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进入犇犇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服务热线: 136-8800-2803
政策解读 Teachers
联系方式
  • 全国热线电话
  • 028-84460629
  • 联系电话 136-8800-2803
  • QQ客服 619698008
  • 联系地址 四川省成都市锦江区东大街芷泉段6号时代一号2610号

住建厅:新增业绩技术指标功能模块

日期: 2024-04-23
浏览次数: 181

建筑业热闻


建筑工程业领域最新资讯,政策解读,行业分析、行业热点,法律法规,各类工程资质管理,各类工程资质(新办、增项、升级、延期、维护等)政策公布,建筑类人才资讯等建筑业信息公布!

犇犇公司专业代办资质8年,案例3000+,全网低价
新办资质

施工资质新办、增项二级,自家现成技术负责人一手业绩

联系冷老师:13018223165(微信同号)

资质升级

总包升级,专包升级,业绩补录、回函

联系李老师:13688002803(微信同号)

资质收购

资质重组、分立、平移,收购资质

联系陈老师:18708115861(微信同号)


住建厅:新增业绩技术指标功能模块

山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山西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项目信息管理的通知(第441号)

晋建市函〔2024〕441号

各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山西转型综改示范区建设与公用事业管理部、行政审批局,晋城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各有关企业:

为进一步规范工程项目管理活动,强化信息共享服务能力,提升工程项目信息质量,按照住建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审批管理工作的通知》《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项目信息管理的通知》等文件精神,我厅对山西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以下简称“省平台”)工程项目管理系统进行了改造升级,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完善工程项目管理系统功能
根据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以下简称“全国平台”)工程项目信息标准,完善省平台工程项目管理系统现有功能模块工程项目信息录入内容,优化工程基本信息和施工许可信息录入方式,实现施工许可信息与省一体化投资项目审批管理系统信息共享,推动项目立项信息互联共享,并新增业绩技术指标功能模省平台于4月20日至4月30日期间关停并进行数据迁移5月上线运行对各功能模块归集的工程项目信息经属地住建部门审核确认后在省平台公开并推送全国平台。
二、提升工程项目信息归集能力
(一)归集范围
我省行政区域内实施施工许可管理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以及矿山、电力、冶金、石油化工、机电等专业工程项目在省平台工程项目管理系统进行归集。公路、水运、水利、通信、铁路、民航等专业工程项目的归集管理工作,按照交通运输、水利、通信等有关专业部门规定执行。
(二)录入方式及要求
勘察、设计、施工和监理企业在省平台完成注册后登录工程项目管理系统,可根据自身承担的工程项目建设内容在相关功能模块按系统提示完善、确认工程项目相关信息,并上传证明材料。在录入专业工程项目信息时,应在证明材料中同时提交由有关专业主管部门出具的专业工程项目信息审核确认文件。具体方法可在省平台首页下载操作手册,我厅将根据国家和我省有关政策以及系统升级情况不定期更新操作手册,并进行系统提示。
1.工程基本信息录入。工程基本信息是其他功能模块工程项目信息录入的前置条件。2018年1月1日以后在我省一体化投资项目审批管理系统已归集的工程项目立项等信息,企业在录入工程项目基本信息时原则上采取选择方式确定项目名称、立项等信息,并补充完善其他相关信息。对企业在工程基本信息中录入的信息与省一体化投资项目审批管理系统信息不一致的,企业应在证明材料中同时提交不一致信息的情况说明及印证材料。
2.施工许可信息录入。对省一体化投资项目审批管理系统已归集核发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的工程项目,企业在录入施工许可信息时原则上采取选择方式确定施工许可信息,省一体化投资项目审批管理系统未归集的可直接录入。施工许可信息与实际不一致的,企业应向该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核发部门申请变更施工许可信息,待信息一致后完成施工许可信息录入工作施工许可信息无法变更的,企业应在证明材料中同时提交该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核发部门出具的不一致信息说明文件。
