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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工程涨价风险由建设单位承担!5月1日起施行

日期: 2021-04-08
浏览次数: 1419

建筑业热闻


建筑工程业领域最新资讯,政策解读,行业分析、行业热点,法律法规,各类工程资质管理,各类工程资质(新办、增项、升级、延期、维护等)政策公布,建筑类人才资讯等建筑业信息公布!


自2016年5月,住建部印发《关于进一步推进工程总承包发展的若干意见》(建市〔2016〕93号)开展工程总承包试点以来,全国各地密集发文大力推广工程总承包。

2021年伊始,已经有多项有关工程总承包的文件发布,为2021年的建筑业发展奠定了基调:

2021年1月29日,浙江省住建厅和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布关于进一步推进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工程总承包发展的实施意见自2021年3月1日起施行

2021年2月4日,湖北省住建厅、湖北省发改委等三部门联合印发湖北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工程总承包管理实施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2021年2月9日,黑龙江省住建厅发布《关于在全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领域工程项目实行工程总承包和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的函》,明确推行工程总承包和全过程工程咨询模式已经纳入2021年全省住建领域重点目标任务。官方原文链接:

http://zfcxjst.hlj.gov.cn/plus/view.aspx?aid=50130


近日,上海市住建委发布了《上海市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管理办法》,自2021年5月1日起施行

一图读懂《办法》重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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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工程涨价风险由建设单位承担!5月1日起施行

建筑工程涨价风险由建设单位承担!5月1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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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住建部:转包违法分包575家企业被责令停业整顿,115家限制投标!

