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进入犇犇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服务热线: 136-8800-2803
政策解读 Teachers
联系方式
  • 全国热线电话
  • 028-84460629
  • 联系电话 136-8800-2803
  • QQ客服 619698008
  • 联系地址 四川省成都市锦江区东大街芷泉段6号时代一号2610号

深化企业资质管理改革,十条措施促进建筑业高质量发展!

日期: 2022-12-21
浏览次数: 350

建筑业热闻


建筑工程业领域最新资讯,政策解读,行业分析、行业热点,法律法规,各类工程资质管理,各类工程资质(新办、增项、升级、延期、维护等)政策公布,建筑类人才资讯等建筑业信息公布!


深化企业资质管理改革,十条措施促进建筑业高质量发展!

关于印发《深化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改革促进建筑业高质量发展的十条措施》的通知

湘建法〔2022〕253号


多家企业所取钢结构一级、市政一级资质被撤!资质申报业绩作假

各市州住房城乡建设局、交通运输局,有关企业:

现将《深化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改革促进建筑业高质量发展的十条措施》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湖南省交通运输厅        


            20221213
深化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改革促进建筑业高质量发展的十条措施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坚决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稳住经济大盘的决策部署及省委省政府工作要求,持续深化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放管服”改革,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促进建筑业高质量发展,制定如下措施。

一、实施“综合”、“特级”企业培育工程。根据近三年增值税缴纳情况,从省内有意愿且基本符合综合资质申请条件的工程设计甲级企业和有意愿且基本符合特级资质申请条件的施工总承包一级企业中选取若干企业作为综合特级培育企业建立设计综合企业、施工总承包特级企业和综合特级培育企业的厅级领导联点机制,组建专家服务团队,搭建资质交流平台,提供业务咨询服务。

鼓励设计综合企业、施工总承包特级企业和综合特级培育企业单独或联合省外优势企业依法参与公路水运、轨道交通、机场设施、水利枢纽、综合管廊等方面的大型项目建设,支持综合特级企业培育对象参与各类试点及创优评奖。

二、推行相近资质互通互认。企业申请公路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总承包资质的,市政道路(桥梁、隧道)业绩与公路工程业绩互认。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特级、一级企业申请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资质和具有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特级、一级企业申请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资质的,职称人员、技术工人可由企业承诺真实性。

三、支持特级企业在湘设子公司。近三年在湘承揽工程合同额达到3亿元以上的施工总承包特级企业在湘设立全资子公司的,该全资子公司可直接申请省级权限内相应最高等级资质。申请施工专业承包一级资质的,母公司业绩可作为代表工程业绩;申请施工总承包、专业承包二级资质的,职称人员、技术工人可由企业承诺真实性。

四、支持总承包企业取得专业承包资质。除三年内发生过较大以上安全事故或两起以上一般安全事故的企业外,具有建筑工程(市政公用工程、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特级、一级资质且近三年相应类别增值税均达到1000万元以上的企业,可按告知承诺制申请该类别省级权限内相应最高等级专业承包资质(部分施工总承包资质对应专业承包资质见附件)

五、放宽资质申请起步级别限制。企业资产、技术负责人工作经历、专业职称或执业资格满足《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建市〔2014159号)相应类别二级资质标准要求,同时技术负责人(注册建造师)业绩和注册建造师、职称人员、技术工人、技术装备满足相应类别三级资质标准要求的,可按新申请或增项方式直接申请施工总承包、专业承包二级资质。

六、支持施工和设计企业相向申请资质。工程设计甲级企业申请相应类别施工总承包二级资质和施工总承包一级企业申请相应类别工程设计乙级资质的,工程总承包项目可作为申请施工总承包二级或工程设计乙级资质的代表业绩。工程总承包项目中的专业技术人员从事施工或设计的,其工作经历可计入设计或施工工作年限。

