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进入犇犇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服务热线: 136-8800-2803
政策解读 Teachers
联系方式
  • 全国热线电话
  • 028-84460629
  • 联系电话 136-8800-2803
  • QQ客服 619698008
  • 联系地址 四川省成都市锦江区东大街芷泉段6号时代一号2610号

住建部通知:业绩录入四库一平台问题的答复!

日期: 2024-11-29
浏览次数: 1627

建筑业热闻


建筑工程业领域最新资讯,政策解读,行业分析、行业热点,法律法规,各类工程资质管理,各类工程资质(新办、增项、升级、延期、维护等)政策公布,建筑类人才资讯等建筑业信息公布!

犇犇公司专业代办资质8年,案例3000+,全网低价
新办资质

施工资质新办、增项二级,自家现成技术负责人一手业绩

联系冷老师:13018223165(微信同号)

资质升级

总包升级,专包升级,业绩补录、回函

联系李老师:13688002803(微信同号)

资质收购

资质重组、分立、平移,收购资质

联系陈老师:18708115861(微信同号)


住建部通知:业绩录入四库一平台问题的答复!

问题1:

工程项目信息录入具体参考哪些标准,哪些信息为必填信息?

  • 答复:

    答:工程项目信息录入参考《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工程项目信息数据标准的通知》(建办市〔2018〕81号)和《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项目信息管理的通知》(建办市函〔2023〕391号)文件。

  • 问题2:

    工程项目信息完整性如何保障?

  • 答复:

    答:针对历史竣工业绩补录,企业应按项目实际情况,一次性将各环节信息填报完整;针对在建项目,企业应结合各省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求,对各环节进行信息填报;针对已报送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的项目,建议各省级建筑市场监管一体化平台根据项目参建单位实际情况,提供环节补录通道。

  • 问题3:

    工程项目在省级建筑市场监管一体化平台可以查到,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查不到,如何处理?如何避免此类问题?

  • 答复:

    答:出现上述情况,可能存在的问题是省级建筑市场监管一体化平台没有将相关数据推送到中间库。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只接收省级建筑市场监管一体化平台推送至中间库的工程项目数据。

    • 问题4:

      非房建、市政类业绩如何认定?

    • 答复:

      答:各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的建筑市场监管一体化平台业务处室不负责非房建、市政类工程业绩认定。非房建、市政类工程业绩的认定环节由资质审批部门负责。非房建、市政类工程中的矿山、电力、化工、冶金、石化等工程业绩由各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确认项目立项、开工报告、竣工验收等环节信息真实性即可录入。

    • 问题5:

      一些专业承包业绩,比如装饰装修中的家装业绩;改扩建(不涉及总包的)项目,如:消防、幕墙、机电、智能化等业绩,如何入库?

    • 答复:

      答:专业承包业绩录入规则由各省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制定,可参考如下要求:(1)建设单位直接发包的,可按照施工总包业绩直接录入项目立项信息、合同信息、竣工验收信息、企业业绩技术指标信息表、个人业绩信息表;(2)由施工总包单位发包的,需与总包项目进行关联,先由施工总包单位录入项目立项信息、合同信息、竣工验收等信息,专业承包业绩选择施工总包单位信息后,再补充专业承包业绩信息。

    • 问题6:

      分包业绩是否明确上四库一平台

    • 答复:

      答:是。《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项目信息管理的通知》(建办市函〔2023〕391号)文件中明确除公路、水运、水利、通信、铁路、民航等以外的工程业绩均需录入,包括总承包业绩、专业承包业绩、工程分包业绩、专项工程业绩等。

    • 问题7:

      人员的业绩怎么录入审核定级,是由企业办理企业业绩时一并办理,还是由个人单独申请?

    • 答复:

      答:个人业绩与企业业绩需要关联,企业业绩申报时应同时申报个人业绩,个人业绩不能单独申报。考虑到个人知情授权等因素,建议各省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设置个人业绩需由个人确认。

    • 问题8:

      《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项目信息管理的通知》中新增的个人业绩信息表怎样填写,或者应该根据哪个环节信息对应生成?

    • 答复:

      答:新增的个人业绩信息表与企业业绩技术指标信息表进行关联,与企业业绩技术指标同步填写,重点填写个人承担的角色。

    • 问题9:

      《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项目信息管理的通知》中新增加了“工程项目规模等级及详细技术指标”模块,如何填写?

    • 答复:

      答:详细技术指标按照工程勘察、工程设计、建筑业、工程监理对应的资质标准中项目规模技术指标要求填写。

    • 问题10:

      工程项目信息认定哪些为必填环节信息?

    • 答复:

      答:房建、市政类工程项目业绩必填环节信息包括:项目立项、施工图审查(勘察设计企业必填)、施工许可(施工、监理企业必填)、竣工验收或竣工验收备案。非房建、市政类工程项目业绩必填环节信息包括:项目立项、开工报告、竣工验收或竣工验收备案。

    • 问题11:

      业绩补录的截止时间?如果超期是否允许补录?

