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进入犇犇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服务热线: 136-8800-2803
政策解读 Teachers
联系方式
  • 全国热线电话
  • 028-84460629
  • 联系电话 136-8800-2803
  • QQ客服 619698008
  • 联系地址 四川省成都市锦江区东大街芷泉段6号时代一号2610号

住建厅:严查设置“萝卜招标”条件、“明招暗定”...

日期: 2022-08-08
浏览次数: 443

建筑业热闻


建筑工程业领域最新资讯,政策解读,行业分析、行业热点,法律法规,各类工程资质管理,各类工程资质(新办、增项、升级、延期、维护等)政策公布,建筑类人才资讯等建筑业信息公布!


8月4日,辽宁省住建厅发布《关于开展全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招标投标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整治行动的通知》。针对招标人、投标人、招标代理机构、评标专家和行政监督部门等5类群体,主要查招投标人以下内容:

(一)招标人方面

1.设置与业务需求无关的企业规模门槛,设定明显超出招标项目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的业绩条件。

2.设置其他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投标人

3.设置“萝卜招标”条件,招标明显缺乏竞争性。

4.通过集体决策、会议纪要等形式将依法必须招标的项目转变为谈判或者直接发包等非招标方式的,将依法必须招标的项目化整为零、肢解发包或虚构涉密项目、应急项目等规避招标,或者依法应招标未招标。

5.以战略合作、招商引资等理由“明招暗定”“先建后招”搞虚假招标。

6.未履行保密、公平原则,与投标人串通影响招标结果。

7.未认真履行或不履行告知承诺制度。

8.限定投标保证金、履约保证金缴纳形式和方式,针对投标保证金缴纳设置明显不合理或非必要条件。

(二)投标人方面

9.出让或者出租资格、资质证书供他人投标。

10.借用、挂靠其他单位的方式进行投标。

11.投标人之间相互串通投标,投标人与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评标专家串通投标。

12.以向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等对招标有影响的单位和个人提供财物或者其他好处等不正当手段谋取中标。

13.提供虚假业绩、获奖证明等弄虚作假骗取中标

14.违法获取投标人信息,以暴力、劝退等手段胁迫其他潜在投标人放弃投标。

15.违法进行质疑、投诉或不配合监督检查,故意扰乱招标投标市场。

文件原文:

住建厅:严查设置“萝卜招标”条件、“明招暗定”...

辽住建〔2022〕39号

各市住建局、沈抚示范区建设局,执法局: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纪委监委工作要求以及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关于严格执行招标投标法规制度进一步规范招标投标主体行为的若干意见》(发改法规规〔2022〕1117号)要求,进一步规范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市场环境,决定在全省开展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招标投标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整治行动。现将《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整治行动方案的通知》(辽发改法规〔2022〕374号)转发给你们,并结合住建领域实际,提出如下要求,请认真贯彻执行。

一、整治范围

2020年8月1日至2022年8月1日期间内(两年)进行招标的老旧小区改造工程项目;2021年8月1日至2022年8月1日期间内(一年)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政府投资类项目;2020年8月1日至今(两年)被举报、投诉以及省厅移交问题线索项目。

二、整治内容

(一)招标人方面

1.设置与业务需求无关的企业规模门槛,设定明显超出招标项目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的业绩条件。

2.设置其他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投标人。

3.设置“萝卜招标”条件,招标明显缺乏竞争性。

4.通过集体决策、会议纪要等形式将依法必须招标的项目转变为谈判或者直接发包等非招标方式的,将依法必须招标的项目化整为零、肢解发包或虚构涉密项目、应急项目等规避招标,或者依法应招标未招标。

5.以战略合作、招商引资等理由“明招暗定”“先建后招”搞虚假招标。

6.未履行保密、公平原则,与投标人串通影响招标结果。

7.未认真履行或不履行告知承诺制度。

8.限定投标保证金、履约保证金缴纳形式和方式,针对投标保证金缴纳设置明显不合理或非必要条件。

(二)投标人方面

9.出让或者出租资格、资质证书供他人投标。

10.借用、挂靠其他单位的方式进行投标。

11.投标人之间相互串通投标,投标人与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评标专家串通投标。

12.以向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等对招标有影响的单位和个人提供财物或者其他好处等不正当手段谋取中标。

13.提供虚假业绩、获奖证明等弄虚作假骗取中标。

14.违法获取投标人信息,以暴力、劝退等手段胁迫其他潜在投标人放弃投标。

15.违法进行质疑、投诉或不配合监督检查,故意扰乱招标投标市场。

(三)招标代理机构方面

16.未实体化经营,缺乏内部管理制度,工作人员素质不高,缺乏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执业行为不规范。

