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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建部:业绩造假,撤销一级资质!

日期: 2021-11-17
浏览次数: 387

建筑业热闻


建筑工程业领域最新资讯,政策解读,行业分析、行业热点,法律法规,各类工程资质管理,各类工程资质(新办、增项、升级、延期、维护等)政策公布,建筑类人才资讯等建筑业信息公布!

近日,住建部官网下发处罚文件,因资质申报业绩造假,1家企业被撤销一级资质

住建部:业绩造假,撤销一级资质!

撤销行政许可意见告知书(建督撤告字〔2021〕32号)送达公告

晟傲阳建设有限公司(原福建宇琳园林工程建设有限公司):

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行政复议决定书》(建复决字〔2020〕310号),我部决定撤销2020年6月11日对你单位作出的撤销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资质的决定(建督撤字〔2020〕11号)。经再次调查核实,你单位在2018年6月14日申报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资质的业绩材料中,“中达集团钢筋混凝土烟囱工程”、“漳州市景盛塑料制品有限公司1#车间”等业绩均不存在,存在利用虚假材料、以欺骗手段取得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资质的行为。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六十九条、第七十九条和《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第二十九条、第三十六条,我部拟撤销你单位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资质的行政许可,且你单位自撤销之日起3年内不得再次申请该项行政许可。

因《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撤销行政许可意见告知书》(建督撤告字〔2021〕32号)无法送达你单位,现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

你单位可在送达之日起5日内向我部进行书面陈述或申辩,逾期未提出的,视为放弃上述权利。陈述(申辩)邮寄地址为北京市海淀区三里河路9号。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城市管理监督局

2021年4月15日

文章结束 不要走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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