3.工程项目信息录入。企业应及时在省平台工程项目管理系统完成工程基本信息、招投标信息、合同登记信息、施工图审查信息(我省取消施工图审查后实施的工程项目无须录入)、施工许可信息、竣工验收信息、竣工验收备案信息和业绩技术指标等工程项目信息的录入工作。根据住建部有关要求:在2023年12月29日前已竣工验收的工程项目,企业需对工程项目信息进行补录的,补录截止时间为2024年12月31日。
三、实行工程项目信息分级管理
(一)信息等级标准
省平台工程项目管理系统归集的工程项目信息等级分为A、B、C、D共四个等级,经我厅审核确认的为A级信息,市级住建部门审核确认的为B级信息,县级住建部门审核确认的为C级信息,由建筑市场主体填报但未经住建部门审核确认的为D级信息,录入企业可自行登录工程项目管理系统进行查阅。D级信息在省平台不予公开,不推送全国平台。
(二)信息等级确认
企业需对全国平台和省平台标记的工程项目信息等级进行确认的,应向该工程项目属地住建部门提出工程项目信息等级确认申请。各级住建部门应认真审核工程项目信息,确定数据等级并推送至全国平台。其中,工程项目信息等级需确认为A级的,由项目属地市级住建部门向我厅提交以下资料:
1.市级住建部门工程项目信息等级审核确认意见原件、《工程项目信息等级提升核查确认表》原件及相关印证材料复印件(印证材料原件由属地住建部门核查确认)。
2.企业工程项目信息等级确认申请文件复印件、企业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3.法人授权委托书复印件、法人身份证复印件、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经办人在本企业缴纳社保证明复印件。(企业法人委托经办人办理的提供)
4.有关专业部门出具的工程项目信息审核确认文件复印件。(确认专业工程项目信息等级的提供)
工程项目信息等级需确认为B级的,由市级住建部门制定具体流程和要求。
四、严格工程项目信息审核管理
(一)工程项目信息审核确认
项目属地住建部门应及时登录省平台工程项目管理系统,结合本部门在工程项目监管过程中产生的档案信息、监管信息、省建筑用工实名制管理系统信息以及省一体化投资项目审批管理系统共享信息等,对企业在线提交的工程项目信息完成审核确认,不通过的予以退回并说明原因。
(二)申请工程项目信息勘误
经我省各级住建部门审核确认后的工程项目信息原则上不得变更、删除,确存在工程项目信息不完整、信息错误或有关依据文件已依法撤销或变更的,企业应在省平台工程项目管理系统各功能模块的工程项目信息全部完成录入和审核确认工作后,一次性向项目属地住建部门提出勘误申请,由属地住建部门逐级上报至我厅,变化记录系统永久保存。
五、强化资质申请业绩审核
自2024年5月1日起,企业申请由我省核准的公路、水运、水利、通信、铁路、民航等由交通运输、水利、通信等有关专业部门配合实施审查的建设工程企业资质,企业业绩和个人业绩确认要求按照有关专业部门规定执行;申请由我省核准的房建、市政、矿山、电力、冶金、石油化工、机电等建设工程企业资质,企业业绩和个人业绩应满足以下要求:
(一)企业业绩和个人业绩的工程基本信息、招投标信息、合同登记信息、施工许可信息(实施施工许可管理的工程项目)、竣工验收信息和业绩技术指标等全部在全国平台公开,且工程项目信息完整度满足相应资质标准及资质审批要求。
(二)企业业绩的工程基本信息、施工许可信息(实施施工许可管理的工程项目)、竣工验收信息和业绩技术指标等信息等级在全国平台为B级以上个人业绩的工程基本信息、施工许可信息(实施施工许可管理的工程项目)、竣工验收信息和业绩技术指标等信息等级在全国平台为C级以上。
六、工作要求
(一)提升项目信息管理水平
我厅负责省平台工程项目管理系统的建设及后续改造升级、加强与其他平台工程项目信息共享等工作,并根据国家和我省有关要求和工作实际,优化系统功能,更新、发布最新系统手册,完善管理机制。各市住建部门要按照我厅有关要求做好系统使用,健全完善本地区工程项目管理机制,及时更新所辖各住建部门账户信息,确保企业工程项目信息及时完成审核确认工作。
(二)严格信息审查管理
各级住建部门要将本地区实施施工许可管理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在省平台归集情况纳入重点监管检查内容,督促工程项目实施企业准确录入工程项目信息。要严格履行审查责任,审查工作人员原则上不得少于两名,采取实地核查、关联系统信息比对等多种方式提高核查质量,不得仅以申请企业提供的易篡改的项目资料予以认定,保证工程项目信息的真实性、完整性和一致性。对认定在省平台录入虚假工程项目信息的,严肃追究有关企业责任,记入我省建筑市场不良信用信息,相关虚假工程项目信息及责任主体信息推送全国平台。
(三)全面强化风险防控
各级住建部门要加强对工程项目信息管理权力运行的监督,确保审查资料全程留档,责任落实到人,杜绝出现权力寻租行为。发现省平台工程项目信息异常变化等情况的,应及时调查处理并向我厅报告。市级住建部门要加大对所辖区县工程项目信息管理的检查、监督,确保层层压实责任。
附件:工程项目信息等级提升核查确认表.wps
山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4年4月19日
(主动公开)


住建厅:新增业绩技术指标功能模块

住建厅:新增业绩技术指标功能模块


↓ ↓ ↓

犇犇企业管理有限公司专业办理:

建筑资质转让、跨省剥离分立、吸收合并

装饰装修一级资质转让浙江

公司主营业务

  1. 全国具有资质的建筑公司转让;

  2. 建筑资质全国分立剥离、吸收合并;

  3. 全国建筑资质维护;

  4. 总包升级,专包升级;

  5. 施工资质新办、增项二级资质;

  6. 提供全国建筑人才。




有业务需求的客户,

我们可以到您公司上门面谈!