17.违反合同约定范围代理,未按照法律规定程序开展招标活动。

18.安排非本单位正式人员参与招标代理工作。

19.招标文件内容前后矛盾、编制不规范、招标项目档案留存不全。

20.违背市场竞争的基本准则,压低代理费,恶意竞争或采取行贿、提供回扣或者输送不正当利益等非法手段承揽代理业务。

21.泄露应当保密的与招标投标活动有关信息。

22.未认真履行或不履行告知承诺制度。

23.充当围标串标操盘手。

(四)评标专家方面

24.应当回避而不回避。

25.私下接触投标人或与招标结果有利害关系的人,收受投标人的财务或者其他好处。

26.未按照招标文件确定的评审程序、评标标准和方法进行客观、公正评审。

27.对存在偏差的文件或应当否决文件进行消极处理。

28.违规索取高额评标报酬。

29.充当围标串标掮客、主动寻租获取非法利益。

30.向他人透露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以及与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的,或私自泄露评标情况、评标过程和评标结果的。

(五)行政监督部门方面

31.对招标文件中“量身定做”排斥潜在投标人等违规情况视而不见,对应当发现问题而未发现、发现问题没有认真处理,对招标投标领域违法违规行为不依法查处,或者不按照规定处理投诉等监管缺位。

32.招标人与监管部门为同一主体、管办不分,各类监管信息未实现共享、失信联合惩戒不到位。

33.违规设置前置审批事项、违法干预正常招标投标活动。

三、方法步骤

(一)市、县(区)检查。市、县(区)主管部门对整治范围内项目按照项目监管权限,对照整治内容逐一检查,填写专项整治检查问题整改台账(见附表1),明确问题类别、问题主体、整改措施、责任部门和责任人,整改完成时限。市主管部门负责督办县(区)主管部门。各市于8月30日前将检查问题整改汇总台账(见附表1)报送至省住建厅建管处。

(二)省厅督查。省厅将对专项整治范围内的项目利用大数据进行排查向各地移交问题线索并跟踪督查;采用随机抽查和重点检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督查;对于移交线索和投诉举报线索处理不及时、不到位的进行专项督查;对有“零报告”“零问题”“零整改”的地区进行重点督查。

(三)全面总结报告。各级主管部门要对本地区专项整治行动进行总结,由市级主管部门负责汇总,于9月20日前形成包括工作部署、存在问题、典型案件查处情况及下一步工作打算,连同检查问题整改台账(见附表1)和专项整治结果汇总表(见附表2)一并报送至省厅建管处。

四、有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级主管部门务必提高思想认识,强化政治责任,加强组织领导,承担专项整治主体责任,严禁走过场、敷衍了事。市级主管部门要对区(县、市)专项整治工作进行指导和督促,省厅将根据专项整治进程跟踪督导,确保专项整治取得实效。

(二)明确责任分工。行业主管部门和行政处罚部门分设的地区应建立专项整治联合执法机制,明确责任分工,行业主管部门是违法违规案件线索的提供部门,综合执法部门是查办案件的职能部门。

(三)依法从严查处。经查实存在违法行为的,各地行业主管和执法部门要严格依法实施行政处罚并按规定纳入信用记录,对其中负有责任的领导人员和直接责任人涉嫌犯罪的及时向有关机关移送;要主动加强与同级纪委监委、公安等部门的工作联系,建立案件线索移送、案件查处、信息共享等工作联动机制,依法从严从快查处一批典型案件;对于专项整治过程中发现的暗箱操作、权钱交易、隐瞒包庇、干预办案等职务违法犯罪线索的,应及时移交同级纪检监察部门并同时上报省住建厅。

(四)坚持双轨并行。各地应将正在开展的严厉打击“三包一靠”专项行动与本次专项整治行动同步推进、绩效共享,推动两项专项行动紧密联动、步调一致、同向发力,构建住建领域违法违规行为查处联动新格局。

(五)加大问责力度。省厅和各地将对专项整治工作责任落实不到位、推进不力、效果不佳、突出问题整改不到位,监管部门和人员不担当、不作为等行为,向有关方面提出问责建议并予以全省通报。

(六)强化宣传警示。各地应依托辽宁建设工程信息网和各级新闻媒体,加大专项整治工作的宣传,曝光一批违法犯罪典型案例,展示打击成果,强化震慑效果,形成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

