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进入犇犇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服务热线: 136-8800-2803
政策解读 Teachers
联系方式
  • 全国热线电话
  • 028-84460629
  • 联系电话 136-8800-2803
  • QQ客服 619698008
  • 联系地址 四川省成都市锦江区东大街芷泉段6号时代一号2610号

资质剥离、吸收合并资质的行为,有法可依吗?

日期: 2018-11-07
浏览次数: 2742

大家都知道,建筑行业资质申请费时费力,今后要求只会越来越高,没有资质就无法从事相关工程活动。申请建筑业资质从准备阶段到取得资质正常都需要六个月左右,甚至因为无法预估的因素导致一直无法顺利取得资质,但是通过“吸收合并”,常常可以在1-2个月内顺利完成,对于新创办建筑业企业的老板来说,吸收合并资质就成了更好的选择。

那么,问题来了。

这种吸收合并资质的行为,有法可依吗?

资质吸收合并其实就是依据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22号)、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和资质标准实施意见(建市[2015]20号)和《关于建设工程企业发生重组、合并、分立等情况资质核定有关问题的通知》(建市[2014]79号)把其他企业的资质合并到新设立的建筑业企业,资质吸收合并的本质是公司变更。当企业经营困难时可以进行公司股权转让也是这个道理。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企业资质管理规定,下列类型的建设工程企业发生重组、合并、分立等情况申请资质证书的,可按照有关规定简化审批手续,经审核企业净资产和注册人员等指标满足资质标准要求的,直接进行证书变更。有关具体申报材料和程序按照《关于建设部批准的建设工程企业办理资质证书变更和增补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市函[2005]375号)等要求办理。

1.企业吸收合并,即一个企业吸收另一个企业,被吸收企业已办理工商注销登记并提出资质证书注销申请,企业申请被吸收企业资质的;

  2.企业新设合并,即有资质的几家企业,合并重组为一个新企业,原有企业已办理工商注销登记并提出资质证书注销申请,新企业申请承继原有企业资质的;

  3.企业合并(吸收合并及新设合并),被吸收企业或原企业短期内无法办理工商注销登记的,在提出资质注销申请后,合并后企业可取得有效期1年的资质证书。有效期内完成工商注销登记的,可按规定换发有效期5年的资质证书;逾期未提出申请的,其资质证书作废,企业相关资质按有关规定重新核定;

  4.企业全资子公司间重组、分立,即由于经营结构调整,在企业与其全资子公司之间、或各全资子公司间进行主营业务资产、人员转移,在资质总量不增加的情况下,企业申请资质全部或部分转移的;

  5.国有企业改制重组、分立,即经国有资产监管部门批准,几家国有企业之间进行主营业务资产、人员转移,企业申请资质转移且资质总量不增加的;

  6.企业外资退出,即外商投资企业(含外资企业、中外合资企业、中外合作企业)外国投资者退出,经商务主管部门注销外商投资批准证书后,工商营业执照已变更为内资,变更后新企业申请承继原企业资质的;

  7.企业跨省变更,即企业申请办理工商注册地跨省变更的,可简化审批手续,发放有效期1年的证书。企业应在有效期内将有关人员变更到位,并按规定申请重新核定。

  在重组、合并、分立等过程中,所涉企业如果注册在两个或以上省(自治区、直辖市)的,经资质转出企业所在省级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同意后,由资质转入企业所在省级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初审。