    • 答复:

      答:按照《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项目信息管理的通知》(建办市函〔2023〕391号)文件要求,2023年底前已竣工验收的工程项目,企业应在2024年12月31日前向项目所在地省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提出补录申请。对于在建的房建、市政工程项目及矿山、电力、化工、冶金、石化等非房建、市政工程项目,2024年9月1日前发施工许可或开工报告的需在2024年12月31日前完成录入。按照391号文件要求,历史竣工业绩需在2024年12月31日前完成补录,2025年1月1日不再补录2024年9月1日前开工项目。

    • 问题12:

      业绩补录范围包括哪些?

    • 答复:

      答:具体业绩补录包括房建、市政类工程业绩;除公路、水运、水利、通信、铁路、民航等以外的矿山、电力、化工、冶金、石化等工程业绩。公路、水运、水利、通信、铁路、民航等专业工程业绩由住房城乡建设部与交通运输部、水利部、工业和信息化部、铁路局、民航局等专业部门相应业务系统进行数据共享。


↓ ↓ ↓

犇犇企业管理有限公司专业办理:

建筑资质转让、跨省剥离分立、吸收合并

装饰装修一级资质转让浙江


公司主营业务


  1. 全国具有资质的建筑公司转让;

  2. 建筑资质全国分立剥离、吸收合并;

  3. 全国建筑资质维护;

  4. 总包升级,专包升级;

  5. 施工资质新办、增项二级资质;

  6. 提供全国建筑人才。





有业务需求的客户,

我们可以到您公司上门面谈!