附件:《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整治行动方案的通知》

辽宁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2年8月3日

(此件主动公开)

文章结束 不要走开

↓ ↓ ↓

犇犇企业管理有限公司专业办理:

建筑资质转让、跨省剥离分立、吸收合并

装饰装修一级资质转让浙江

公司主营业务

  1. 全国具有资质的建筑公司转让;

  2. 建筑资质全国分立剥离、吸收合并;

  3. 全国建筑施工、设计、监理、造价资质维护;

  4. 总包资质三升二,专包资质二升一;

  5. 资质新办;

  6. A级业绩补录;

  7. 全国建筑人才招聘。




有业务需求的客户,

我们可以到您公司上门面谈!

装饰装修一级资质转让浙江





最新新闻 / News More>
1
2025 - 04 - 03
建筑业热闻建筑工程业领域最新资讯,政策解读,行业分析、行业热点,法律法规,各类工程资质管理,各类工程资质(新办、增项、升级、延期、维护等)政策公布,建筑类人才资讯等建筑业信息公布!犇犇公司专业代办资质10年,案例3000+,全网低价新办资质施工资质新办、增项二级,自家现成技术负责人一手业绩联系冷老师:13018223165(微信同号)资质升级总包升级,专包升级,业绩补录、回函联系李老师:13688002803(微信同号)资质收购资质重组、分立、平移,收购资质联系陈老师:18708115861(微信同号)↓ ↓ ↓犇犇企业管理有限公司专业办理:建筑资质转让、跨省剥离分立、吸收合并公司主营业务全国具有资质的建筑公司转让;建筑资质全国分立剥离、吸收合并;全国建筑资质维护;总包升级,专包升级;施工资质新办、增项二级资质;提供全国建筑人才。有业务需求的客户,我们可以到您公司上门面谈!
2
2021 - 04 - 28
建筑业热闻建筑工程业领域最新资讯,政策解读,行业分析、行业热点,法律法规,各类工程资质管理,各类工程资质(新办、增项、升级、延期、维护等)政策公布,建筑类人才资讯等建筑业信息公布!今年监理调整非常大,不论是考试办法的调整还是说证书合并,统一考试的同时,各地建筑单位还不再强调监理。以后的监管将由建设单位自管、其他注册人员或中级职称也可担任,总监须本科或以上学历即可。注册监理师可以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其他注册人员或中级职称也担任总监理工程师。这些改革势必会引起监理行业的变革。除北京外,山西、天津、成都、重庆、厦门、上海和广州等城市都针对监理发布了一些通知。北京1)建设单位具备管理能力的,可不聘用监理2)不具备能力、又不聘用工程监理的,可通过购买工程质量潜在缺陷保险,由保险公司委托风险管理机构的方式对工程建设实施管理天津1)实施“清单制+告知承诺制”改革2)取消在线备案、合并建设许可阶段和施工许可阶段3)原则上不再强制要求监理广州1)社会投资简易低分险工程建设项目,不要求外部强制监理,试行政府购买服务委托监理2)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确定10家监理单位,配置进施工许可证申报系统,建设单位需要时可按既定规则选择。山西1)依法可不实行工程建设监理,办理施工许可证时,不再提供建立单位有关资料2)推行多种模式监理目前的监理单位,形式大于功能,没有完全起到其应有的作用,监理改革,势在必行。...
3
2021 - 06 - 25
建筑业热闻建筑工程业领域最新资讯,政策解读,行业分析、行业热点,法律法规,各类工程资质管理,各类工程资质(新办、增项、升级、延期、维护等)政策公布,建筑类人才资讯等建筑业信息公布!近日,河南省住建厅印发《加强全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发包与承包监管若干措施(试行)》的通知,明确要求:转包、出借资质的,列入建筑市场主体“黑名单”,限制其参加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违法分包的,列为建筑市场严重不良信用信息。除了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质量负责人、安全负责人,各分包单位项目负责人和监理单位总监理工程师等项目主要管理人员,也要纳入实名制管理系统,实施实名制考勤。对发生事故的项目,对施工单位、监理单位的资质进行动态核查,不满足标准且整改后仍不达标的,撤回其资质证书。发生较大以上事故的项目,对责任单位省内全部在建项目进行市场行为检查,发现违法行为的,依法从严从重处罚。建立建筑市场清出机制。每年上半年对连续两年产值或增值税为0的建筑业企业开展资质动态核查。不满足标准且整改后仍不达标的,撤回其资质证书。▎文件原文:为进一步规范全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发包与承包活动,严厉打击违法发包、转包、违法分包及挂靠等行为,保证工程质量和施工安全,切实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措施如下:一、严格规范工程发包行为。建设单位不得将工程发包给个人或不具备相应资质等级的施工...
4
2021 - 08 - 31
建筑业热闻建筑工程业领域最新资讯,政策解读,行业分析、行业热点,法律法规,各类工程资质管理,各类工程资质(新办、增项、升级、延期、维护等)政策公布,建筑类人才资讯等建筑业信息公布!日前,江苏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发布关于进一步做好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申报业绩管理工作的通知。做好我省建设工程企业业绩核查及录入工作。业绩核查范围建设工程企业(含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企业)申请住房城乡建设部下放审批权限资质(见附件1)所申报的项目业绩,包括企业和个人业绩。核查方式业绩核查以信息化手段为主,依托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以下简称全国平台)和江苏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以下简称省平台)工程项目数据信息,结合函询、实地查看等方式开展核查工作。相关要求省住房城乡建设厅不定期对省平台中的工程项目信息进行抽查,对弄虚作假企业进行全省通报并将不良行为上报全国平台。