最新新闻 / News More>
1
2022 - 12 - 14
建筑业热闻建筑工程业领域最新资讯,政策解读,行业分析、行业热点,法律法规,各类工程资质管理,各类工程资质(新办、增项、升级、延期、维护等)政策公布,建筑类人才资讯等建筑业信息公布!撤销行政许可决定书建审决函〔2022〕010号安徽巨源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根据投诉举报,经调查核实,你单位在2021年11月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申报材料中,承诺内容与实际情况不符,存在利用虚假材料、以欺骗手段取得行政许可行为,所用“德勤机械3#、4#、6#、8#、9#厂房”项目、“源潭新城北区7#、11#、12#楼”项目相关工程业绩不满足资质标准要求。       我厅于2022年11月21日向你单位发出《告知书》(建审告函〔2022〕006号),你单位已签收并于2022年11月30日向我厅提出书面陈述。经研究,你单位《陈述意见》的具体内容与所提供的图纸等材料不符,未能证明用于申请资质升级的业绩符合《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等相关规定,决定不予采纳该陈述申辩意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六十九条第二款、第七十九条和《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住房城乡建设部令第 22 号)第二十九条第二款、第三十六条的规定,决定撤销你单位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资质的行政许可。如不服本决定,你单位可在收到本决定之日起60...
2
2023 - 01 - 31
建筑业热闻建筑工程业领域最新资讯,政策解读,行业分析、行业热点,法律法规,各类工程资质管理,各类工程资质(新办、增项、升级、延期、维护等)政策公布,建筑类人才资讯等建筑业信息公布!在新疆2022年二建成绩合格线公布以后,大家比较关注的西藏的二建合格线终于公布了,实务42分合格!在之前西藏自治区住建厅发布《关于2022年度西藏自治区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报名的通知》提出的:符合报名条件的西藏籍高校毕业生每科目考试分数线降低5分。也就是这类人员实务只需要37分就合格了!西藏合格标准及资格审核的通知各位考生:2022年西藏自治区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合格标准已划定,现将合格标准予以公布,并就资格审核工作相关事宜通知如下:一、合格标准根据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划定2022年度西藏自治区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合格标准的复函》(藏人社函〔2023〕20号),2022年度我区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合格标准为:建设工程施工管理:55分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50分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42分二、资格审核我厅相关部门按照《关于2022年度西藏自治区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报名的通知》中的报名条件,在考前已对报考资格进行了审查,现仅向有关部门核实西藏籍高校毕业生资格(西藏籍高校毕业生不需再提供审核资料)。最终合格人员名单将另行公布。咨询电话:089168-6861138   0891-6831320...
3
2023 - 03 - 14
建筑业热闻建筑工程业领域最新资讯,政策解读,行业分析、行业热点,法律法规,各类工程资质管理,各类工程资质(新办、增项、升级、延期、维护等)政策公布,建筑类人才资讯等建筑业信息公布!近日,浙江省建设厅对申请转移我省的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和省内申请资质转移的建设工程企业进行了资质动态核查,公布了一些不合格资质企业名单。今日,浙江省建设厅印发了《全省建筑领域规范市场行为优化营商环境专项行动实施方案》,进一步规范我省建筑市场秩序,着力解决影响和制约优化营商环境的突出问题,提出要分批开展建筑业企业资质专项核查并建立动态核查机制。各设区市、县(市、区)建委(建设局):现将《全省建筑领域规范市场行为优化营商环境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印发你们,请各地结合实际,抓好贯彻落实。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2023年3月13日全省建筑领域规范市场行为优化营商环境专项行动实施方案为认真贯彻落实全省深入实施“八八战略”强力提升创新深化、改革攻坚、开放提升大会精神,大力实施营商环境优化提升“一号改革工程”,进一步规范我省建筑市场秩序,着力解决影响和制约优化营商环境的突出问题,有效激发市场主体活力,推动建筑企业做优做强做精做专,促进建筑业高质量发展。经研究,决定开展全省建筑领域规范市场行为优化营商环境专项行动,特制定本方案。一、总体要求 全面贯彻落实全国、全省住房城乡建设工作会议精神和建设部有关文件要求,坚持公平竞...
4
2023 - 05 - 05