装饰装修一级资质转让浙江




最新新闻 / News More>
1
2024 - 04 - 17
建筑业热闻建筑工程业领域最新资讯,政策解读,行业分析、行业热点,法律法规,各类工程资质管理,各类工程资质(新办、增项、升级、延期、维护等)政策公布,建筑类人才资讯等建筑业信息公布!犇犇公司专业代办资质8年,案例3000+,全网低价新办资质施工资质新办、增项二级,自家现成技术负责人一手业绩联系冷老师:13018223165(微信同号)资质升级总包升级,专包升级,业绩补录、回函联系李老师:13688002803(微信同号)资质收购资质重组、分立、平移,收购资质联系陈老师:18708115861(微信同号)4月15日,西藏自治区住建厅发布关于加强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动态核查及其结果应用的通知。(1)开展常态化企业资质动态核查,通过“西藏自治区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对企业注册人员等指标开展动态核查。经核查企业不满足资质标准要求的在“公共服务平台”标注资质异常,并限期整改。(2)会同社会保险管理等单位,结合社保缴纳相关数据,对注册人员的参保缴纳单位与注册单位不一致等情况,在“公共服务平台”标注为注册状态异常,并向社会公示。(3)在“公共服务平台”标注资质异常期间,企业不得申请办理企业资质许可事项;责令限期改正(4)使用被标注为注册状态异常人员申请企业资质的,资质审批部门应重点核查。正文如下关于加强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动态核查及其结果应用的通知各市(地)住房城乡建设局、行政审批和便民服务局、各有关...
2
2024 - 08 - 13
建筑业热闻建筑工程业领域最新资讯,政策解读,行业分析、行业热点,法律法规,各类工程资质管理,各类工程资质(新办、增项、升级、延期、维护等)政策公布,建筑类人才资讯等建筑业信息公布!犇犇公司专业代办资质8年,案例3000+,全网低价新办资质施工资质新办、增项二级,自家现成技术负责人一手业绩联系冷老师:13018223165(微信同号)资质升级总包升级,专包升级,业绩补录、回函联系李老师:13688002803(微信同号)资质收购资质重组、分立、平移,收购资质联系陈老师:18708115861(微信同号)一、重组分立合并问题一:资质转移后能用原企业业绩进行投标吗?答:经与咨询人联系,其资质转移为企业资质分立的情况,根据我部对建筑企业分立情况的相关政策,新公司不能承继原公司的工程业绩,以防止企业通过资质转移前的业绩误导招标人或评标委员会对企业真实性和技术能力的判断。因此资质转移后不能用原企业业绩进行投标。二、补录业绩数据指标问题一:目前全国各省已经陆续开展企业和个人工程项目业绩补录事宜,但都是针对国内项目的业绩补录,国外项目没有补录途径,我想咨询国外项目业绩补录事宜,应该打什么电话咨询这部分事项?答:目前,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还不具备录入境外项目业绩的条件。我们已电话联系咨询人进行了相关信息的反馈。问题二:我司要申报房建二升一,需补录业绩,现请问以下两个问题:1.申报资质的所用业...
3
2025 - 05 - 14
建筑业热闻建筑工程业领域最新资讯,政策解读,行业分析、行业热点,法律法规,各类工程资质管理,各类工程资质(新办、增项、升级、延期、维护等)政策公布,建筑类人才资讯等建筑业信息公布!犇犇公司专业代办资质8年,案例3000+,全网低价新办资质施工资质新办、增项二级,自家现成技术负责人一手业绩联系冷老师:13018223165(微信同号)资质升级总包升级,专包升级,业绩补录、回函联系李老师:13688002803(微信同号)资质收购资质重组、分立、平移,收购资质联系陈老师:18708115861(微信同号)住建回声!你关心的企业资质、人员资格问题,解答来了近日,有不少小伙伴私信咨询小住关于住建领域企业资质、人员资格、系统操作等相关业务办理时遇到的问题。具体应该如何处理?小住筛选了一些具有代表性的典型问题,今天统一来为大家解答。问:在省外建筑企业(勘察、设计、施工、监理、检测)入川承揽业务信息报送系统中的人员报送业务里添加的人员,却未“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数据服务栏目中显示? 答:在入川登记表有效期内未显示人员的信息,是因为人员报送时,企业只添加了人员信息,未添加证书列表中的证书信息。问:施工资质延期业务上报时提示建造师个数不够?答:如出现上述提示,请在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官网—“数据服务”栏目中查询建造师当前是否注册在上报业务的公司或建造师是否在有效期内。 问:...
4
2021 - 04 - 08
