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进入犇犇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服务热线: 136-8800-2803
政策解读 Teachers
联系方式
  • 全国热线电话
  • 028-84460629
  • 联系电话 136-8800-2803
  • QQ客服 619698008
  • 联系地址 四川省成都市锦江区东大街芷泉段6号时代一号2610号

住建厅:通报19个项目,不得参与招投标、限制准入、重点监管!

日期: 2022-02-28
浏览次数: 446

建筑业热闻


建筑工程业领域最新资讯,政策解读,行业分析、行业热点,法律法规,各类工程资质管理,各类工程资质(新办、增项、升级、延期、维护等)政策公布,建筑类人才资讯等建筑业信息公布!


2月23日,江苏省住建厅发布《因实名制管理落实整改不到位被限制市场准入部分企业名单》。

自2021年10月以来,对全省1232个项目和相关企业予以预警通报截至2022年1月24日19个项目仍未按时整改

  • 对上述项目的19家施工企业全省限制市场准入给予全省通报

  • 项目建设单位报省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领导小组办公室,视情实施联合惩戒

  • 将限制市场准入的建筑施工企业作为重点监管对象未经解禁不得参与省内工程投标,不得参与省内资质升级和企业重组分立等审批行为,不得参与各类评优评奖。

住建厅:通报19个项目,不得参与招投标、限制准入、重点监管!
同日,省厅还发布了《关于2021年10—11月份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领域拖欠农民工工资预警项目名单整改情况的通报》,1213个项目已全部于2022年1月10日前整改到位,解除预警
  • 我厅将进一步加大实名制管理考勤、设立专用账户、银行代发工资等制度落实情况的核查与通报
  • 施工现场项目管理人员、监理人员、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将纳入实名制考勤范围,上述人员必须录入实名制管理系统,对未参加考勤、履职情况不到位的人员列入预警整改项目,对拒不整改的个人和企业进行通报,同时作为违法分包、转包线索实施现场核查,情节严重的将依法限制市场准入
  • 凡在建工程项目现场施工人员考勤率100%,人员录入率100%
住建厅:通报19个项目,不得参与招投标、限制准入、重点监管!
苏建函建管〔2022〕65号 
各设区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建委):

2021年,全省各级建设主管部门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的部署要求,坚持源头治理、多措并举、狠抓落实,全省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发生根本好转。但仍有少数工程项目未按规定落实实名制管理、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等制度,在用工考勤、工资代发、分账管理、银行发放工资数据传输不到位等方面仍未落实到位,存在拖欠农民工工资的风险和隐患。根据国务院《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和《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扎实推进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工作的通知》要求,我厅自2021年10月以来,对全省1232个项目和相关企业予以预警通报。截至2022年1月24日,建邺区江心洲NO.2014G82地块项目(B地块)等19个项目(具体名单详见附件)仍未按时整改,未及时发放农民工工资。按照《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第五十五条规定和江苏省失信惩戒办法,经研究决定,对上述项目的承包单位新纪建工集团有限公司等19家施工企业(名单见附件)全省限制市场准入给予全省通报;项目建设单位报省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领导小组办公室,视情实施联合惩戒。自本通知发布之日起,各级行业主管部门对上述限制市场准入的企业的不良行为,记入信用档案。

各级住房城乡建设部门、招标投标管理机构、建设工程交易中心、行政审批部门将限制市场准入的建筑施工企业作为重点监管对象未经解禁不得参与省内工程投标,不得参与省内资质升级和企业重组分立等审批行为,不得参与各类评优评奖。


附件:2021年10-11月份实名制管理落实整改不到位被限制市场准入部分企业名单.xlsx
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2年2月23日
(此件公开发布)
住建厅:通报19个项目,不得参与招投标、限制准入、重点监管!

苏建函建管〔2022〕64号

各设区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建委)、清欠办:


2021年,全省各级建设主管部门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的部署要求,坚持源头治理,多措并举,狠抓落实,全省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发生明显好转。但仍存在少数工程项目未按规定落实实名制管理制度、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等制度,特别是用工考勤、人员信息录入、总包代发工资、分账管理、银行发放工资数据传输不到位等情况较为突出,存在拖欠农民工工资的风险和隐患。根据国务院《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和《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扎实推进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工作的通知》要求,我厅发布了2021年10—11月份全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领域拖欠农民工工资预警项目名单,对1232个项目予以预警通报。经各地实地核查,省厅通过实名制管理平台线上跟踪督查,被列入预警项目的百家汇玄武创新药物孵化平台二期二标段幕墙工程施工等1213个项目已全部于2022年1月10日前整改到位,解除预警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根治欠薪工作部署,强化实名制管理工作,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有关要求,我厅将进一步加大实名制管理考勤、设立专用账户、银行代发工资等制度落实情况的核查与通报。施工现场项目管理人员、监理人员、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将纳入实名制考勤范围上述人员必须录入实名制管理系统,对未参加考勤、履职情况不到位的人员列入预警整改项目,对拒不整改的个人和企业进行通报,同时作为违法分包、转包线索实施现场核查情节严重的将依法限制市场准入。要强化在建工程项目考勤管理,实现“双百”目标,做到施工现场人员应录尽录,应考尽考,凡在建工程项目现场施工人员考勤率100%,人员录入率100%。各地建设主管部门要认真学习贯彻国务院《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加大市场行为以及实名制管理的检查监督力度,加强拖欠农民工工资行为的查处力度,确保社会的和谐稳定。


