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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功晋升特级,一次性奖励200万元!大力扶持建企!

日期: 2020-10-14
浏览次数: 483

   近日,河南省漯河市政府印发《关于进一步支持建筑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决定成立漯河市促进建筑业高质量发展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市长担任,常务副组长由常务副市长担任,副组长由主管城建副市长担任。

1、鼓励企业资质升级,增产创收。

  • 对成功晋升施工总承包特级、一级施工总承包资质的我市建筑业企业,市政府分别一次性给予200万元、50万元奖励;

  • 勘察设计企业晋升为综合甲级的,市政府一次性给予50万元奖励。

  • 对独立纳税的我市建筑施工企业,年纳税总额在1亿元、6000万元、3000万元以上的,分别给予50万元、30万元、15万元奖励。

2、加大 “培企扶优”力度,扶持建筑业企业做大做强。

  • 引导施工总承包企业不断提高资质等级、增项资质类别;支持大型建筑设计、施工企业向工程总承包企业转型;支持投资咨询、勘察、设计、监理、招标代理、造价等企业向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企业转型;

  • 培育发展一批综合实力强、资产规模大、社会信誉好的大型建筑业企业或企业集团,重点培育扶持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公布的重点培育建筑类企业。

  • 支持本市建筑业企业与中央、外省市大型建筑业企业组建联合体,参与重大工程项目施工。

  • 鼓励本市建筑业企业与地方国资进行合作,相互参股组成混合制企业。

  • 扶持专业承包企业。

  • 引导中、小企业向特色专业企业发展,培育一批特色专业资质承包企业,支持施工专业承包企业做专做精。


  • 逐步建立施工承包企业自有建筑工人为骨干、专业作业企业自有建筑工人为主体的多元化用工方式。鼓励施工总承包、专业承包企业培育自有产业工人。

  • 鼓励市重点骨干建筑业企业跨行业申请相关资质,跨市组建企业集团,积极参与交通、水利以及城市基础设施建设。

  • 支持本地骨干企业向工程总承包发展。

3、积极引进外地施工总承包特级、一级资质企业,积极发展建筑业总部经济,促进我市建筑业做大做强做优。

  • 对在我市新设立的或注册地由外地迁入我市的,具有一级及以上资质的建筑业企业,三年内纳税总额达到3亿元、2亿元、1亿元的,分别给予2000万元、1000万元、300万元的一次性安置补助;

  • 综合甲级设计、咨询企业三年内纳税总额达到2000万元的,一次性补助安置费50万元,补助费用由受益财政按比例负担。


  • 自迁入之日起一年后,可按本市企业的标准享受相应奖励政策。

4、推行施工过程结算。

  • 建设单位不得因未完成工程审计而延期工程结算、拖欠工程款;

  • 鼓励预付工程进度款,保障建筑业企业施工资金需求。

  • 对长期拖欠工程款的单位、企业不得批准其新项目开工。

5、允许建筑业企业承接政府投资项目后,凭施工合同和施工许可证申请贷款,建设单位协助办理相关手续。

6、推广装配式建筑。

  • 大力推广适合工业化生产的装配式混凝土结构建筑和钢结构建筑。

  • 政府投资的各类公益性建筑应率先采用装配式建筑,鼓励和支持房地产开发企业和建设单位实施装配式建筑。

  • 支持临颍县加快省级装配式建筑示范城市 (县)建设,依托远大天成、德胜天成和天成鸿路等企业,吸引配套关联企业加快进驻。

7、公安部门要采取有效措施,坚决打击强装、强卸、强卖建筑材料及阻挠正常施工、扰乱企业合法经营等违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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