七、完善工程业绩认定方式。统筹开展线上线下业绩核查,充分利用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湖南省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等行业服务平台核查业绩,平台无法查询的业绩或技术指标纳入线下核查。优化线下核查方式,招投标、税务等官方网站可核查真实性的,不再发函核查企业隐瞒真实情况或提供虚假业绩申请资质的,由资质许可机关按资质管理规定予以处罚。

鼓励建筑业企业创建高品质绿色建造项目,良好级以上高品质绿色建造项目可按建筑面积1.3倍计算代表业绩境外工程经驻外使领馆商务部门出具真实性证明后,可作为申请资质代表工程业绩,不再开展业绩核查,不考核是否超越资质承包工程范围。

八、加强人员真实性核验。开发人脸识别功能,实现人证合一。企业可聘用已办理退休手续但不超过65的注册建造师用于申请资质,退休人员不超过注册人员总数的三分之一,企业提供聘用合同、退休证明和工资银行流水证明材料。

专业技术人员因事业单位改制改革等原因保留事业编制,实际在该事业单位下属企业工作,且其社会保险由该事业单位缴纳的,一般不认定为挂证行为,可作为有效人员予以认定。

企业隐瞒真实情况、盗用人员信息或提供虚假人员证件申请资质的,由资质许可机关按资质管理规定予以处罚。

九、加强资质变更管理。企业申请更名或变更法定代表人的,注册人员应当达到该类别最低等级资质标准要求。企业申请资质重组、合并、分立的,人员应达到该类别最低等级资质标准要求。省内企业资质重组、合并、分立或工商注册地变更至省外的,经市级住房城乡建设部门提出书面报告,由省级住房城乡建设部门办理资质变更手续。

企业通过支持政策取得的各类资质不得重组、合并、分立,也不能变更至省外。对倒卖、出租、出借或其他非法转让资质证书的行为,依法从严从重予以处罚。

十、优化资质审批服务优化资质审批系统,推动企业资质审批事项线上办理,推行企业资质电子证照,实现企业资质审批一网通办加快推进人员身份、学历、社保、营业执照、执业注册等数据实现系统共享,逐步推行智慧审批。精简申请材料,能够通过信息共享获取的信息,不再要求企业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压缩审批时间,扩大即办件类别,提高审批效率。积极回应企业关切,不断提升资质审批服务水平。

本文件自发布之日开始执行。住房城乡建设部对资质管理有新规定的,从其规定。

附件:部分施工总承包资质对应的专业承包资质


附件

部分施工总承包资质对应的专业承包资质

部分施工总承包资质

专业承包资质

 

 

 

建筑工程

钢结构工程

地基基础工程

建筑装修装饰工程

建筑幕墙工程

建筑机电安装工程

防水防腐保温工程

消防设施工程

电子与智能化工程

古建筑工程

市政公用工程

桥梁工程

隧道工程

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

环保工程

公路工程

桥梁工程

隧道工程

公路路面工程

公路路基工程

公路交通工程

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办公室            20221216日印发


文章结束 不要走开

↓ ↓ ↓

犇犇企业管理有限公司专业办理:

建筑资质转让、跨省剥离分立、吸收合并

装饰装修一级资质转让浙江

公司主营业务

  1. 全国具有资质的建筑公司转让;

  2. 建筑资质全国分立剥离、吸收合并;

  3. 全国建筑施工、设计、监理、造价资质维护;

  4. 总包资质三升二,专包资质二升一;

  5. 资质新办;

  6. A级业绩补录;

  7. 全国建筑人才招聘。





有业务需求的客户,

我们可以到您公司上门面谈!

