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进入犇犇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服务热线: 136-8800-2803
政策解读 Teachers
联系方式
  • 全国热线电话
  • 028-84460629
  • 联系电话 136-8800-2803
  • QQ客服 619698008
  • 联系地址 四川省成都市锦江区东大街芷泉段6号时代一号2610号

新《资质标准》来了!全国12.8万家建企,谁能最快破局?

日期: 2022-06-06
浏览次数: 381

建筑业热闻


建筑工程业领域最新资讯,政策解读,行业分析、行业热点,法律法规,各类工程资质管理,各类工程资质(新办、增项、升级、延期、维护等)政策公布,建筑类人才资讯等建筑业信息公布!


新版《资质标准》预计10月前后颁布实施。接下来,全国12.8万家有资质的建企都将面临几个问题:

新《资质标准》来了!全国12.8万家建企,谁能最快破局?

从2021年开始,住建部、交通部等部门大刀阔斧对九大资质进行改革。

九大资质改革



2022年4月24日,交通部发布《公路水运工程监理企业资质管理规定》,自2022年6月1日起施行。

2022年3月16日,住建部发布《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修改<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管理规定>的决定》。

2022年03月16日,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发布《关于深入推进城乡规划编制单位资质认定“放管服”改革的通知》。

2022年2月25日,住建部发布关于《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征求意见稿)》等4项资质标准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

2021年11月5日,自然资源部发布关于《地质灾害防治单位资质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

2021年11月2日,住建部发布关于征求《工程造价咨询业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函。

2021年8月25日,《公路养护作业单位资质管理办法》经交通运输部第22次部务会议通过。

2021年8月17日,《社会消防技术服务管理规定》经应急管理部第27次部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

2021年6月7日,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印发《测绘资质管理办法》和《测绘资质分类分级标准》。

这9大改革重点针对注册执业人员、职称人员,进一步明确“弱化资质,强化执业”的改革大方向。

以施工资质为例:

施工资质大调整



新《资质标准》来了!全国12.8万家建企,谁能最快破局?

2022年2月25日,住建部发布关于《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征求意见稿)》等4项资质标准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主要变化如下:

1、特级资质(施工综合资质)

以后升特级(综合)的难度加大!

1)建造师:

对一级建造师的人数要求不变,仍然是一级注册建造师≥50人。

但是新增了专业要求:

  • 申报施工综合资质的2项施工总承包甲级资质对应专业的一级注册建造师均不少于20人。

这个附加条件信息量爆棚!以后新申请“施工综合资质”,两个新门槛首先要满足:

  • 至少要有2项施工总承包甲级资质;

  • 每1项甲级资质对应专业的一级建造师不少于20人。

2)取消了三项人员考核指标:

取消“企业经理具有10年以上从事工程管理工作经历”的要求。

取消“财务负责人具有高级会计师职称及注册会计师资格”的要求。

取消“企业具有本类别相关的行业工程设计甲级资质标准要求的专业技术人员”的要求。

3)取消对企业信息化的要求。

4)提高“工程业绩”要求。

2、建造师:

新标准中对建造师人数要求的变化不是特别大。值得注意的点是:技术负责人必须为一级或二级注册建造师且有工程业绩(原来有职称就可以,现在必须得有证书和业绩)。

因此接下来有业绩的建造师,市场需求更大。

  • 综合资质:要求的一级建造师人数和原来一样(一级建造师50人以上);

  • 施工总承包:由原来的三级资质需要5个建造师(其中公路和水利水电8人、冶金7人、铁路3人),改成了甲级需要10个一级建造师,乙级资质需要5个建造师(其中公路和水利水电8人、冶金7人、铁路3人)。

  • 专业承包:由原来的三级资质需要3个建造师(其中古建筑2人、公路5人、铁路电务和港口与航道4人、核工程6人),改成了甲级需要5个一级建造师,乙级资质需要3个建造师。

3、其他变化

  • 取消了对职称人员和技工人员的要求;

  • 总包和专包甲级资质都增加了近三年上缴建筑业增值税的要求。

4、工程业绩

1)部分类别工程业绩要求变高。

建筑工程总包甲级由原来的“近5年承担过下列4类中的2类工程的施工总承包或主体工程承包”变为“近5年承担过下列4类中的3类以上工程的施工总承包”;

铁路总包甲级由原来的“近10年承担过下列5类中的3类工程”变为“近10年承担过6类中的4类工程”。

2)资质延续需要满足的工程业绩:

新《资质标准》来了!全国12.8万家建企,谁能最快破局?