建筑业热闻建筑工程业领域最新资讯,政策解读,行业分析、行业热点,法律法规,各类工程资质管理,各类工程资质(新办、增项、升级、延期、维护等)政策公布,建筑类人才资讯等建筑业信息公布!犇犇公司专业代办资质8年,案例3000+,全网低价新办资质施工资质新办、增项二级,自家现成技术负责人一手业绩联系冷老师:13018223165(微信同号)资质升级总包升级,专包升级,业绩补录、回函联系李老师:13688002803(微信同号)资质收购资质重组、分立、平移,收购资质联系陈老师:18708115861(微信同号)4月28日,内蒙古住建厅发布《关于增加内蒙古自治区智慧建筑管理服务信息系统部分功能的通知》。1、开通企业资质动态预警功能企业资质动态预警功能是以智慧建管系统为依托,应用信息化管理、大数据分析等手段,对照现行企业资质标准,对不达标企业资质进行实时预警的管理机制。预警范围为注册地在自治区内并取得工程勘察、工程设计、建筑业、工程监理资质的企业。预警内容主要为企业注册人员数量是否满足现行资质标准要求。2、开通人员重复注册预警功能为进一步整治工程建设领域注册人员职业资格“挂证”问题。在智慧建管系统中开发了“人员重复注册预警查询”功能。∨此前,湖北省住建厅发布《关于建立“宽进、严管、重罚”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机制的通知》,本通知自2023年4月15日起实施,试行1年。技术负责人、注册人员不足,系统...
5
2023 - 06 - 20
建筑业热闻建筑工程业领域最新资讯,政策解读,行业分析、行业热点,法律法规,各类工程资质管理,各类工程资质(新办、增项、升级、延期、维护等)政策公布,建筑类人才资讯等建筑业信息公布!犇犇公司专业代办资质8年,案例3000+,全网低价新办资质施工资质新办、增项二级,自家现成技术负责人一手业绩联系冷老师:13018223165(微信同号)资质升级总包升级,专包升级,业绩补录、回函联系李老师:13688002803(微信同号)资质收购资质重组、分立、平移,收购资质联系陈老师:18708115861(微信同号)住建部发布《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专家审查意见的公示》,同意1家升特,不同意2家。其他数据:工程勘察资质:申报资质20项,通过资质3项,通过率15%(勘察综合甲级资质申报1项,通过0项);工程设计资质:申报资质91项,通过资质20项,通过率22%;建筑业企业资质:申报资质104项,通过资质30项,通过率29%(特级资质申报3项,通过1项)工程监理资质:申报资质121项,通过资质18项,通过率15%(综合资质申报16项,通过9项)各省、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直辖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委、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国务院有关部门建设司(局),国资委管理的中央企业:按照《行政许可法》及有关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规定,我部对近期申请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的申报材料组织了...
6
2023 - 07 - 26
建筑业热闻建筑工程业领域最新资讯,政策解读,行业分析、行业热点,法律法规,各类工程资质管理,各类工程资质(新办、增项、升级、延期、维护等)政策公布,建筑类人才资讯等建筑业信息公布!犇犇公司专业代办资质8年,案例3000+,全网低价新办资质施工资质新办、增项二级,自家现成技术负责人一手业绩联系冷老师:13018223165(微信同号)资质升级总包升级,专包升级,业绩补录、回函联系李老师:13688002803(微信同号)资质收购资质重组、分立、平移,收购资质联系陈老师:18708115861(微信同号)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撤回行政许可意见决定鄂建审告〔2023〕203号武汉径河建设集团有限公司:2023年6月你公司申请撤回“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资质分立至江苏得亿莱建筑工程有限公司(鄂建审告〔2022〕218号,2022年7月4日公告)行政许可。原因是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商请申请保留重组分立进苏未果企业相关资质的复函》(2022年8月1日)“暂停《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建设工程企业发生重组、合并、分立等情况资质核定有关问题的通知》(建市〔2014〕79号)第一款第四项关于企业全资子公司间重组、分立相关业务的办理”,至使分立资质不能实现。经我厅核查,情况属实。现决定撤回你公司“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的分立行政许可。因行政许可撤回产生的一切风险及法律后果由你公司自行承担。湖北省...
联系我们 contact us
Copyright ©2018 - 2023 犇犇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电话: 136-8800-2803
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锦江区牛沙北路129号三层
  微 信 公 众 号
X
3

SKYPE 设置

4

阿里旺旺设置

等待加载动态数据...

等待加载动态数据...

5

电话号码管理

  • 136-8800-2803
6

二维码管理

等待加载动态数据...

等待加载动态数据...

展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