装饰装修一级资质转让浙江





最新新闻 / News More>
1
2023 - 06 - 20
建筑业热闻建筑工程业领域最新资讯,政策解读,行业分析、行业热点,法律法规,各类工程资质管理,各类工程资质(新办、增项、升级、延期、维护等)政策公布,建筑类人才资讯等建筑业信息公布!犇犇公司专业代办资质8年,案例3000+,全网低价新办资质施工资质新办、增项二级,自家现成技术负责人一手业绩联系冷老师:13018223165(微信同号)资质升级总包升级,专包升级,业绩补录、回函联系李老师:13688002803(微信同号)资质收购资质重组、分立、平移,收购资质联系陈老师:18708115861(微信同号)↓ ↓ ↓犇犇企业管理有限公司专业办理:建筑资质转让、跨省剥离分立、吸收合并公司主营业务全国具有资质的建筑公司转让;建筑资质全国分立剥离、吸收合并;全国建筑资质维护;总包升级,专包升级;施工资质新办、增项二级资质;提供全国建筑人才。有业务需求的客户,我们可以到您公司上门面谈!
2
2021 - 04 - 15
建筑业热闻建筑工程业领域最新资讯,政策解读,行业分析、行业热点,法律法规,各类工程资质管理,各类工程资质(新办、增项、升级、延期、维护等)政策公布,建筑类人才资讯等建筑业信息公布!近日,江苏发布《关于交通工程建设领域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的意见》,自2021年5月1日起施行。政府投资的项目不得以施工单位带资承包的方式进行建设,严禁将带资承包有关内容以各种形式写入合同及补充条款。以下2种情形由施工总承包单位先行清偿,再依法进行追偿:分包单位拖欠农民工工资的,因项目非法转包造成拖欠农民工工资的。文件原文:苏交规〔2021〕2号各设区市交通运输局,昆山市、泰兴市、沭阳县交通运输局,省铁路办,省交通综合执法局,省交建局,厅公路中心、厅港航中心:为进一步规范全省交通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支付行为,保障交通工程建设项目(包括公路、水运、地方铁路工程等建设项目,以下简称项目)农民工工资按时足额支付,切实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根据国务院《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意见》《交通运输部关于公路水运工程建设领域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的意见》等规定,结合江苏实际,提出以下意见:一、加强责任落实,明确各方职责(一)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交通运输主管部门(以下简称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按照职责和项目管理权限,对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履行行业监管责任。上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应当指导并监...
3
2021 - 05 - 25
建筑业热闻建筑工程业领域最新资讯,政策解读,行业分析、行业热点,法律法规,各类工程资质管理,各类工程资质(新办、增项、升级、延期、维护等)政策公布,建筑类人才资讯等建筑业信息公布!日前,浙江省住建厅发布《省建设厅关于进一步提升建筑工人实名制平台管理的通知》。1、于6月1日启用V2.0数据标准上行接口,同时停用原上行接口。2、我厅制定了《浙江省建筑工人实名制考勤设备技术标准》(附件2)。全省2021年5月30日后新开工的项目均按此技术标准对接考勤设备。目前在建,7月30日后方能竣工的项目应按此技术标准做好设备接口改造,确保实名制考勤设备技术标准全省通用。3、各地要加强实名制监管力度,下沉工地并结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方式,督促在建项目的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的项目管理人员,全面纳入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范畴。4、严格落实每日考勤,对于项目经理和总监理工程师岗位信息缺失、填报人员不符合相应注册类别或与省诚信平台注册人员不一致等情形,将在省诚信平台亮灯预警,列为重点监管项目,由各地建设主管部门重点核查该项目是否存在转包、挂靠等违法违规行为。文件原文如下:各市建委(建设局):根据国务院《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为进一步规范和加强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的数据标准、数据归集、数据应用等建设,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进一步统一全省实名制管理数据标准。按照住房城乡建设部《全国建筑工人管理服务信...
4
2021 - 08 - 10
建筑业热闻建筑工程业领域最新资讯,政策解读,行业分析、行业热点,法律法规,各类工程资质管理,各类工程资质(新办、增项、升级、延期、维护等)政策公布,建筑类人才资讯等建筑业信息公布!各省、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直辖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山东省交通运输厅,上海市交通委员会:近期,全国一些地区相继出现新冠肺炎确诊病例,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形势严峻,给房屋市政工程施工工地(以下简称“施工工地”)疫情防控敲响了警钟。