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2年2月23日


(此件公开发布)


文章结束 不要走开

↓ ↓ ↓

犇犇企业管理有限公司专业办理:

建筑资质转让、跨省剥离分立、吸收合并

装饰装修一级资质转让浙江

公司主营业务

  1. 全国具有资质的建筑公司转让;

  2. 建筑资质全国分立剥离、吸收合并;

  3. 全国建筑施工、设计、监理、造价资质维护;

  4. 总包资质三升二,专包资质二升一;

  5. 资质新办;

  6. A级业绩补录;

  7. 全国建筑人才招聘。





有业务需求的客户,

我们可以到您公司上门面谈!

装饰装修一级资质转让浙江




最新新闻 / News More>
1
2021 - 11 - 30
建筑业热闻建筑工程业领域最新资讯,政策解读,行业分析、行业热点,法律法规,各类工程资质管理,各类工程资质(新办、增项、升级、延期、维护等)政策公布,建筑类人才资讯等建筑业信息公布!近日,云南省住建厅发文,继续延长有关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效期。建筑业、工程监理、工程检测、工程勘察、工程设计企业资质证书,有效期于2021年7月1日至2022年6月29日期间届满的,统一延期至2022年6月30日。在资质证书有效期内,电子证书于纸质证书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文件原文: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继续延长有关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效期的通知各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有关企业:为深化建筑业“放管服”改革,做好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改革相关准备工作,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决定继续延长我省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效期,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及各州(市)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业、工程监理、工程检测、工程勘察、工程设计企业资质证书,有效期于2021年7月1日至2022年6月29日期间届满的,统一延期至2022年6月30日。二、上述资质证书有效期将在云南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平台和云南省勘察设计咨询业管理信息网自动延期,在资质证书有效期内,电子证书于纸质证书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三、自本通告发布之日起,暂不受理资质证书有效期于2022年6月30日前届满的上述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申请事项。四、住房和城乡建设...
2
2022 - 02 - 11
建筑业热闻建筑工程业领域最新资讯,政策解读,行业分析、行业热点,法律法规,各类工程资质管理,各类工程资质(新办、增项、升级、延期、维护等)政策公布,建筑类人才资讯等建筑业信息公布!2月5日,浙江省住建厅发布关于浙江省建设工程企业发生重组、合并、分立等情况办理资质核定的提示,强调:特级资质申请重组、合并、分立,需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要求先报部核定特级资质后再行申请;涉及跨省转移资质重组、合并、分立事项办理,将向企业原注册地省级建设主管部门发调查函,核查资质转移事项真实性、合法性等相关内容后再予以办理;▎文件原文:关于我省建设工程企业发生重组、合并、分立等情况办理资质核定的提示为进一步规范我厅核准的建设工程企业发生重组、合并、分立等情况资质核定事项办理,经研究,现将有关要求提示如下:一、涉及跨省转移资质重组、合并、分立事项办理,我厅将向企业原注册地省级建设主管部门发调查函,核查资质转移事项真实性、合法性等相关内容后予以办理。二、重组、合并、分立后的建筑业企业,按相应专业类别最低等级资质标准要求考核人员配置。三、工程监理企业资质重新核定需考核企业主要人员,其他材料要求参照建筑业企业资质重新核定事项。四、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审批权限下放试点工作开展前,已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审查流程中尚未办结的事项,我厅不再重复受理。五、施工总承包特级资质企业申请重组、合并、分立等资质核定,需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要求...
3
2022 - 04 - 15
建筑业热闻建筑工程业领域最新资讯,政策解读,行业分析、行业热点,法律法规,各类工程资质管理,各类工程资质(新办、增项、升级、延期、维护等)政策公布,建筑类人才资讯等建筑业信息公布!安徽省住建厅发布关于进一步做好住房城乡建设部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审批权限下放试点有关工作的通知,明确:●调整审批方式。从本通知印发之日起,安徽省住建厅《关于开展住房城乡建设部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审批权限下放试点工作的通知》(建审函〔2021〕48号)中实行“告知承诺制”审批方式的资质事项,统一调整为一般方式审批。●加强人员管理。企业申报专业技术人员实行实名制管理,个人需在“皖事通办”平台实名注册。经个人验证同意后,企业方可聘用人员用于资质申报。●对于专业技术人员中存在工作单位频繁变更、外省人员比例过高等异常情形的,将加大人员在岗现场核查力度,并作为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挂证”线索,严肃调查处理。●做好业绩核查。依据企业申请组织对企业业绩及个人业绩进行核查,对不认真核查业绩或出具虚假核查意见的,将予以通报。●加强监督管理。强化资质审批事中事后监管力度,资质审查中发现企业申请材料有弄虚作假嫌疑的将加大核查力度,严厉打击挂靠、“挂证”等行为,将企业诚信记录与行业监管结合。正文如下关于进一步做好住房城乡建设部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审批权限下放试点有关工作的通知建审函〔2022〕287号各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城乡建设局),广德市、...
