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进入犇犇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服务热线: 136-8800-2803
政策解读 Teachers
联系方式
  • 全国热线电话
  • 028-84460629
  • 联系电话 136-8800-2803
  • QQ客服 619698008
  • 联系地址 四川省成都市锦江区东大街芷泉段6号时代一号2610号

住建厅:总监最多任职不得超过三个项目!需进行人脸识别考勤

日期: 2022-09-27
浏览次数: 404

建筑业热闻


建筑工程业领域最新资讯,政策解读,行业分析、行业热点,法律法规,各类工程资质管理,各类工程资质(新办、增项、升级、延期、维护等)政策公布,建筑类人才资讯等建筑业信息公布!


近日,宁夏回族自治区发布《关于征求<关于加强我区建筑工程监理工作的若干意见(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明确:

  • 一名注册监理工程师可担任一项建设工程监理合同的总监理工程师。

  • 当需要同时担任多项建筑工程监理合同的总监理工程师时,应征得建设单位书面同意,且最多不得超过3项

  • 一名注册监理工程师同时在多个项目担任项目总监时,必须在每个项目配备一名总监理工程师代表。

  • 对重大违法违规经营、发生质量安全重大事故,在社会上造成严重影响或有一票否决的监理企业和执业人员除依法进行处理外,限制其承接工程

  • 现场监理部人员应严格按照要求在项目现场履职,在岗履职期间要严格落实实名制管理,通过实名制通道进出施工现场并进行人脸识别考勤

对取得资质的监理企业,自治区住建厅将对其企业经营和人员配备等情况进行动态监管重点核查:

  1. 发生质量安全事故企业、存在违法违规市场行为和发生不良行为较多的企业,对不再符合相应资质条件的企业,应责令其限期改正,逾期不改的,可以撤回其资质

  2. 发生严重违法违规行为或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可以将其清理出宁夏建筑市场

文件原文:

住建厅:总监最多任职不得超过三个项目!需进行人脸识别考勤

关于加强我区建筑工程监理工作的若干意见

(征求意见稿)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我区建筑市场秩序和工程监理行为,提高建筑工程监理服务水平,落实监理企业和总监理工程师的质量安全责任,充分发挥监理在工程建设中的重要作用,促进我区监理行业高质量发展,根据《建筑法》《建设工程监理规范》(GB50319-2013),《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促进工程监理行业转型升级创新发展的意见》(建市〔2017〕145号),结合全区实际情况,制定本意见。

第二条 凡在我区从事建设监理工作的企业和监理人员,必须在依法取得监理企业资质和监理人员从业资格后,方可从事相应资质资格范围内的工程监理业务,按照法律、法规或部门规章实施监理,并承担相应的责任。

第三条 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是我区建筑工程监理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对全区建筑工程监理企业和监理人员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工程建设强制性规范、履行监理职责情况进行监督和管理。各市、县(区)建设行政管理部门按照其职责权限,负责所辖行政区域内建筑工程监理工作的日常监督和管理。

第四条 对取得资质的监理企业,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将对其企业经营和人员配备等情况进行动态监管。重点核查发生质量安全事故企业、存在违法违规市场行为和发生不良行为较多的企业,对不再符合相应资质条件的企业,应责令其限期改正,逾期不改的,可以撤回其资质;发生严重违法违规行为或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可以将其清理出宁夏建筑市场。

第五条 注册地不在宁夏的监理企业在我区从事监理业务的,应在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办理外地企业进宁信息报送业务,外地企业所报送的企业信息必须真实有效。当企业资质、业务负责人等主要信息变化时,应及时对其企业信息进行更新和维护。

第六条 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加强对监理企业的日常监管。监理企业开展监理业务期间,如发现存在违法违规行为,我区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依法对其进行严肃处理;当出现本意见第十八条3、4、5三种违法情节时,应将其违法违规行为通报至资质核发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其企业资质进行降级或撤销;必要时也可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服务平台对其违法违规行为进行公示。

第七条 监理单位承担监理业务,应与项目法人书面签订工程监理合同。监理单位应按照“公正、独立、自主”的原则对工程项目实施监理,监理过程中因监理单位主观过错造成重大经济损失的,应承担一定的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

第八条 监理企业应加强对法律法规、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学习,及时准确的掌握工程建设质量安全标准、技术规程及相关规定,建立健全质量管理体系,落实项目总监理工程师负责制和执业人员责任制,全面提升监理企业管理能力和技术业务水平。

第九条 监理企业应配备符合其资质等级的专业技术人员,总监理工程师、专业监理工程师、监理员必须按照《建设工程监理规范》(GB50319-2013)的要求,取得相应的上岗执(从)业资格,与公司签订正式劳动合同并由公司为其缴纳社保。已办理退休手续的人员,可凭退休证明和聘用合同上岗履职。