为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的部署要求,持续深入做好施工工地疫情防控工作,切实保障建筑施工领域从业人员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现就全面加强施工工地疫情防控工作通知如下:一、加强组织领导,完善疫情防控体系。各地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提高政治站位,清醒认识施工工地疫情防控工作的严峻性、复杂性和重要性,认真贯彻落实疫情防控各项政策要求及疫情防控常态化措施,进一步健全施工工地疫情防控管理体系和疫情防控应急预案,做好应急物资储备,随时监控施工工地疫情变化,及时妥善处置突发事件,做到“早发现、早隔离、早治疗”,坚决防止聚集性传染、杜绝聚集性疫情事件。二、加强施工工地人员排查,从严做好风险管控。各地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持续加大对施工工地各级管理人员和施工人员的排查力度,确保全覆盖、无死角。施工工地发现近期有南京、扬州和张家界等中高风险地...
5
2021 - 09 - 24
建筑业热闻建筑工程业领域最新资讯,政策解读,行业分析、行业热点,法律法规,各类工程资质管理,各类工程资质(新办、增项、升级、延期、维护等)政策公布,建筑类人才资讯等建筑业信息公布!《公路养护作业单位资质管理办法》于2022年1月1日起施行。《办法》新增并明确了对建造师、职称人数的需求。因为《办法》里同时提到了建造师和职称,所以在此稍微展开说下:已有24个省市明确一级建造师可以直聘工程师职务/职称。 青海、云南、天津、陕西、山西、宁夏、黑龙江、山东、广东、辽宁明确:一建证书可一证两用,与职称证书有同等效力。无需补发职称证书。 山东明确:取得一级建造师等职业资格年限,可视为取得相应职称年限。 川渝职称互认:一级建造师证书对应职称两地(四川和重庆)通用,无需重新评审确认,并作为申报高一级职称的条件。 京津冀职称互认!《办法》全文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了加强公路养护作业单位资质管理,规范公路养护市场秩序,保证公路养护质量和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等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对公路养护作业单位资质的管理,适用本办法。本办法所称公路养护作业,是指为保证已建公路符合相关技术要求而采取的预防或者修复作业活动,不包括公路日常养护。第三条  交通运输部主管全国公路养护作业单位资质的管理工作。省、自治区...
6
2021 - 11 - 09
建筑业热闻建筑工程业领域最新资讯,政策解读,行业分析、行业热点,法律法规,各类工程资质管理,各类工程资质(新办、增项、升级、延期、维护等)政策公布,建筑类人才资讯等建筑业信息公布!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继续延长有关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效期的通告川建通告〔2021〕155号为深化建筑业“放管服”改革,做好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改革相关准备工作,经研究,决定继续延长我省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效期,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一、按照我厅《关于延长有关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效期的通告》(2020年第149号)规定,勘察、设计、建筑业、监理、检测企业资质证书有效期延期至2021年12月31日的,以及企业资质证书有效期于2022年1月1日至6月30日期间届满的,资质证书有效期继续延期至2022年6月30日。二、相关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效期将在四川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一体化平台自动延期,并上传至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原有企业资质证书继续有效,在此期间仍可用于工程招投标和工程建设等活动。三、自本通告发布之日起,我厅暂不受理资质证书有效期于2022年6月30日前届满的上述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申请事项。四、各市(州)和扩权县(市)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资质可参照本通告规定继续延续。五、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对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效期延续有新规定的,我厅将按要求及时调整公布我省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效期。特此通告。 ...
联系我们 contact us
Copyright ©2018 - 2023 犇犇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电话: 136-8800-2803
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锦江区牛沙北路129号三层
  微 信 公 众 号
X
3

SKYPE 设置

4

阿里旺旺设置

等待加载动态数据...

等待加载动态数据...

5

电话号码管理

  • 136-8800-2803
6

二维码管理

等待加载动态数据...

等待加载动态数据...

展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