装饰装修一级资质转让浙江




最新新闻 / News More>
1
2024 - 01 - 08
建筑业热闻建筑工程业领域最新资讯,政策解读,行业分析、行业热点,法律法规,各类工程资质管理,各类工程资质(新办、增项、升级、延期、维护等)政策公布,建筑类人才资讯等建筑业信息公布!犇犇公司专业代办资质8年,案例3000+,全网低价新办资质施工资质新办、增项二级,自家现成技术负责人一手业绩联系冷老师:13018223165(微信同号)资质升级总包升级,专包升级,业绩补录、回函联系李老师:13688002803(微信同号)资质收购资质重组、分立、平移,收购资质联系陈老师:18708115861(微信同号)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换证有关事项的通知 2024年01月08日各地、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局),喀什经济开发区规划土地建设环保局、霍尔果斯经济开发区规划建设环保局,有关行业主管部门,各相关企业:为贯彻落实《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有关建设工程企业资质证书换领和延续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23〕47号)等有关文件要求,统筹做好我区建设工程企业资质证书换领工作,结合我区实际,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自2024年1月1日起,按照《国务院关于深化“证照分离”改革进一步激发市场主体发展活力的通知》(国发〔2021〕7号)要求决定取消的建设工程企业资质,企业可在资质证书有效期届满前换领由我厅核发的相应专业资质证书。工程勘察设计丙级、丁级资质换领相同专业乙级...
2
2024 - 03 - 20
建筑业热闻建筑工程业领域最新资讯,政策解读,行业分析、行业热点,法律法规,各类工程资质管理,各类工程资质(新办、增项、升级、延期、维护等)政策公布,建筑类人才资讯等建筑业信息公布!犇犇公司专业代办资质8年,案例3000+,全网低价新办资质施工资质新办、增项二级,自家现成技术负责人一手业绩联系冷老师:13018223165(微信同号)资质升级总包升级,专包升级,业绩补录、回函联系李老师:13688002803(微信同号)资质收购资质重组、分立、平移,收购资质联系陈老师:18708115861(微信同号)关于我省有关三级资质建筑业企业承揽工程相关事项的公告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有关建设工程企业资质证书换领和延续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23〕47号),对于《国务院关于深化“证照分离”改革进一步激发市场主体发展活力的通知》(国发〔2021〕7号)决定取消的建设工程企业资质,企业可在资质证书有效期届满前换领相同专业二级资质证书,有效期1年。为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更好服务市场主体,经研究,对于省级资质审批权限范围内的建筑业企业,即日起在参加投标、承揽工程时,经查询“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其注册建造师数量、专业满足相应资质最低标准要求的,企业现有的三级资质证书可以视同为相同专业二级资质证书使用。待资质审批系统调整到位、企业可有序换领证书后,另行通知废止本公告。附件:三级资...
3
2024 - 06 - 04
建筑业热闻建筑工程业领域最新资讯,政策解读,行业分析、行业热点,法律法规,各类工程资质管理,各类工程资质(新办、增项、升级、延期、维护等)政策公布,建筑类人才资讯等建筑业信息公布!犇犇公司专业代办资质8年,案例3000+,全网低价新办资质施工资质新办、增项二级,自家现成技术负责人一手业绩联系冷老师:13018223165(微信同号)资质升级总包升级,专包升级,业绩补录、回函联系李老师:13688002803(微信同号)资质收购资质重组、分立、平移,收购资质联系陈老师:18708115861(微信同号)关于浙江省建筑业企业资质申报的工作提示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项目信息管理的通知》(建办市函〔2023〕391号)、《省建设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建设工程项目信息管理的通知》(浙建建函〔2024〕219号)、《关于新项目库优化改造过渡期有关事项的通知》等要求,因“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迭代升级改造,自2024年6月1日起,系统改造过渡期间省级核准建筑业企业资质申报工作提示如下:一、用于申报建筑业企业资质的省内业绩以及公路、水利、通信等专业领域业绩需在“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代表工程业绩申报及审核模块”(含个人业绩)录入并审核通过。二、用于申报建筑业企业资质的省外业绩(除交通、水利、通信等专业领域业绩),由申请企业在“浙江政务服务网”申报页面...
4
2024 - 12 - 10
建筑业热闻建筑工程业领域最新资讯,政策解读,行业分析、行业热点,法律法规,各类工程资质管理,各类工程资质(新办、增项、升级、延期、维护等)政策公布,建筑类人才资讯等建筑业信息公布!犇犇公司专业代办资质8年,案例3000+,全网低价新办资质施工资质新办、增项二级,自家现成技术负责人一手业绩联系冷老师:13018223165(微信同号)资质升级总包升级,专包升级,业绩补录、回函联系李老师:13688002803(微信同号)资质收购资质重组、分立、平移,收购资质联系陈老师:18708115861(微信同号)关于送达《撤销行政许可告知书》的公告四川北冥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经查,你单位(曾用名:四川创晖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于2023年9月7日向本机关填报申请、并于2023年12月15日批准取得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资质的申报材料中,存在技术负责人丁伦建的“恒大帝景3#楼建设工程”和“碧桂园秦都府2#楼建设工程”两项个人业绩不属实的情形,涉嫌以欺骗手段取得行政许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六十九条第二款、第七十九条和《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第二十九条第二款、第三十六条的规定,本机关依法对你单位作出《撤销行政许可告知书》(见附件)。因通过你单位预留的联系方式或通讯地址无法与你单位取得联系,无法通过其他方式送达;现采取公告送达《撤销行政许可告知书》,自公告之日起满30日则视为送达。公告期...
5
2023 - 09 - 28
建筑业热闻建筑工程业领域最新资讯,政策解读,行业分析、行业热点,法律法规,各类工程资质管理,各类工程资质(新办、增项、升级、延期、维护等)政策公布,建筑类人才资讯等建筑业信息公布!犇犇公司专业代办资质8年,案例3000+,全网低价新办资质施工资质新办、增项二级,自家现成技术负责人一手业绩联系冷老师:13018223165(微信同号)资质升级总包升级,专包升级,业绩补录、回函联系李老师:13688002803(微信同号)资质收购资质重组、分立、平移,收购资质联系陈老师:18708115861(微信同号)↓ ↓ ↓犇犇企业管理有限公司专业办理:建筑资质转让、跨省剥离分立、吸收合并公司主营业务全国具有资质的建筑公司转让;建筑资质全国分立剥离、吸收合并;全国建筑资质维护;总包升级,专包升级;施工资质新办、增项二级资质;提供全国建筑人才。有业务需求的客户,我们可以到您公司上门面谈!
6
2021 - 04 - 15
建筑业热闻建筑工程业领域最新资讯,政策解读,行业分析、行业热点,法律法规,各类工程资质管理,各类工程资质(新办、增项、升级、延期、维护等)政策公布,建筑类人才资讯等建筑业信息公布!近日,江苏发布《关于交通工程建设领域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的意见》,自2021年5月1日起施行。政府投资的项目不得以施工单位带资承包的方式进行建设,严禁将带资承包有关内容以各种形式写入合同及补充条款。以下2种情形由施工总承包单位先行清偿,再依法进行追偿:分包单位拖欠农民工工资的,因项目非法转包造成拖欠农民工工资的。文件原文:苏交规〔2021〕2号各设区市交通运输局,昆山市、泰兴市、沭阳县交通运输局,省铁路办,省交通综合执法局,省交建局,厅公路中心、厅港航中心:为进一步规范全省交通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支付行为,保障交通工程建设项目(包括公路、水运、地方铁路工程等建设项目,以下简称项目)农民工工资按时足额支付,切实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根据国务院《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意见》《交通运输部关于公路水运工程建设领域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的意见》等规定,结合江苏实际,提出以下意见:一、加强责任落实,明确各方职责(一)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交通运输主管部门(以下简称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按照职责和项目管理权限,对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履行行业监管责任。上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应当指导并监...
联系我们 contact us
Copyright ©2018 - 2023 犇犇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电话: 136-8800-2803
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锦江区牛沙北路129号三层
  微 信 公 众 号
X
3

SKYPE 设置

4

阿里旺旺设置

等待加载动态数据...

等待加载动态数据...

5

电话号码管理

  • 136-8800-2803
6

二维码管理

等待加载动态数据...

等待加载动态数据...

展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