第十条 监理单位不得转让监理业务,不得承包工程,不得经营建筑材料、构配件和建筑机械、设备。

第十一条 为维护监理市场秩序,推动行业高质量发展,严禁监理企业通过恶意压价、签订阴阳合同、围标串标等行为进行恶意竞争。

第十二条 工程监理单位变更总监理工程师时,应经建设单位书面同意后,提交属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调换现场专业监理工程师时,总监理工程师应书面通知建设单位。

当发生下列情形之一时,可以变更总监理工程师:

1.因不履行岗位职责或出现重大工作失误,由建设单位提出更换的;

2.因违法违规行为不能继续担任施工现场管理工作的(应有相关部门出具的处罚文书);

3.因个人信用记分达到12分及以上;

4.因身体原因不能胜任项目管理工作的(应有三级医院出具的证明);

5.个人与聘用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关系的。

第十三条 一名注册监理工程师可担任一项建设工程监理合同的总监理工程师。当需要同时担任多项建筑工程监理合同的总监理工程师时,应征得建设单位书面同意,且最多不得超过3项。一名注册监理工程师同时在多个项目担任项目总监时,必须在每个项目配备一名总监理工程师代表。

第十四条 监理人员应持证上岗。总监理工程师必须具有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总监代表、专业监理工程师及监理员应符合《建设工程监理规范》明确的资格,且必须在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授权的第三方机构或企业进行监理业务培训,培训成绩合格后才能上岗从业。

第十五条 项目监理机构应按监理规划和工程规模等要求,合理设置总监理工程师、专业监理工程师及监理员,人员配备数量人员数量配置按照《宁夏回族自治区建筑施工现场关键岗位人员配置管理办法》(宁建(<规>发﹝2022﹞2号)执行。

第十六条 现场监理部人员应严格按照《建设工程监理规范》和《监理委托合同》要求在项目现场履职,在岗履职期间要严格落实实名制管理,通过实名制通道进出施工现场并进行人脸识别考勤。

第十七条 加强监理企业信用建设和评价。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加强监理市场监管,建立信用综合评价结果与监理企业资质、执业人员资格的评定、升级、增项以及招投标联动机制。完善信用监管手段,严格依据《宁夏建筑行业信用体系管理办法》《宁夏建筑行业信用体系各方责任主体良好业绩、不良行为评价标准》,加强监理企业及注册监理工程师、专业监理工程师、监理员的诚信信息管理,及时记载公布监理企业和监理人员在建筑市场和工程管理中存在的违法违规行为。

第十八条 建立监理企业和执业人员黑名单制度。对重大违法违规经营、发生质量安全重大事故,在社会上造成严重影响或有一票否决的监理企业和执业人员除依法进行处理外,限制其承接工程。

监理单位如有下列行为应列入黑名单管理:

1.利用虚假材料、以欺骗手段取得监理企业资质的;

2.发生转包监理项目、出借监理资质,受到行政处罚的;

3.所监理的工程项目发生重大及以上质量安全事故,监理单位被认定负有主要责任的;

4.所监理的项目1年内累计发生2次及以上较大工程质量安全事故,监理单位被认定负有主要责任的;

5.所监理的项目发生性质恶劣、危害性严重、社会影响较大工程质量安全事故,监理单位被认定负有主要责任的;

第十九条 实行监理报告制度。监理企业严格执行《宁夏回族自治区建设工程施工质量安全监理报告制度试行办法》(宁建发〔2017〕30号)和《宁夏建设工程施工质量安全监理报告实施细则(试行)》(宁建(<建>发﹝2019﹞28号)。项目监理机构和执业人员应严格履行现场监理职责,在实施监理过程中,发现存在质量安全事故隐患的,应当要求施工单位整改;情况严重的,应当要求施工单位暂时停止施工,并及时书面报告建设单位。施工单位拒不整改或者不停止施工的、建设单位拒不签收的,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应及时向工程所在地质量安全监督机构报告,质量安全监督机构对监理企业报告存在质量安全隐患的工程应及时查处。

第二十条 加强工程监理实施过程监管,实行监理执业人员到位情况检查制度。监理企业应按《建设工程监理规范》或合同约定派遣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和设立项目监理机构,配备项目监理机构人员和开展监理业务必备的工程质量检测工具和设备。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加强对项目总监理工程师、总监理工程师代表等监理人员到岗履职情况的监督检查。

第二十一条 实行建设工程质量安全资料签认制度。项目监理机构应按照《建设工程监理规范》规定,建立完善监理文件资料管理制度,及时、准确、完整地收集、整理、编制、传递监理文件资料。总监理工程师、专业监理工程师应按照各自职责对质量安全资料进行签认,签认的内容必须及时、准确、可追溯,严格落实“谁检查、谁负责”“谁签字、谁负责”。未经签认的建设质量安全资料及工程质量评估报告不得作为竣工验收及备案资料。