                                   文章结束 不要走开

                                                          住建部:转包违法分包575家企业被责令停业整顿,115家限制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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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 - 11 - 07
建筑业热闻建筑工程业领域最新资讯,政策解读,行业分析、行业热点,法律法规,各类工程资质管理,各类工程资质(新办、增项、升级、延期、维护等)政策公布,建筑类人才资讯等建筑业信息公布!近日,湖北省住建厅发布了《建筑工程专业职称申报常见问题解答(2022年版)》,其中一个问题是:问:2018年取得了一级建造师,现在可以申报对应专业的副高吗?答:我省2018年建立了部分专业技术类职业资格与职称对应关系(鄂人社发〔2018〕30号),取得一级建造师职业资格,视同取得建筑工程专业中级职称,可作为申报高一级职称的条件,但还需要满足评审条件中学历资历、能力业绩等条件。2018年取得一级建造师,因年限未满五年,2022年不能申报副高。附原文:1.问:今年的职称评审管理信息系统与往年是否一致,申报人员和单位审核人员应如何具体操作?答:今年的职称评审管理信息系统在往年的系统上进行了改造升级,请按照《关于报送2022年度湖北省建筑工程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材料的通知》中个人网报入口访问网址http://59.175.218.201:8501后,在“个人帐号登录入口”下方点击查看“《系统操作手册》”,按照《系统操作手册》的说明进行具体操作。2.问:纸质申报材料可以在受理时间内随时进行报送吗?答:鉴于目前疫情防控形势的严峻性和疫情的反复性,请申报单位和申报人员严格服从相关疫情防控工作要求,务必按照《省住建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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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 - 12 - 07
建筑业热闻建筑工程业领域最新资讯,政策解读,行业分析、行业热点,法律法规,各类工程资质管理,各类工程资质(新办、增项、升级、延期、维护等)政策公布,建筑类人才资讯等建筑业信息公布!近日,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发布《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内容指出:我省负责许可的工程勘察、工程设计、建筑业企业、工程监理企业资质,资质证书有效期于2023年12月30日前期满的,统一延期至2023年12月31日。具有法人资格的企业可直接申请施工总承包、专业承包二级资质。按现行二级资质标准升级或直接申请二级资质及增项申请二级资质的企业,其已有各项资质必须符合相应资质标准要求。企业及个人业绩按照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建立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申报业绩指标库有关工作的通知》(苏建函建管〔2022〕352号)有关规定执行,未进入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以下简称“省平台”)业绩指标库的工程业绩,不作为申报资质有效业绩认定。企业直接申请取得的施工总承包、专业承包二级资质,按照本通知第二条有关要求对其进行动态核查。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各设区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委):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建办市函〔2022〕361号)精神,结合我省实际,现将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通知如下:一、我省负责许可的工程勘察、工程设计、建筑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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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 - 01 - 12
建筑业热闻建筑工程业领域最新资讯,政策解读,行业分析、行业热点,法律法规,各类工程资质管理,各类工程资质(新办、增项、升级、延期、维护等)政策公布,建筑类人才资讯等建筑业信息公布!任命李春临、杨荫凯为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副主任;任命董建国为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副部长;任命王道席为水利部副部长;任命钟海东为国家国际发展合作署副署长;任命黄华波为国家医疗保障局副局长;任命丛林(女)为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副主席;任命刘敬、潘爱华为国家国防科技工业局副局长;任命李红燕(女)为国家外汇管理局副局长;任命徐学义为中国地质调查局副局长。免去胡祖才的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副主任职务;免去梁涛的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副主席职务;免去吴艳华的国家国防科技工业局副局长职务;免去李朋德的中国地质调查局副局长职务。人物履历董建国,男,汉族,1967年11月生,山东定陶人,1990年7月参加工作,1996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大学,高级管理人员工商管理硕士、项目管理学硕士。曾任重庆市人民政府副市长,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任。1986.09—1990.07 四川大学新闻系新闻专业学习1990.07—1992.02 重庆市白蚁防治研究所工作(其间借调四川省重庆市房地产管理局房改办工作)1992.02—1993.11 四川省重庆市房地产管理局房改办科员1993.11—1994.05 四川省重庆市房地产管理局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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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业热闻建筑工程业领域最新资讯,政策解读,行业分析、行业热点,法律法规,各类工程资质管理,各类工程资质(新办、增项、升级、延期、维护等)政策公布,建筑类人才资讯等建筑业信息公布!关于对申请转移我省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动态核查不合格企业的公告(第二批)根据《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22号)、《工程监理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58号)、《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60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关于加强建筑市场资质资格动态监管完善企业和人员准入清出制度的指导意见〉的通知》(建市〔2010〕128号)和《省建设厅关于在建设工程企业重组、合并、分立等过程中加强资质动态核查的通知》(浙建政服函〔2023〕50号)等规定,我厅对省外拟通过重组、合并、分立等方式将资质转入我省的建设工程企业进行了初步核查,发现存在企业主要人员、工程业绩等不符合资质标准要求的情况,已提请企业所在地省级建设主管部门作进一步核查,并依法撤回相应资质。现将动态核查不合格的第二批73家企业名单予以公布。附件:动态核查不合格企业名单一览表(第二批).xls文章结束 不要走开↓ ↓ ↓犇犇企业管理有限公司专业办理:建筑资质转让、跨省剥离分立、吸收合并公司主营业务全国具有资质的建筑公司转让;建筑资质全国分立剥离、吸收合并;全国建筑施工、设计、监理、造价资质维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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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业热闻建筑工程业领域最新资讯,政策解读,行业分析、行业热点,法律法规,各类工程资质管理,各类工程资质(新办、增项、升级、延期、维护等)政策公布,建筑类人才资讯等建筑业信息公布!关于石家庄新伯建设工程有限公司资质申报弄虚作假情况的通报经查,石家庄新伯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30108MABQ34F62A,企业法定代表人于秀平)于2022年11月9日通过企业全资子公司间重组分立取得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资质(证书编号:D213299798)申报材料中社保承诺不实,存在利用虚假材料、以欺骗手段取得相应建筑业企业资质的行为。根据《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22号)等规定,已撤销该企业相应资质,现予以通报,且自撤销之日起3年内不得再次申请建筑业企业资质。因资质撤销产生的一切风险及法律后果由该企业自行承担。资质撤销后,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资质返回至母公司承德恒旭建设集团有限公司,1年内不得再次申请建筑业企业资质。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2023年4月18日↓ ↓ ↓犇犇企业管理有限公司专业办理:建筑资质转让、跨省剥离分立、吸收合并公司主营业务全国具有资质的建筑公司转让;建筑资质全国分立剥离、吸收合并;全国建筑施工、设计、监理、造价资质维护;总包资质三升二,专包资质二升一;资质新办;A级业绩补录;全国建筑人才招聘。有业务需求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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