建筑业热闻建筑工程业领域最新资讯,政策解读,行业分析、行业热点,法律法规,各类工程资质管理,各类工程资质(新办、增项、升级、延期、维护等)政策公布,建筑类人才资讯等建筑业信息公布!自2016年5月,住建部印发《关于进一步推进工程总承包发展的若干意见》(建市〔2016〕93号)开展工程总承包试点以来,全国各地密集发文大力推广工程总承包。2021年伊始,已经有多项有关工程总承包的文件发布,为2021年的建筑业发展奠定了基调:2021年1月29日,浙江省住建厅和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布《关于进一步推进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工程总承包发展的实施意见》,自2021年3月1日起施行。2021年2月4日,湖北省住建厅、湖北省发改委等三部门联合印发《湖北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工程总承包管理实施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2021年2月9日,黑龙江省住建厅发布《关于在全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领域工程项目实行工程总承包和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的函》,明确推行工程总承包和全过程工程咨询模式已经纳入2021年全省住建领域重点目标任务。官方原文链接:http://zfcxjst.hlj.gov.cn/plus/view.aspx?aid=50130∨近日,上海市住建委发布了《上海市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管理办法》,自2021年5月1日起施行。一图读懂《办法》重点↓↓↓    ...
5
2021 - 05 - 06
建筑业热闻建筑工程业领域最新资讯,政策解读,行业分析、行业热点,法律法规,各类工程资质管理,各类工程资质(新办、增项、升级、延期、维护等)政策公布,建筑类人才资讯等建筑业信息公布!导读近期,针对实名制管理,各省市密集发文。黑龙江住建厅发布了关于征求《黑龙江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项目实名制管理试行办法(征求意见稿)》修改意见的函,自2021年6月1日起试行。▎文件原文:黑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征求《黑龙江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项目实名制管理试行办法(征求意见稿)》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目的依据】 为落实治欠保支各项制度,维护施工现场企业和人员的合法权益,保障工程质量安全生产,防范住建领域各类风险,促进全省建筑行业持续健康发展。依据《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建筑业持续健康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17〕19号)和《关于印发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建市〔2019〕18号)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第二条【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本省行政区域内依法应取得施工许可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第三条【管理原则】按照属地化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第四条【实名制管理】 本办法所称实名制管理是指以实名制管理信息系统(黑龙江省施工现场信息化管理平台)为载体,采集施工现场人员的基本信息、从业记录、信用记录等信息,落实企业责任...
6
2021 - 07 - 01
建筑业热闻建筑工程业领域最新资讯,政策解读,行业分析、行业热点,法律法规,各类工程资质管理,各类工程资质(新办、增项、升级、延期、维护等)政策公布,建筑类人才资讯等建筑业信息公布!近日上海市公布《建设工程承发包管理办法(修订草案)》,决定对已实施20多年《上海市建设工程承发包管理办法》进行全面修改。1、提出“最小发包单元”。以下情形为建设工程施工发包最小单元,不得再拆分发包:(一)桩基工程;(二)建筑单体工程;(三)拥有独立地下室外墙的多个基坑的群体建筑工程,其对应的地下及地上主体结构;(四)地下空间统一开发的、同一基坑内的群体地下工程。2、工程发包:合理划分发包单元,不得利用发包单元划分降低承包单位资格条件,或者将应当由一个承包单位完成的发包单元支解发包给几个承包单位。鼓励发包单位委托全过程项目管理的服务。鼓励勘察、设计采用整体发包。鼓励将发包的专业工程纳入施工总承包管理。3、存在转包、违法分包、转让出借资质证书或者以其他方式允许他人以本单位的名义承揽工程等违法行为的施工单位,依法限制参加工程投标活动、承揽新的建设工程项目;对其企业资质是否满足资质标准条件进行核查;不达标的予以限期整改,并有权依法撤回其资质证书。在一定期限内发生2次及以上的,或者导致发生质量安全事故的,对相关单位依法按照情节严重情形给予处罚,并连带追究建设单位的相应责任。▎文件原文:第一条 (目的和依据)为了规范...
联系我们 contact us
Copyright ©2018 - 2023 犇犇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电话: 136-8800-2803
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锦江区牛沙北路129号三层
  微 信 公 众 号
X
3

SKYPE 设置

4

阿里旺旺设置

等待加载动态数据...

等待加载动态数据...

5

电话号码管理

  • 136-8800-2803
6

二维码管理

等待加载动态数据...

等待加载动态数据...

展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