第二十二条 鼓励和支持监理单位创新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模式,为投资者或建设单位提供多样化的服务。

第二十三条 自本文件发布之日起,《关于进一步加强我区建设监理管理 促进行业健康发展的意见》(宁建<建>发﹝2013﹞21号)和《关于加强全区建设工程监理工作的若干管理规定》(宁建<建>发﹝2014﹞53号)同时废止。

文章结束 不要走开

↓ ↓ ↓

犇犇企业管理有限公司专业办理:

建筑资质转让、跨省剥离分立、吸收合并

装饰装修一级资质转让浙江

公司主营业务

  1. 全国具有资质的建筑公司转让;

  2. 建筑资质全国分立剥离、吸收合并;

  3. 全国建筑施工、设计、监理、造价资质维护;

  4. 总包资质三升二,专包资质二升一;

  5. 资质新办;

  6. A级业绩补录;

  7. 全国建筑人才招聘。




有业务需求的客户,

我们可以到您公司上门面谈!

装饰装修一级资质转让浙江




最新新闻 / News More>
1
2025 - 04 - 25
建筑业热闻建筑工程业领域最新资讯,政策解读,行业分析、行业热点,法律法规,各类工程资质管理,各类工程资质(新办、增项、升级、延期、维护等)政策公布,建筑类人才资讯等建筑业信息公布!犇犇公司专业代办资质10年,案例3000+,全网低价新办资质施工资质新办、增项二级,自家现成技术负责人一手业绩联系冷老师:13018223165(微信同号)资质升级总包升级,专包升级,业绩补录、回函联系李老师:13688002803(微信同号)资质收购资质重组、分立、平移,收购资质联系陈老师:18708115861(微信同号)↓ ↓ ↓犇犇企业管理有限公司专业办理:建筑资质转让、跨省剥离分立、吸收合并公司主营业务全国具有资质的建筑公司转让;建筑资质全国分立剥离、吸收合并;全国建筑资质维护;总包升级,专包升级;施工资质新办、增项二级资质;提供全国建筑人才。有业务需求的客户,我们可以到您公司上门面谈!
2
2021 - 04 - 28
建筑业热闻建筑工程业领域最新资讯,政策解读,行业分析、行业热点,法律法规,各类工程资质管理,各类工程资质(新办、增项、升级、延期、维护等)政策公布,建筑类人才资讯等建筑业信息公布!今年监理调整非常大,不论是考试办法的调整还是说证书合并,统一考试的同时,各地建筑单位还不再强调监理。以后的监管将由建设单位自管、其他注册人员或中级职称也可担任,总监须本科或以上学历即可。注册监理师可以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其他注册人员或中级职称也担任总监理工程师。这些改革势必会引起监理行业的变革。除北京外,山西、天津、成都、重庆、厦门、上海和广州等城市都针对监理发布了一些通知。北京1)建设单位具备管理能力的,可不聘用监理2)不具备能力、又不聘用工程监理的,可通过购买工程质量潜在缺陷保险,由保险公司委托风险管理机构的方式对工程建设实施管理天津1)实施“清单制+告知承诺制”改革2)取消在线备案、合并建设许可阶段和施工许可阶段3)原则上不再强制要求监理广州1)社会投资简易低分险工程建设项目,不要求外部强制监理,试行政府购买服务委托监理2)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确定10家监理单位,配置进施工许可证申报系统,建设单位需要时可按既定规则选择。山西1)依法可不实行工程建设监理,办理施工许可证时,不再提供建立单位有关资料2)推行多种模式监理目前的监理单位,形式大于功能,没有完全起到其应有的作用,监理改革,势在必行。...
3
2021 - 06 - 25
建筑业热闻建筑工程业领域最新资讯,政策解读,行业分析、行业热点,法律法规,各类工程资质管理,各类工程资质(新办、增项、升级、延期、维护等)政策公布,建筑类人才资讯等建筑业信息公布!近日,河南省住建厅印发《加强全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发包与承包监管若干措施(试行)》的通知,明确要求:转包、出借资质的,列入建筑市场主体“黑名单”,限制其参加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违法分包的,列为建筑市场严重不良信用信息。除了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质量负责人、安全负责人,各分包单位项目负责人和监理单位总监理工程师等项目主要管理人员,也要纳入实名制管理系统,实施实名制考勤。对发生事故的项目,对施工单位、监理单位的资质进行动态核查,不满足标准且整改后仍不达标的,撤回其资质证书。发生较大以上事故的项目,对责任单位省内全部在建项目进行市场行为检查,发现违法行为的,依法从严从重处罚。建立建筑市场清出机制。每年上半年对连续两年产值或增值税为0的建筑业企业开展资质动态核查。不满足标准且整改后仍不达标的,撤回其资质证书。▎文件原文:为进一步规范全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发包与承包活动,严厉打击违法发包、转包、违法分包及挂靠等行为,保证工程质量和施工安全,切实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措施如下:一、严格规范工程发包行为。建设单位不得将工程发包给个人或不具备相应资质等级的施工...
4
2021 - 08 - 31
建筑业热闻建筑工程业领域最新资讯,政策解读,行业分析、行业热点,法律法规,各类工程资质管理,各类工程资质(新办、增项、升级、延期、维护等)政策公布,建筑类人才资讯等建筑业信息公布!日前,江苏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发布关于进一步做好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申报业绩管理工作的通知。做好我省建设工程企业业绩核查及录入工作。业绩核查范围建设工程企业(含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企业)申请住房城乡建设部下放审批权限资质(见附件1)所申报的项目业绩,包括企业和个人业绩。核查方式业绩核查以信息化手段为主,依托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以下简称全国平台)和江苏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以下简称省平台)工程项目数据信息,结合函询、实地查看等方式开展核查工作。相关要求省住房城乡建设厅不定期对省平台中的工程项目信息进行抽查,对弄虚作假企业进行全省通报并将不良行为上报全国平台。