附原文: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申报业绩管理工作的通知苏建函建管〔2021〕412号各设区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建委):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开展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审批权限下放试点的通知》(建办市函〔2020〕654号)、《关于进一步做好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告知承诺制审批有关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20〕59号)、《关于简化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部分指标的通知》(建市〔2016〕226号)等文件精神,做好我省建设...
5
2021 - 10 - 14
建筑业热闻建筑工程业领域最新资讯,政策解读,行业分析、行业热点,法律法规,各类工程资质管理,各类工程资质(新办、增项、升级、延期、维护等)政策公布,建筑类人才资讯等建筑业信息公布!住建部发布《关于核准2021年度第六批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名单的公告》,10家建企拿下特级资质,有9项是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特级,在此祝贺!!!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特级,9项:北旺集团有限公司山东港基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山东宏大置业有限公司中儒科信达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福建省二建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福建省惠东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中建四局建设发展有限公司中铁十一局集团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深圳建业工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特级,1项:中国电建集团湖北工程有限公司▎文件原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有关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规定,现将我部核准的工程勘察资质、工程设计资质、建筑业企业资质、工程监理企业资质的单位名单(2021年度第六批)予以公布。未予核准的单位及原因可登录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户网站-政务服务平台,点击办事服务中“申请事项办理进度查询(受理发证信息查询)”栏目进行查询。特此公告。附件:1.核准工程勘察资质的单位名单2.核准工程设计资质的单位名单3.核准建筑业企业资质的单位名单4.核准工程监理企业资质的单位名单住房和城乡建设部2021年10月11日文章结束 不要走开↓ ↓ ↓犇犇企业管理有限...
6
2021 - 11 - 25
建筑业热闻建筑工程业领域最新资讯,政策解读,行业分析、行业热点,法律法规,各类工程资质管理,各类工程资质(新办、增项、升级、延期、维护等)政策公布,建筑类人才资讯等建筑业信息公布!▎文件原文: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委托下放房地产开发企业二级资质核定等6项行政权力的通知川建法发〔2021〕294号成都市、泸州市、德阳市、绵阳市、乐山市、南充市、宜宾市、达州市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成都市、乐山市水务局:为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优化住房城乡建设领域营商环境,根据《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将一批省级行政职权事项调整由成都市及7个区域中心城市实施的决定》(四川省人民政府令第349号)有关规定,现就我厅委托下放“房地产开发企业二级资质核定”等6项行政权力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委托下放事项和承接部门将“房地产开发企业二级资质核定”、“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抗震设防专项审查(除超限高层建筑工程外)”和“对房地产企业开发建设的项目工程质量低劣,发生重大工程质量事故的处罚”下放成都市及7个区域中心城市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城市政府确定的主管部门)。将“城镇供水排水企业运行评估考核”下放成都市水务局、乐山市水务局(供水企业运行评估考核)、乐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排水企业运行评估考核)和泸州市、德阳市、绵阳市、南充市、宜宾市、达州市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将“施工单位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专...
联系我们 contact us
Copyright ©2018 - 2023 犇犇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电话: 136-8800-2803
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锦江区牛沙北路129号三层
  微 信 公 众 号
X
3

SKYPE 设置

4

阿里旺旺设置

等待加载动态数据...

等待加载动态数据...

5

电话号码管理

  • 136-8800-2803
6

二维码管理

等待加载动态数据...

等待加载动态数据...

展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