改革的深远影响



1、对企业来说:

企业承接业务范围变广,发展空间变大。

首先,原10类施工总承包特级资质中的任一类,即可换发综合资质,施工综合资质的企业可承担各类工程的施工总承包、项目管理业务,业务范围显然增加。

其次,原先的三级资质调整为甲、乙两级资质。原先占比最大的三级资质企业将从中受益,这对中小企业是极大利好。

2、对个人来说:

首先,建造师需求变大、证书含金量增加。

从2014年提出建造师数量需求,到2016年简化企业资质部分指标,再到如今重新明确建筑企业资质对建造师的数量要求。接下来是大量建筑企业资质到期延续的关键节点,在此背景下,建造师证书的市场需求和含金量一定是有增无减。

其次,更肯定个人业绩。

有业绩的建造师,会成为行业的热饽饽。也许某一天,建设单位招标时,挑的不是企业,而是某个经验丰富、业务能力强的建造师。

资质改革的影响,一定是深远且持久的。特别是叠加当下的经济大环境,各位建筑业同行一定要做足思想准备,多预留提前量。

文章结束 不要走开

↓ ↓ ↓

犇犇企业管理有限公司专业办理:

建筑资质转让、跨省剥离分立、吸收合并

装饰装修一级资质转让浙江

公司主营业务

  1. 全国具有资质的建筑公司转让;

  2. 建筑资质全国分立剥离、吸收合并;

  3. 全国建筑施工、设计、监理、造价资质维护;

  4. 总包资质三升二,专包资质二升一;

  5. 资质新办;

  6. A级业绩补录;

  7. 全国建筑人才招聘。




有业务需求的客户,

我们可以到您公司上门面谈!