附原文: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申报业绩管理工作的通知苏建函建管〔2021〕412号各设区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建委):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开展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审批权限下放试点的通知》(建办市函〔2020〕654号)、《关于进一步做好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告知承诺制审批有关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20〕59号)、《关于简化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部分指标的通知》(建市〔2016〕226号)等文件精神,做好我省建设...
5
2021 - 10 - 14
建筑业热闻建筑工程业领域最新资讯,政策解读,行业分析、行业热点,法律法规,各类工程资质管理,各类工程资质(新办、增项、升级、延期、维护等)政策公布,建筑类人才资讯等建筑业信息公布!住建部发布《关于核准2021年度第六批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名单的公告》,10家建企拿下特级资质,有9项是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特级,在此祝贺!!!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特级,9项:北旺集团有限公司山东港基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山东宏大置业有限公司中儒科信达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福建省二建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福建省惠东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中建四局建设发展有限公司中铁十一局集团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深圳建业工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特级,1项:中国电建集团湖北工程有限公司▎文件原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有关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规定,现将我部核准的工程勘察资质、工程设计资质、建筑业企业资质、工程监理企业资质的单位名单(2021年度第六批)予以公布。未予核准的单位及原因可登录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户网站-政务服务平台,点击办事服务中“申请事项办理进度查询(受理发证信息查询)”栏目进行查询。特此公告。附件:1.核准工程勘察资质的单位名单2.核准工程设计资质的单位名单3.核准建筑业企业资质的单位名单4.核准工程监理企业资质的单位名单住房和城乡建设部2021年10月11日文章结束 不要走开↓ ↓ ↓犇犇企业管理有限...
6
2021 - 11 - 25
建筑业热闻建筑工程业领域最新资讯,政策解读,行业分析、行业热点,法律法规,各类工程资质管理,各类工程资质(新办、增项、升级、延期、维护等)政策公布,建筑类人才资讯等建筑业信息公布!▎文件原文: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委托下放房地产开发企业二级资质核定等6项行政权力的通知川建法发〔2021〕294号成都市、泸州市、德阳市、绵阳市、乐山市、南充市、宜宾市、达州市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成都市、乐山市水务局:为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优化住房城乡建设领域营商环境,根据《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将一批省级行政职权事项调整由成都市及7个区域中心城市实施的决定》(四川省人民政府令第349号)有关规定,现就我厅委托下放“房地产开发企业二级资质核定”等6项行政权力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委托下放事项和承接部门将“房地产开发企业二级资质核定”、“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抗震设防专项审查(除超限高层建筑工程外)”和“对房地产企业开发建设的项目工程质量低劣,发生重大工程质量事故的处罚”下放成都市及7个区域中心城市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城市政府确定的主管部门)。将“城镇供水排水企业运行评估考核”下放成都市水务局、乐山市水务局(供水企业运行评估考核)、乐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排水企业运行评估考核)和泸州市、德阳市、绵阳市、南充市、宜宾市、达州市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将“施工单位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专...
联系我们 contact us
Copyright ©2018 - 2023 犇犇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电话: 136-8800-2803
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锦江区牛沙北路129号三层
  微 信 公 众 号
X
3

SKYPE 设置

4

阿里旺旺设置

等待加载动态数据...

等待加载动态数据...

5

电话号码管理

  • 136-8800-2803
6

二维码管理

等待加载动态数据...

等待加载动态数据...

展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