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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得一级建造师,现在可以申报对应专业的副高吗?

日期: 2022-11-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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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业热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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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湖北省住建厅发布了《建筑工程专业职称申报常见问题解答(2022年版)》,其中一个问题是:

问:2018年取得了一级建造师,现在可以申报对应专业的副高吗?

答:我省2018年建立了部分专业技术类职业资格与职称对应关系(鄂人社发〔2018〕30号),取得一级建造师职业资格,视同取得建筑工程专业中级职称,可作为申报高一级职称的条件,但还需要满足评审条件中学历资历、能力业绩等条件。2018年取得一级建造师,因年限未满五年,2022年不能申报副高。

附原文:

取得一级建造师,现在可以申报对应专业的副高吗?

1.问:今年的职称评审管理信息系统与往年是否一致,申报人员和单位审核人员应如何具体操作?

答:今年的职称评审管理信息系统在往年的系统上进行了改造升级,请按照《关于报送2022年度湖北省建筑工程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材料的通知》中个人网报入口访问网址http://59.175.218.201:8501后,在“个人帐号登录入口”下方点击查看“《系统操作手册》”,按照《系统操作手册》的说明进行具体操作。

2.问:纸质申报材料可以在受理时间内随时进行报送吗?

答:鉴于目前疫情防控形势的严峻性和疫情的反复性,请申报单位和申报人员严格服从相关疫情防控工作要求,务必按照《省住建厅受理评审纸质材料时间安排表》规定的日期按时集中报送(必须由各市州职改办、省直相关单位人事或选派代表集中报送)纸质材料,未按照《时间安排表》进行报送材料的,逾期一律不予受理,由申报单位和申报人员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3.问:省住建厅职改办受理建筑工程专业职称评审范围是哪些?

答:受理建筑工程正高级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范围是2022年度我省企事业单位在岗并符合申报条件的专业技术人员(不含东湖高新区等已下放评审权限的单位职工);受理建筑工程副高级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范围是全省企事业单位在岗并符合申报条件的专业技术人员(不含武汉市、宜昌市、襄阳市、东湖高新区、中南工程咨询设计集团等已下放评审权限的单位职工);受理中、初级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范围只限于省属企事业单位在岗并符合申报条件的专业技术人员(不含中南勘察设计院、中南建筑设计院、省能源集团、省工建集团、省联投集团等已下放评审权限的省属单位职工)。

4.问:在汉非公有制单位人员在哪里申报?

答:在汉非公企业申报人员由用人单位审核、公示无异议后逐级推荐到工作单位注册纳税所在地或个人社保缴纳所在地(个人社保须在当地缴纳满一年以上)的高评办参加相应级别职称评审。

5.问:省属企业的劳务派遣制员工,应该如何申报职称?

答:劳务派遣制人员,由劳务关系所在单位推荐到单位注册纳税地的高评办参加相应级别职称评审。用人单位对其业绩材料进行审核、公示。

6.问:2020年通过了建筑工程专业水测考试,现在新的评审条件中没有建筑工程子专业,请问该如何申报?

答:因新老评审条件对专业进行了调整,为平稳过渡:凡通过了2020年建筑工程专业水测的专技人员,经本人提出申请,用人单位审核批准后,可申报与实际从事工作相近专业。

7.问:2020年通过了工程管理专业水测考试,实际从事的是工程检测专业,请问这次可以申报工程检测专业的职称吗?

答:因新老评审条件对专业进行了调整,为平稳过渡:凡参加了2020年保留的建筑设计、建筑施工、建筑结构、给排水、建筑电气、暖通工程、市政工程、园林绿化、岩土工程、工程造价、工程管理11个子专业测试的专技人员,坚持“干什么、评什么”的原则,申报专业应与水测专业一致。若本人实际从事的专业与新增专业相符,可由本人提出申请,经用人单位审核批准后,申报新增专业的职称评审。

8.问:我是2019年6月全日制理工类硕士研究生毕业,尚未取得初级职称,今年可以申报中级职称吗?

答:按照鄂职改办函〔2018〕20号文的规定,结合新条件要求,理工类或建筑工程相关专业硕士研究生毕业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3年以上,经考核评审确认。2019年6月全日制理工类硕士研究生毕业,从事申报专业技术工作3年以上,尚未取得初级专业技术任职资格,经用人单位年度考核合格后可参加中级职称评审。

9.问:我一直在非公有制企业从事建筑工程专技工作,目前尚未取得初级职称,可以直接申报中级职称吗?

答:按照鄂职改办〔2011〕10号文规定,毕业后一直在非公有制单位工作、尚未认定初级专业技术任职资格,符合中级专业技术任职资格申报条件的,可按规定程序直接申报。

10.问:2018年取得了一级建造师,现在可以申报对应专业的副高吗?

答:我省2018年建立了部分专业技术类职业资格与职称对应关系(鄂人社发〔2018〕30号),取得一级建造师职业资格,视同取得建筑工程专业中级职称,可作为申报高一级职称的条件,但还需要满足评审条件中学历资历、能力业绩等条件。2018年取得一级建造师,因年限未满五年,2022年不能申报副高。

11.转评需符合哪些条件?

答:专业技术人员因岗位变动、专业调整后,在现专业技术岗位工作满1年以上且年度考核合格、符合现专业技术岗位能力业绩条件的,可以申报平级转评。转评后晋升高一级职称的,原职称专业与现申报职称专业相近、岗位职责相关联的,原专业技术工作年限、任职年限和聘任年限可累计计算,原岗位工作业绩可作为晋升依据。专业技术人员同一年度不得同时转评和晋升,同一年度不得申报两个及两个以上专业职称。

12.问:2017年12月30日取得的中级职称,现在可以申报副高职称吗?

答:职称评审中所有涉及时间的计算,均以纸质材料受理截止时间为准。任职资格时间计算截止到2022年12月8日。2017年12月30日取得的中级职称,还未满5年,不能申报2022年副高职称。

13.问:网上申报和送纸质材料具体是什么时候?纸质材料具体送到哪里去呢?

答:网上申报时间:2022年11月4日8:30—11月22日17:30,到截止时间后,系统将自动关闭。未按规定时间完成网上申报的,由个人承担相应责任。网上材料审核通过后,方可提交纸质材料。

纸质材料受理时间:2022年11月23日—12月8日(节假日除外),上午8:30—11:30,下午2:00—5:00。

纸质材料受理地点:武汉市武昌区中南路12号省住建厅政务服务大厅一楼14号窗口。

14.问:职称证书如何领取?

答:根据省职改办《关于实行专业技术职称电子证书的通知》(鄂职改办〔2022〕43号)规定,从2021年度开始,全省范围内经各有关单位批准取得的高、中、初级职称,全面实行职称电子证书。评审通过人员可以通过湖北政务服务网,经过实名认证登录后,进入“专业技术职称证书查验”事项,点击“在线办理”进行电子证书的查验后,即可领取个人职称电子证书,同时,还可以下载电子证书。相关信息请及时关注省住建厅官网职称评定专栏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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