以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其他注册人员或中级职称也担任总监理工程师。这些改革势必会引起监理行业的变革。除北京外,山西、天津、成都、重庆、厦门、上海和广州等城市都针对监理发布了一些通知。北京1)建设单位具备管理能力的,可不聘用监理2)不具备能力、又不聘用工程监理的,可通过购买工程质量潜在缺陷保险,由保险公司委托风险管理机构的方式对工程建设实施管理天津1)实施“清单制+告知承诺制”改革2)取消在线备案、合并建设许可阶段和施工许可阶段3)原则上不再强制要求监理广州1)社会投资简易低分险工程建设项目,不要求外部强制监理,试行政府购买服务委托监理2)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确定10家监理单位,配置进施工许可证申报系统,建设单位需要时可按既定规则选择。山西1)依法可不实行工程建设监理,办理施工许可证时,不再提供建立单位有关资料2)推行多种模式监理目前的监理单位,形式大于功能,没有完全起到其应有的作用,监理改革,势在必行。...
3
2021 - 06 - 25
建筑业热闻建筑工程业领域最新资讯,政策解读,行业分析、行业热点,法律法规,各类工程资质管理,各类工程资质(新办、增项、升级、延期、维护等)政策公布,建筑类人才资讯等建筑业信息公布!近日,河南省住建厅印发《加强全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发包与承包监管若干措施(试行)》的通知,明确要求:转包、出借资质的,列入建筑市场主体“黑名单”,限制其参加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违法分包的,列为建筑市场严重不良信用信息。除了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质量负责人、安全负责人,各分包单位项目负责人和监理单位总监理工程师等项目主要管理人员,也要纳入实名制管理系统,实施实名制考勤。对发生事故的项目,对施工单位、监理单位的资质进行动态核查,不满足标准且整改后仍不达标的,撤回其资质证书。发生较大以上事故的项目,对责任单位省内全部在建项目进行市场行为检查,发现违法行为的,依法从严从重处罚。建立建筑市场清出机制。每年上半年对连续两年产值或增值税为0的建筑业企业开展资质动态核查。不满足标准且整改后仍不达标的,撤回其资质证书。▎文件原文:为进一步规范全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发包与承包活动,严厉打击违法发包、转包、违法分包及挂靠等行为,保证工程质量和施工安全,切实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措施如下:一、严格规范工程发包行为。建设单位不得将工程发包给个人或不具备相应资质等级的施工...
4
2021 - 08 - 31
建筑业热闻建筑工程业领域最新资讯,政策解读,行业分析、行业热点,法律法规,各类工程资质管理,各类工程资质(新办、增项、升级、延期、维护等)政策公布,建筑类人才资讯等建筑业信息公布!日前,江苏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发布关于进一步做好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申报业绩管理工作的通知。做好我省建设工程企业业绩核查及录入工作。业绩核查范围建设工程企业(含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企业)申请住房城乡建设部下放审批权限资质(见附件1)所申报的项目业绩,包括企业和个人业绩。核查方式业绩核查以信息化手段为主,依托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以下简称全国平台)和江苏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以下简称省平台)工程项目数据信息,结合函询、实地查看等方式开展核查工作。相关要求省住房城乡建设厅不定期对省平台中的工程项目信息进行抽查,对弄虚作假企业进行全省通报并将不良行为上报全国平台。附原文: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申报业绩管理工作的通知苏建函建管〔2021〕412号各设区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建委):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开展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审批权限下放试点的通知》(建办市函〔2020〕654号)、《关于进一步做好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告知承诺制审批有关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20〕59号)、《关于简化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部分指标的通知》(建市〔2016〕226号)等文件精神,做好我省建设...
5
2021 - 10 - 14
建筑业热闻建筑工程业领域最新资讯,政策解读,行业分析、行业热点,法律法规,各类工程资质管理,各类工程资质(新办、增项、升级、延期、维护等)政策公布,建筑类人才资讯等建筑业信息公布!住建部发布《关于核准2021年度第六批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名单的公告》,10家建企拿下特级资质,有9项是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特级,在此祝贺!!!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特级,9项:北旺集团有限公司山东港基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山东宏大置业有限公司中儒科信达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福建省二建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福建省惠东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中建四局建设发展有限公司中铁十一局集团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深圳建业工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特级,1项:中国电建集团湖北工程有限公司▎文件原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有关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规定,现将我部核准的工程勘察资质、工程设计资质、建筑业企业资质、工程监理企业资质的单位名单(2021年度第六批)予以公布。未予核准的单位及原因可登录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户网站-政务服务平台,点击办事服务中“申请事项办理进度查询(受理发证信息查询)”栏目进行查询。特此公告。附件:1.核准工程勘察资质的单位名单2.核准工程设计资质的单位名单3.核准建筑业企业资质的单位名单4.核准工程监理企业资质的单位名单住房和城乡建设部2021年10月11日文章结束 不要走开↓ ↓ ↓犇犇企业管理有限...
6
2021 - 11 - 25
建筑业热闻建筑工程业领域最新资讯,政策解读,行业分析、行业热点,法律法规,各类工程资质管理,各类工程资质(新办、增项、升级、延期、维护等)政策公布,建筑类人才资讯等建筑业信息公布!▎文件原文: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委托下放房地产开发企业二级资质核定等6项行政权力的通知川建法发〔2021〕294号成都市、泸州市、德阳市、绵阳市、乐山市、南充市、宜宾市、达州市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成都市、乐山市水务局:为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优化住房城乡建设领域营商环境,根据《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将一批省级行政职权事项调整由成都市及7个区域中心城市实施的决定》(四川省人民政府令第349号)有关规定,现就我厅委托下放“房地产开发企业二级资质核定”等6项行政权力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委托下放事项和承接部门将“房地产开发企业二级资质核定”、“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抗震设防专项审查(除超限高层建筑工程外)”和“对房地产企业开发建设的项目工程质量低劣,发生重大工程质量事故的处罚”下放成都市及7个区域中心城市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城市政府确定的主管部门)。将“城镇供水排水企业运行评估考核”下放成都市水务局、乐山市水务局(供水企业运行评估考核)、乐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排水企业运行评估考核)和泸州市、德阳市、绵阳市、南充市、宜宾市、达州市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将“施工单位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专...
联系我们 contact us
Copyright ©2018 - 2023 犇犇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电话: 136-8800-2803
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锦江区牛沙北路129号三层
  微 信 公 众 号
X
3

SKYPE 设置

4

阿里旺旺设置

等待加载动态数据...

等待加载动态数据...

5

电话号码管理

  • 136-8800-2803
6

二维码管理

等待加载动态数据...

等待加载动态数据...

展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