装饰装修一级资质转让浙江




最新新闻 / News More>
1
2021 - 04 - 08
建筑业热闻建筑工程业领域最新资讯,政策解读,行业分析、行业热点,法律法规,各类工程资质管理,各类工程资质(新办、增项、升级、延期、维护等)政策公布,建筑类人才资讯等建筑业信息公布!自2016年5月,住建部印发《关于进一步推进工程总承包发展的若干意见》(建市〔2016〕93号)开展工程总承包试点以来,全国各地密集发文大力推广工程总承包。2021年伊始,已经有多项有关工程总承包的文件发布,为2021年的建筑业发展奠定了基调:2021年1月29日,浙江省住建厅和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布《关于进一步推进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工程总承包发展的实施意见》,自2021年3月1日起施行。2021年2月4日,湖北省住建厅、湖北省发改委等三部门联合印发《湖北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工程总承包管理实施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2021年2月9日,黑龙江省住建厅发布《关于在全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领域工程项目实行工程总承包和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的函》,明确推行工程总承包和全过程工程咨询模式已经纳入2021年全省住建领域重点目标任务。官方原文链接:http://zfcxjst.hlj.gov.cn/plus/view.aspx?aid=50130∨近日,上海市住建委发布了《上海市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管理办法》,自2021年5月1日起施行。一图读懂《办法》重点↓↓↓    ...
2
2021 - 05 - 06
建筑业热闻建筑工程业领域最新资讯,政策解读,行业分析、行业热点,法律法规,各类工程资质管理,各类工程资质(新办、增项、升级、延期、维护等)政策公布,建筑类人才资讯等建筑业信息公布!导读近期,针对实名制管理,各省市密集发文。黑龙江住建厅发布了关于征求《黑龙江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项目实名制管理试行办法(征求意见稿)》修改意见的函,自2021年6月1日起试行。▎文件原文:黑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征求《黑龙江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项目实名制管理试行办法(征求意见稿)》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目的依据】 为落实治欠保支各项制度,维护施工现场企业和人员的合法权益,保障工程质量安全生产,防范住建领域各类风险,促进全省建筑行业持续健康发展。依据《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建筑业持续健康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17〕19号)和《关于印发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建市〔2019〕18号)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第二条【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本省行政区域内依法应取得施工许可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第三条【管理原则】按照属地化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第四条【实名制管理】 本办法所称实名制管理是指以实名制管理信息系统(黑龙江省施工现场信息化管理平台)为载体,采集施工现场人员的基本信息、从业记录、信用记录等信息,落实企业责任...
3
2021 - 07 - 01
建筑业热闻建筑工程业领域最新资讯,政策解读,行业分析、行业热点,法律法规,各类工程资质管理,各类工程资质(新办、增项、升级、延期、维护等)政策公布,建筑类人才资讯等建筑业信息公布!近日上海市公布《建设工程承发包管理办法(修订草案)》,决定对已实施20多年《上海市建设工程承发包管理办法》进行全面修改。1、提出“最小发包单元”。以下情形为建设工程施工发包最小单元,不得再拆分发包:(一)桩基工程;(二)建筑单体工程;(三)拥有独立地下室外墙的多个基坑的群体建筑工程,其对应的地下及地上主体结构;(四)地下空间统一开发的、同一基坑内的群体地下工程。2、工程发包:合理划分发包单元,不得利用发包单元划分降低承包单位资格条件,或者将应当由一个承包单位完成的发包单元支解发包给几个承包单位。鼓励发包单位委托全过程项目管理的服务。鼓励勘察、设计采用整体发包。鼓励将发包的专业工程纳入施工总承包管理。3、存在转包、违法分包、转让出借资质证书或者以其他方式允许他人以本单位的名义承揽工程等违法行为的施工单位,依法限制参加工程投标活动、承揽新的建设工程项目;对其企业资质是否满足资质标准条件进行核查;不达标的予以限期整改,并有权依法撤回其资质证书。在一定期限内发生2次及以上的,或者导致发生质量安全事故的,对相关单位依法按照情节严重情形给予处罚,并连带追究建设单位的相应责任。▎文件原文:第一条 (目的和依据)为了规范...
4
2021 - 09 - 06
建筑业热闻建筑工程业领域最新资讯,政策解读,行业分析、行业热点,法律法规,各类工程资质管理,各类工程资质(新办、增项、升级、延期、维护等)政策公布,建筑类人才资讯等建筑业信息公布!在前几日发布的《住建部明确,招标文件里的这句话不能留!10余省发文推进》一文中,我们提到,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下发通知,开展建筑企业跨地区承揽业务要求设立分(子)公司问题治理。按照通知的要求,住建部将会重拳出击,采取梳理招标文件、加大举报处理力度等手段,对企业跨地区承揽业务要求设立分(子)公司的问题进行重点整治。近日,又一地发文,明确对规范性文件、办法以及其他文件中限制外地企业参与工程项目招投标的行为进行清理。9月3日,金华市住建局发布《关于进一步规范全市建设工程招投标活动的通知》。明确:各县(市、区)建设局对本地区建筑市场存在设置不合理条件,通过部门规范性文件、信用评价办法及其他政策文件限制外地企业参与工程项目招投标的行为进行清理。重点突出以下内容:1、要求投标人在本地注册设立子公司、分公司、分支机构,在本地拥有一定办公面积,在本地缴纳社会保险等;    2、要求外地企业进入本地备案、登记,或以建立“预选承包商库”等各种名录库、签订战略合作协议等方式设置市场准入条件;3、拒绝将外地企业纳入本地建筑市场信用管理体系,将企业在特定区域的纳税、业绩、奖项、信用评价情况等作为企业...
5
2021 - 10 - 21
建筑业热闻建筑工程业领域最新资讯,政策解读,行业分析、行业热点,法律法规,各类工程资质管理,各类工程资质(新办、增项、升级、延期、维护等)政策公布,建筑类人才资讯等建筑业信息公布!2021年10月14日,万达文化旅游城交通配套项目—都江堰M-TR旅游客运专线工程 施工轨道、景观绿化工程(第二次)标段流标公示。根据公示显示,11家单位废标,废标原因为: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未响应工程量清单说明2.1.6,2.1.7及2.1.3第二款的规定。投标人名称投标报价(元)或否决投标依据条款(投标文件被认定为不合格所依据的招标文件评标办法中的评审因素和评审标准的条款)经评审的投标价(元)或否决投标理由(投标文件被认定为不合格的具体事实,不得简单地表述为未响应招标文件实质性内容、某处有问题等)中铁八局集团有限公司409320284.00/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未响应工程量清单说明2.1.6,2.1.7及2.1.3第二款的规定。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未响应工程量清单说明2.1.6,2.1.7及2.1.3第二款的规定。中铁三局集团有限公司397777777.00/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未响应工程量清单说明2.1.6,2.1.7及2.1.3第二款的规定。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未响应工程量清单说明2.1.6,2.1.7及2.1.3第二款的规定。中铁二局集团有限公司398759277.30/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未响应工程量清单...
6
2021 - 11 - 29
建筑业热闻建筑工程业领域最新资讯,政策解读,行业分析、行业热点,法律法规,各类工程资质管理,各类工程资质(新办、增项、升级、延期、维护等)政策公布,建筑类人才资讯等建筑业信息公布!11月25日,四川省住建厅发布《四川省建筑市场信用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首次明确建筑市场“黑名单”制度。1、存在以下5类行为,列入建筑市场主体“黑名单”:(一)利用虚假材料、以欺骗手段取得企业资质或个人职业资格的;(二)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串通投标,投标人以他人名义投标,挂靠、借用资质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受到行政处罚的,或经法院判决或仲裁机构裁决认定为负有责任的;(三)发生转包、出借资质,受到行政处罚的;(四)发生重大及以上工程质量安全事故,或1年内累计发生2次及以上较大工程质量安全事故,或发生性质恶劣、危害性严重、社会影响大的较大工程质量安全事故,受到行政处罚的;(五)经法院判决或仲裁机构裁决,认定为拖欠工程款,且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的。2、“黑名单”管理期限为自被列入名单之日起1年,期间:作为重点监管对象,在市场准入、资质资格管理、招标投标等方面依法给予限制。不得作为评优表彰、政策试点和项目扶持对象。通报有关部门,实施联合惩戒。3、两种情形不可修复:因发生工程质量安全事故被处以责令停产停业、撤销行政许可、吊销资质资格证书或降低资质等级的;利用虚...
联系我们 contact us
Copyright ©2018 - 2023 犇犇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电话: 136-8800-2803
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锦江区牛沙北路129号三层
  微 信 公 众 号
X
3

SKYPE 设置

4

阿里旺旺设置

等待加载动态数据...

等待加载动态数据...

5

电话号码管理

  • 136-8800-2803
6

二维码管理

等待加载动态数据...

等待加载动态数据...

展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