4
2022 - 06 - 06
建筑业热闻建筑工程业领域最新资讯,政策解读,行业分析、行业热点,法律法规,各类工程资质管理,各类工程资质(新办、增项、升级、延期、维护等)政策公布,建筑类人才资讯等建筑业信息公布!新版《资质标准》预计10月前后颁布实施。接下来,全国12.8万家有资质的建企都将面临几个问题:从2021年开始,住建部、交通部等部门大刀阔斧对九大资质进行改革。九大资质改革2022年4月24日,交通部发布《公路水运工程监理企业资质管理规定》,自2022年6月1日起施行。2022年3月16日,住建部发布《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修改的决定》。2022年03月16日,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发布《关于深入推进城乡规划编制单位资质认定“放管服”改革的通知》。2022年2月25日,住建部发布关于《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征求意见稿)》等4项资质标准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2021年11月5日,自然资源部发布关于《地质灾害防治单位资质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2021年11月2日,住建部发布关于征求《工程造价咨询业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函。2021年8月25日,《公路养护作业单位资质管理办法》经交通运输部第22次部务会议通过。2021年8月17日,《社会消防技术服务管理规定》经应急管理部第27次部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2021年6月7日,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印发《测绘资质管理办法》和《测绘资质分类分级标准》。这9大...
5
2022 - 07 - 29
建筑业热闻建筑工程业领域最新资讯,政策解读,行业分析、行业热点,法律法规,各类工程资质管理,各类工程资质(新办、增项、升级、延期、维护等)政策公布,建筑类人才资讯等建筑业信息公布!关于公布核准的建筑业企业资质名单的公告鄂建审告〔2022〕245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住建部《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省厅《关于开展建筑业企业资质告知承诺审批试点工作的通知》等相关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现将我厅核准的建筑业企业资质予以公布。企业申报信息可通过我厅网站首页“企业资质申报和审批信息公示公开专栏”查询,广泛接受社会监督。未予核准的企业及原因可登录湖北省政务服务网,点击“正在办理”-“我的办件”进行查询。特此公告。附件:核准的建筑业企业资质名单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2022年7月27日(此件公开发布)文章结束 不要走开↓ ↓ ↓犇犇企业管理有限公司专业办理:建筑资质转让、跨省剥离分立、吸收合并公司主营业务全国具有资质的建筑公司转让;建筑资质全国分立剥离、吸收合并;全国建筑施工、设计、监理、造价资质维护;总包资质三升二,专包资质二升一;资质新办;A级业绩补录;全国建筑人才招聘。有业务需求的客户,我们可以到您公司上门面谈!
6
2022 - 09 - 28
建筑业热闻建筑工程业领域最新资讯,政策解读,行业分析、行业热点,法律法规,各类工程资质管理,各类工程资质(新办、增项、升级、延期、维护等)政策公布,建筑类人才资讯等建筑业信息公布!省住建厅 省交通运输厅 省水利厅 通信管理局关于拓宽建筑业企业市场的通知鄂建文〔2022〕40号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住建局、水利和湖泊(水务)局、交通运输局:为认真贯彻落实省第十二次党代会“以控制成本为核心优化营商环境”精神,推进解决“下基层、察民情、解民忧、暖民心”实践活动企业诉求,打通行业壁垒,拓宽企业市场,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 经研究,决定对我省建筑业企业实施以下支持政策:一、支持龙头企业发展。按照《关于印发的通知》(建市〔2010〕210 号)》规定,满足条件的我省特级资质企业依法跨专业承揽建设工程施工总承包项目。具有房屋建筑或市政公用施工总承包特级资质的企业,依企业申请直接核准公路工程和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的贰级资质;具有公路工程或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特级资质的企业,依企业申请。二、实行企业业绩互认。打通施工技术、管理模式相似的建筑业企业资质限制。企业完成的公路工程、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业绩互认,公路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企业完成本专业相应等级标准的业绩,且符合相应人员(企业建造师达到申请资质最低标准)、装备、安全生产条件的,依企业申请核准相应等级的公路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
联系我们 contact us
Copyright ©2018 - 2023 犇犇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电话: 136-8800-2803
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锦江区牛沙北路129号三层
  微 信 公 众 号
X
3

SKYPE 设置

4

阿里旺旺设置

等待加载动态数据...

等待加载动态数据...

5

电话号码管理

  • 136-8800-2803
6

二维码管理

等待加载动态数据...

等待加载动态数据...

展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